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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敬如宾

近确实是长个子了,他的校服穿起来裤脚都短了一截,晚上睡觉的时候腿还会抽筋,李阿婆关心他,给他留了许多钙片叫他吃,抽出空闲还会给他按按腿,上学离家的时候还把牛奶塞进他嘴里,说是这样长的高。

“就算喝牛奶,个子也赶不上许朝。”许一泄气,自从许朝病好了开始锻炼了以后,他发现,许朝的个子窜的比自己还快,现在他只能到许朝的下巴,有时候两个人在楼梯上不小心碰见一起下楼,他都要仰着头看许朝。尤其是弟弟不知怎么冰冰冷冷,有点骇人。他起从李阿婆手里的牛奶,在嘴咬个开口,蹭的就叼起牛奶袋子跑去上学。

许朝远远的就听见许一喊:“我去上学了。”也不知只是跟自己说还是跟李阿婆说。

他还在等许一的解释。

“为什么要走?”

“救自己是不是因为喜欢?”

“同意捐骨髓只是因为可以让妈妈帮他逃走?”

可是许一从来都没有找自己解释过,明明手术之前他承诺过的,他要走,他可以挽留,他说他会留下,可是我都还没开口,你就已经做好决定了。

许朝觉得这种早晚都是要走的人,哪里值得自己付出真心去交换,走就走了吧,那就永远不要在我眼皮子底下转悠,也不要想着做我的哥哥。

许一每天都叼着奶袋子,一路走到公交站坐公交到学校。因为许朝也去学校了,虽然同路,可是许朝说不想和他坐同一辆车,许一就开始坐公交上学了。

他们俩同岁,去的中学也是一样的,可是读的班级却是不一样的,许一就是普普通通的班级,许朝的班级就不是,那个班许一知道,里面的学生非富即贵,他们大院里面很多许朝爷爷战友的孩子都在那个班上,班上的其他人也经常说:七班的人不好惹,遇见了最好绕路走。

那天中午许一去食堂吃饭,下课晚了,食堂早就没了位置。他端着餐盘,正有些发愁不知道做哪里才好,老远就看见许朝和一群人吃饭,旁边还有一个空余的位置,许一端着餐盘走到食堂二楼问许朝:“弟弟,我来晚了,其他地方没有位置了,能坐这么?”

许朝凉凉的撇了许一一眼,没说话,但还是用细长的手指随意的拿起了座位上的两本书,放到了一边。许朝身边的朋友痞里痞气的问:“哎,许朝,没听说过你有哥哥啊,什么时候有的哥哥啊。”

许朝看着埋头吃饭的许一,嗤笑了一声,没说话,然后就叫上他那几个哥们走了,座位上就只留下了许一,他看了一眼许朝留下的碗,里面的饭只是吃了两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