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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随风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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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演王宫

‘领主既如此说,微臣斗胆直言。‘张小柔沉吟半晌,方压低嗓音道:‘黑凤虽好,可是在铁炉堡之时,曾经有不少关于她的传言,万一属实,只怕于领主不利。‘

‘啪……‘擎宇拍案而起,脸色陡然阴沉下来,冷哼一声道:‘东部流言,军师岂能轻信?其实早在军师之前,已有人在我的耳边聒躁,我也就淡然处之,但军师乃聪明之人,应该懂得,若是那些流言真的属实,我还会对黑凤这般宠爱吗?‘

张小柔打了个寒噤,不敢作声,对自己所竭力辅佐的霸王,她有着深刻的了解,不仅行事无常,而且比及始皇,暴戾之气只增不减。当下唯唯喏喏,支吾过去。

擎宇见他不再提起黑凤,神色稍缓道:‘我今日将你召来,是想知道是谁救走了马横。马荣虽死,但羽翼犹在,以马横的能力,只要有人稍加支持,未必不能东山再起。‘

‘情形的确如此,虽然湖畔一战我军大捷,敌军死伤无数,但仍然有一小部分人保存了完好的战力。如果我们此时退兵归血,不用半年时间,这马横恐怕就是第二个马荣!‘张小柔曾经详细询问过寒木,心里一直觉得奇怪:当马横与那位神秘人逃走之时,凭寒木等人的实力,完全可以对敌人展开追击。可寒木的回答却是,当他们上了房顶之后,马横与神秘人竟然消失了。

张小柔明白,无论速度多快,没有人可以在那么一瞬间逃出人的视线范围,这只能说明,对手早就布置了一条安全的撤退路线,利用地形环境掩饰自己的行踪,使得寒木等人根本无心追击。

如果事实真是如此,那么这位救走马横的神秘人必定还有同党。要想在大雪天里不留下脚印是不可能的事情,在短短的时间内清除掉这些脚印,非一两人的努力可以办到。

那么这位神秘人是谁呢?在他的背后,又是什么来头?

‘所以我才想知道是谁救走了马横,他的目的何在?‘擎宇皱了皱眉道。

张小柔对这个问题想了很久,他也知道擎宇一定会提出这个问题,所以早有准备,不慌不忙地道:‘此人救走马横,无非是想辅助马横,让他发展壮大,成为我们的心腹之患,其目的就是要将我们数十万血色军拖在湖畔镇。而我们一旦与马横的残存势力交上手,势必很难在短时间内脱身,这样一来,得利的人就只有两个,他们虽然不能与领主的雄才大略相比,却是可以对领主构成真正威胁的两个人!‘

他的推测并没有错,可是却忽略了一个人,正因为忽略了这个人,所以推理不错,结果却错了。

因为张小柔没有想到,一旦血色军陷入湖畔的战火之中,可以从中得利的人中,还有一个今夕!

擎宇也没有想到,所以他闻言之后,眼睛一亮道:‘非演即菲?‘

张小柔点了点头道:‘演绎身为演王,挟幽魂之地边境,进可攻血色,退可借地势之利保住根本,乃是领主日后的头号大敌;而银月今梦菲,虽然是因领主的恩赐才得以势力,却与演绎来往密切,这一两年来发展之快,已成一支任何人都不可小视的力量。倘若这二人联手,那么形势将对我们血色军大大不利!‘

擎宇脸上闪过一丝狐疑道:‘如果他们真是有心反叛于我,何以田荣起事之后,他们却按兵不动,没有动作?‘

‘这只因为,马荣的起事太过突然,完全在他们的意料之外,他们根本没有心理准备。假若微臣所料不差,只要马荣坚守湖畔再多一个月,演菲二人必然反叛!‘张小柔非常肯定地道。

擎宇微一沉吟道:‘军师的意思是说,演菲二人在马荣起事之初之所以没有任何动作,不是不想,而是不能,但是他们都看到了这是他们可以出兵的最佳时机,然而马荣败得太快,打乱了他们的出兵计划,他们只能按兵不动,等待机会?‘

‘等待机会?‘张小柔摇了摇头道:‘对演菲二人来说,等待机会不如创造机会,只要助马横东山再起,拖住我军主力,然后他们东西夹击,大兵压境,那么对我血色军来说,便是岌岌可危了。‘

‘军师说得极是,看来,演菲二人开始动手了。‘擎宇的眼中闪出一道如利刃般锋锐的寒芒,乍射空中,顿使这主帐内一片彻寒。

面对擎宇的冷静,张小柔知道,擎宇的心中已有了对策。

擎宇虽然不善于驾驭自己的情绪,喜怒无常,活似暴君,但张小柔却明白当擎宇冷静下来的时候,不仅是一个王者,更是一个智者。

一个能够保持不败记录的人,当然不会是一个头脑简单的人,擎宇可以在群雄并起的乱世中走到今天这个地位,绝非偶然,这本身就可以说明问题。

‘演菲二人既已开始动手,那么领主呢?‘张小柔微微一笑道。

‘我?‘擎宇淡淡笑了起来:‘如果我要动手的话,目标是谁?应该采取怎样的方式?‘

他的心里似乎有了答案,不过,他更愿意听听张小柔的高见,以此印证自己的想法。

张小柔没有丝毫的犹豫,断然答道:‘只有刺杀演绎,才可以一劳永逸,永绝后患!‘

‘为什么不是今梦菲?‘擎宇的眼中充满着欣赏之意。

‘没有了演绎,今梦菲尚不能单独对我血色构成威胁,而演绎则不同,他不仅是演王,统辖数十万大军,而且种种迹象表明,他与黑石山有很深的渊源。在这个乱世的时代,拥有一大批实力高强的人尤为重要,在某些关键的时候,他们甚至可以扭转整个战局。‘张小柔的言语之间不免有一丝惋惜,当日在血色之时,若非擎宇一意孤行,放走演绎,今日的天下只怕早就姓擎了,她张小柔无疑便是功勋卓著的开国元勋。

其实血色宴上放走演绎,也是擎宇心中之痛,不过他没有为此而后悔,因为处在当时的情况下,演绎以一种非常的手段博取他的信任,他很难作出杀伐的决断。

更主要的是,从当时的天下形势来看,他要统领天下,就不可能失信于天下,这才是他不杀演绎的主因。否则,就算没有张小柔的力劝,他也不可能纵虎归山。

擎宇听出了张小柔话中的弦外之音,淡淡一笑道:‘军师的分析一点不差,对我来说,刺杀演绎正是我马上要采取的行动!‘

张小柔心里陡然一惊道:‘莫非领主已经准备动手了?‘

她的心里不免有些失落,刺杀演绎无疑是一个重大的决策,擎宇居然瞒着她着手开始了行动,这是否说明擎宇对她的依赖性有所减弱?

擎宇站了起来,缓缓地在帐中踱了几步方道:‘其实早在血色之时,我就有杀人之心,只是碍于当时的时机不对,这才放弃。这两年来,我一直关注着演绎的一举一动,之所以没有派人动手,是因为连我也无法摸清演绎的真正实力!‘

张小柔倒吸了一口冷气道:‘难道说领主以血色领主的身分,尚且不敌于他?‘

‘那倒不至于。‘擎宇的眼芒暴闪,浑身上下陡生一股霸气,道:‘就算他实力再高,最多与我也是半斤八两。我所想的是,不动则已,动则必取演绎首级!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强行动手,万一失败,就再无杀他的机会了。‘

‘领主所虑甚是。‘张小柔没有想到擎宇的心思居然如此缜密,很是欣喜道:‘那么依领主所见,该派何人去执行这项任务最有把握呢?‘

‘其实你应该猜想得到。‘擎宇的脸上露出了神秘的一笑。

张小柔怔了一怔,一脸茫然。

擎宇缓缓而道:‘军师与我家乃是世交,我也是看着军师从小长大的,你也应该深知我绝非是沉湎美色而胸无大志之人。就算我是别人眼中的好色之人,也不会为了图一时欢娱而让自己的爱妃千里迢迢赶到军营。我之所以将黑凤接到军营,只是为了掩人耳目,真正的目的,是想在神不知、鬼不觉地情况下,我可以脱身军营,前往幽魂之地边境,将演绎的首级取回!‘

擎宇的声音越说越低,到了后来,几如蚊蚁,但听在张小柔耳中,却如一记霹雳,吓得他惊出一身冷汗道:‘领主,如此万万不可,您身为血色领主,直统数十万大军,岂能为了一个演绎而去冒这些凶险?‘

‘我岂能不知个中凶险?但若是我不亲自前往,又有谁可担此重任?‘擎宇显得十分沉着冷静,显然对计划中的每一个细节都考虑得相当周全:‘灭演绎,乃是势在必行,一旦让他成势,出兵东进,那我血色将面临最大的威胁。到那时,我血色军所要面对的就不单单是盟军军队,甚至将经受三线作战的考验!‘

‘可是……‘张小柔心里知道,擎宇的担心绝非多余,其决策也是惟一可行的办法,不过让他一人去冒这种风险,实在牵涉到太大的干系。

擎宇看出了张小柔脸上的关切之情,心里也有几分感动,微微一笑道:‘没有可是,我的行程已定,不可能有任何更改。不过,军师大可放心,此次随我前往幽暗的,还有我血色领土中经武堂的三圣。有这三位前辈高人的保驾,此次行动绝对是万无一失!‘

‘三圣?‘张小柔的脸上顿时轻松了不少,她与擎家本为世交,当然清楚此三人的实力。

‘最关键的一点是我在暗,演绎在明。当天下人都道我尚在湖畔肃清叛军余孽的时候,我却悄然到了幽魂之地边境。‘擎宇淡淡一笑道:‘所以,在阎王的生死簿上,演绎的大名已被勾了一笔。‘

他很自信,在他的身上,的确有一股常人没有的霸气。

东部大陆——银月城

夏雪又一次如同兔子那样惊走,聪健这次脸上挂不住了,暗忖自己绝对又会挨笑愚一顿臭骂。同时聪健又很感慨,暗叹自己每次都来得这么巧,居然一次又一次地撞见了精彩画面。

实际上聪健来的一点也不巧,只怪笑愚太那啥,因为他和夏雪一整天都在缠绵着培养感情,无论是谁随便找个时间推门进来必然会撞破好事。

笑愚本来是打算用目光阉掉聪健的,但看到跟在聪健后面那二十五六岁的阳光青年的时候,他明显呆了几秒。

这人长相凑合身材消瘦个子估计拉长了也没一米七,撑死了也就。他有着一头天然的卷发,现在明显烫过,居然变直了,显得有点小爆炸。所幸这头发不长也不是很张扬,否则就只能把他判定为老一代的非主流人士了。但这家伙很有点气质,一开场爆发的就是彪悍之气,站门口仰天长笑道:“哈哈哈哈,笑愚,你最爱戴的云哥来看你了。”

老友归来,笑愚自是喜不自胜,但嘴皮子很硬:“可不可以让我说句心里话?”

“说!”慕云显得豪迈,想当年,当年的当年,笑愚找他蹭烟的时候,都会厚着脸皮肉麻无比地说:“云哥。不行了,我爱上你了,没你我就活不下去了

但如今笑愚明显翅膀硬了。说:“我最爱戴的是避孕套。当然,不戴更好。”

慕云猴躯一震,要挟道:“哟,小子长本事了,敢这么说话,你小员工那礼物,老子回头就扔掉!”

笑愚这才想起自己答应妖华的事情,还顺便托慕云带个礼物回来,这次不小心踩到地雷了,笑愚脸上马上浮现出了谄媚的笑容:“何必呢……云哥,大家都是出来读书的。”

慕云表情深沉:“我已经不读书很多年!”

聪健乐得在旁边看好戏,同时笑愚好像忘记了找他麻烦,让聪健窃喜不已,。

笑愚比慕云还更深沉,他语气相当之沉痛:“哎,云儿啊,你变质了,你堕落了。不读书了,难道你就忘记了建设四化。为银月城添砖加瓦地重任了?不读书了,难道你就忘记了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的术士日常行为规范?不读书了,难道你就不帮哥们儿顶住了?噢。糕的。最爱你地人是我,你怎么舍得我难过”

慕云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忍不住败退了。在他地印象中,笑愚是个很有胆量的人,曾经在大街上当着广大人民群众高唱《青藏高原》,而且是从头到尾一字不落地唱完了……为防止笑愚再次做出惊人之举,慕云服软了:“得,你出院了自己去我那儿拿东西,老子怕了你了。”

笑愚有点小得意,突然问:“对了,你买的什么东西?”

慕云:“不是你叫我随便买个就行吗,我挑了个加菲猫的仿真娃娃,现在的小萝莉都喜欢。”

笑愚一怔:“我日,让你随便挑也不能挑这么小白的东西啊。谁告诉你我员工是小萝莉呀,都已经是工作的大姑娘了……

慕云很憋屈:“我反日,你又没说你员工多大,我怎么知道啊?再说了,大姑娘喜欢这东西的也多啊,而且这东西银月城还买不到好货,还是我托一过境的哥们儿从暴风城带过来的!”

接下来可以看出笑愚是个多么市侩地人,一脸惊讶道:“这么高级?那好,凑合着就这样吧。”

慕云:“岂止是高级,还很他妈贵呢,我可是花了血本儿了,下回你得请我叉叉几次弥补我心灵上地创伤。”

笑愚直接忽略了后面那句话,嘴里含糊道:“没办法,谁叫银月消费那么高。”

然后几人突然神经质地笑了起来,关于银月消费高的问题,有这样一个流传甚广的笑话:

一外地汉子到银月出差,向旁边的女人打听行情。

汉子:大妹子,你们这儿馍馍多少钱?

女人:摸摸五十。

汉子:下面呢?

女人:一百。

汉子愤然:那水饺呢?

女人:睡觉二百。

汉子惊呼:一碗二百?

女人:二百?一晚起码五百!

经验总结:银月消费确实高。

过了一会儿,笑愚问:“这回你们该说了吧,到底要弄什么项目?”

“聪健没告诉你么?”慕云一惊,然后看了聪健一眼,说:“这小子真够闷骚的,好了,我来告诉你。前段时间我们接下一个电视台节目,准备这么搞……

接下来是超过字的长篇大论,笑愚被唬得一愣一愣的,暗叹云哥的计划真是周密复杂,不愧是奸商世家出身。

在笑愚的印象中,慕云在做生意方面很有天赋,天生就具备把别人口袋里地钱骗到自己荷包里的本事。

慕云是这几个人里面最先赚到第一桶金的人,学校开始就一直做各种兼职。比如跑去男生宿舍卖方便面、一支支地零散香烟和黄色书刊,去女生宿舍卖卫生巾和漫画,很是神奇而这些并非他本意,没办法,当时慕云有一段神奇地恋情。

小子是早期御姐控的代表人物,那时候不知道怎么地勾搭上一个留级的大姐。这姑娘很会挥霍,而云哥总不能天天伸手问家里要钱,所以走上了早年创业这条道路。

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攒够了一笔钱的云哥失声痛哭,说自己终于通过自己的努力赚到了。但这厮后来表现的很吝啬,赚了钱居然就请笑愚等人吃了一顿小烧烤,啤酒都舍不得叫第二瓶。

紧接着,他就去学校附近最高档的化妆品店买了一套最贵的送给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