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一百一十四章 “祸不及父母”(2 / 2)

作品:《韩警官

女孩目光呆滞,傻傻的坐在床边一动不动。

许主席、吴医生和陈老师跟进房间,掏出帮沈秋艳在老党校拍的照片,搂着她慢声细语地劝慰道:“孩子,别怕,我们是好人,你安全了。沈秋艳认识吧,她已经脱险,过两天送她回家。”

过去三个多月,像是一场噩梦。

整天跟囚犯似的被关在这儿,晚上是白癜风,白天是老太太,楼下有一个凶巴巴的老头,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眼泪都哭干了。女孩缓过神,看看好朋友的照片,再看看韩博的警察证,哇一声痛哭起来。

吴医生打开医疗箱,掏出听筒帮她检查身体。

许主席帮她收拾衣服,陈老师在旁边轻声安慰,场面好感人,电视台女记者跟着流泪。

吴医生低声问:“多长时间没来月-经?”

“一个多月,怀上,肯定怀上了,我不想结婚,不想嫁给白癜风,不要孩子。他强迫的,不让他打我。”女孩梨花带雨,伤心欲绝。

老太太在门口大吵大闹,派出所民警没办法,干脆把她关进楼上东房,让一个联防队员看着。

不是每个被拐卖的妇女都有沈秋艳那样的好运,不是每个买媳妇的人都像顾俊生一样良心未泯,韩博摸了摸下巴,侧身道:“许主席,这里交给你了,收拾好再下楼。”

“你去忙,我们马上好。”

刚跑下二楼,对讲机里传来高长兴的声音:“韩队韩队,嫌犯已落网,抓捕行动顺利,请指示。”

“把人先带派出所,我们马上到。”

“是。”

中间人落网,南岗县的行动基本上成功了,仍有三名妇女需要解救,没时间浪费。

韩博先向张桂山出示证件,紧接着从包里掏出一份拘留证,冷冷地说:“张桂山,我是思岗县公安局民警韩博,你因涉嫌收买、囚禁、强奸被拐卖妇女已被我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我思岗县公安局将依法对你执行拘留,这是拘留证,签字摁手印!“

“公安同志,我不是强奸,她是我媳妇。”

“你媳妇,有结婚证么,人家是志愿的么。告诉你,别说人家没打算跟你结婚,就算有结婚证,就算是合法夫妻,发生性关系一样要建立在双方志愿的基础上,否则就是强奸。老实点,别狡辩了,签字。”

买个媳妇过日子居然要拘留,张桂山急了,声嘶力竭地嚷嚷道:“她是我花钱买的,买媳妇的人多了,那么多人不抓,凭什么抓我?”

“我们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张桂山,我警告你,再大呼小叫,再不配合,就要对你从重从严!”韩博啪一声猛拍桌子,声色俱厉。

张桂山被吓住了,但依然不在拘留证上签字,不摁手印。

记者下来了,正在拍摄,不能在镜头前动手。

老太太在楼上撒泼,声音越来越高,动静越来越大,安小勇眼前一亮,背对着摄像机镜头说:“张桂山,祸不及父母,你要是再不配合,我们就要追究你父母的刑事责任。他们涉嫌非法拘禁,造成极其严重后果,按规定要判三年有期徒刑,要我们抓一个还是抓三个,你自己好好想想。”

思岗公安局一下子来这么多警察,有记者跟着,看来是躲不过去了。

不能让六十多岁的父母坐牢,张桂山不敢再嚷嚷,如丧考妣的接过笔,老老实实在拘留证上签字画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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