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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不平则鸣

才对。崇宁八年年初,朕新修了《宋刑统》,累累十二卷,拢共五百零二条,你可曾一一记全?”

徐三点头称是,官家不由扯唇,半垂着眼,随即沉声说道:“朕问你,卷二第十八条,原文为何?”

徐三张口便答道:“卷二第十八条:公罪,谓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私罪,谓不缘公事私自犯者,虽缘公事,意涉阿曲,亦同私罪。”

这话的意思是说,官员犯罪,分为公罪和私罪。所谓公罪,就是因为公事而获罪;而所谓私罪,顾名思义,就是为官之人,因为私事而获刑。依照本朝法律,公罪从轻,而私罪从重。

范仲淹曾经有言,“作官公罪不可无,私罪不可有”,意即为官之人,应不畏犯上,大胆直言,但是要务求清白,德行不可有亏。

官家此问,也不过是随口选了两个数字,未曾想徐三竟然真的答了出来。她稍稍侧头,看向刑部官员,那人稍稍汗颜,翻了第二卷一看,才出言称是。

官家微微颔首,接着话锋一转,直直盯着徐三,又沉沉说道:“你既为讼师,又熟知法理,那朕便问问你,这《宋刑统》中,可有甚么应修正之处?你为人辩讼数年,可曾发觉《宋刑统》中有量刑过重,抑或过轻之处?”

官家这一问,就是在问她,觉得当今律法是否恰当,有没有甚么需要改正的地方。徐三一听,很是无奈,暗自想道:这《宋刑统》乃是三年前新修的,至于修撰之人,说不定就坐在殿中呢。她若是真提出了甚么真知灼见,就算因此拔得头筹,只怕也要得罪不少官员。

她稍一垂眸,复又忆起周内侍的遵嘱不可敬小慎微,亦不可锋芒过盛。

徐三思及此处,抬起头来,已然想好了如何作答。

官家其人,虽说喜怒不定,生性多疑,但她却向来以仁爱治世,施以仁政,喜欢把甚么“民贵君轻”、“以民为本”之类的话挂在嘴边。这倒不是她虚伪,而是她统治国家,安定民心的政治需要。

考试,考的就是迎合出题者的心意。徐三知道,只要自己说出“治平之世,罕用刑法”这八个字,一面拍了官家马屁,夸了这当今天下,已然是太平盛世,另一方面,主张轻刑、简刑,又能为官家的仁政添柴加薪。

如此一来,今日殿试,她定然是赢定了。

作者有话要说:六个小时,一万三千字,中间还干了会儿别的,我太厉害了哈哈哈

第128章金殿试回新折桂(四)

金殿试回新折桂(四)

徐挽澜理好思路之后,这便拱拳抬手,先说了那“治平之世,罕有刑法”八个字,定下主旨,随即引经据典,丝分缕析,洋洋洒洒,不见丝毫停顿,说的在座诸人皆忍不住抬起眼来,紧盯着她,完全被她所说言论吸引了去。

崔金钗默然低首,薄唇紧抿,死死攥着手中的毫笔,直恨不得将那笔杆折断。她竭力控制心绪,稍稍侧眸,朝着屏风之后,悄悄瞥了过去。

雕镂木屏风之后,那男人一袭暗紫色的绣服,手捧茶盏,坐于椅上,长发垂腰,当真是萧洒出尘,谪仙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