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227章 立功受奖(2 / 2)

作品:《韩警官

到这儿来开表彰大会,显然要表彰良庄派出所,要表彰身边这位年轻的所长兼打拐队长,朱惠芳权衡了一番,欣然答应道:“行,既然适逢其会,我很荣幸的接受邀请。”

“谢谢朱主任赏光。”

表彰什么,良庄派出所有什么好表彰的,我有什么好表彰的。

韩博百思不得其解,正想悄悄问问“联系”自己的领导,刑警四中队的人居然全来了。这边全领导,程文明不敢这边靠,站在食堂门口一脸谄笑着跟老殷套近乎。

镇里显然早接到过通知,见时间差不多了,焦书记提议去电影院等。

领导坐车,其他人步行,反正不远。

米金龙、老康和另外两个联防队员留在所里值班,这是牛副政委昨晚安排好的。

步行的人排整整齐齐,副所长刘旭带队,喊一二一。

四个所合并,民警和联防队员一百多人。制服差不多,只是肩章和臂章不一样,两路纵队,浩浩荡荡。之前从来没这么走过队列,引得集市上不少人围观。

会场早布置好了,许多镇干部,七站八所的事业干部,良中良小教师和部分学生代表,建工、良工和良粮三大集团代表已提前进场,黑压压一片全是人。

主席台后面党旗国旗,广播站同志在调试话筒音响,被誉为“良庄第一美女”的良小二年级班主任,正在往主席台上摆放茶杯,看样子她等会要当服务员。

跟把顾新贵抓回来开公捕大会差不多,搞太夸张了。

“派出所同志坐这边,局党委成员坐前面。”

“焦书记,陈镇长,你们请坐左边,跟我们一排。”

“送花的小朋友,不要把花搞坏,一定要听老师话,要听警察叔叔的话,等开完大会,这些花全送给你们。”

……

牛副政委扮演起去年开公捕大会时周正发的角色,在台下不断发号施令。

除了张局,其他局党委委员只能坐台下,包括焦书记在内的镇党委班子成员同样如此。县领导和市局领导没到,张局和朱主任自然不会先上主席台,二人站在大门外聊天等候,其他人不用出去,不需要参加迎接。

8点25分,领导们如期而至。

在一阵热烈的掌声中,鱼贯走上主席台,谁坐中间,谁坐边上,相互谦让。在一众领导的坚持下,朱主任只能坐到谢书记身边。

张局坐在最边上,会议由他主持。

先介绍与会领导,介绍一位一阵掌声,介绍一位又是一阵掌声,手都拍疼了。

“首先,请大家热烈欢迎杨县长宣布思岗县人民政府的决定!”

又要鼓掌,韩博彻底服了,作为所长,必须带头,再拍。

杨县长敲敲刚传到他面前的两个麦克风,捧起一份文件,热情洋溢宣布道:“同志们,同学们,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宣布关于给予县公安局良庄派出所及部分民警记功嘉奖的决定。

1996年9月至1997年3月,前县公安局良庄警务室、现县公安局良庄派出所,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的工作目标,紧紧围绕维持社会稳定、控制案件发生、整治社会风气、打击违法犯罪及服务群众的工作方针,改革创新、锐意进取……

打击非法经营,截堵蚕茧外流;建设治安防控网,增强群众安全感;打击以传授气功为名的诈骗分子,避免群众上当受骗;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保障乡镇撤并工作顺利进行;增加良庄工业园巡逻警力,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为表扬先进,激励斗志,经研究决定给良庄派出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给韩博、陈维光、张晓翔、刘旭、殷劲元、常海涛、王燕、陈猛、安小勇九名同志各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对王仲斌、杨永良、黄启峰三名同志予以嘉奖。

希望受到记功嘉奖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宁和幸福,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全县广大政法干警要以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县里给良庄派出所和良庄派出所民警评功评奖,韩博倍感意外。

不过三等功就是三等功,跟市局记的三等功没什么区别。之前荣获或被评选过那么“先进”和“优秀”,立功是头一次。很高兴,很激动,在如潮的掌声中带领大家伙上台领奖章、证书和奖金。

小伙子侦办出“共和国第一大税案”,这是思岗公安局的成绩,同样是思岗县委的成绩。省领导肯定知道思岗,现在惊动党-中-央,或许中央领导都知道思岗,或许过段时间能上新闻联播。

小伙子如此争气,如此长脸,更难得的是对思岗有感情,宁可留在良庄当派出所长都不愿意上调省厅,当然要表彰。

一事不能二罚,一事同样不能二奖。

02.28案是公安部督办案件,留着公安部将来评功评奖。总结其它成绩,县里表彰其它成绩,这可以吧。

谢书记很高兴,紧握着他手笑道:“韩博同志,没让我失望,祝贺你,也希望你再接再厉,再立新功。”

“谢谢谢书记。”

颁奖时间,不用多说,立正敬礼,u看书( www..com )接过证书转身给前来见证这一刻的干部、教师和小朋友敬礼。

开大会拍下来,搞活动拍下来,现在装备先进,不用跟“老卢时代”一样找照相馆老板。

接过小朋友送上的花,跟领导及同时立功的同志们一起合影,喜滋滋下台。屁股尚未坐热,张局有请市局政治处董主任宣布市局决定。

“我代表南港市公安局正式宣布,关于给思岗县公安局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侦查中队及中队民警个人记功的决定。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支队:

1996年,思岗县公安局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侦查中队在上级领导下,展开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行动……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之相关规定,决定给思岗县公安局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侦查中队记集体二等功一次,颁发奖状并奖励人民币10000元。

给中队长韩博同志、指导员归家豪同志记个人二等功一次;给中队民警王燕同志、安小勇同志、陈猛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颁发奖章、证书及奖金……”<!--flag69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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