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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百年孤独

里面的灯光恢复正常了,但是噪音依旧。

再看吧台立马愣住了,刚才给我们点餐的务服员甩掉了外套,陷在沙发里,身上脸上都是穿行不息的手。

更让我感觉别扭的是他的一脸媚笑。可是从他欢愉享受的表情来看,没有半丝痛苦和抗拒。这是怎么了?身体真的可以当成交易的商品么?单纯的感情可以被酒精调和变成一种随意的廉价的发泄。

这里是北京通州区最著名的地下同志酒吧。

门齐宇追出来,看见我靠在玻璃门上甩个手扇着眼睛。

“还以为你被人拐跑了。”

在刚才门齐宇消失的时间里,我一个人木木地捧着个水杯显得与周围亢奋的人群格格不入。对面的座位上平均三十秒出现一个新面孔,在我等待的三分钟内有九个人过来搭讪,其中两个人问价钱,三个是卖药的,还有四个纯粹是为了约炮。

“有没人跟你搭讪?”门齐宇也过来帮我扇。“现在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了吧。”

门齐宇见我不说话,笑道:“其实你说的也对,任何环境本身并没有什么好坏之分,完全是人的主观意愿强加给它的。

因为在这样的地方那些不懂洁身自爱风流成性的人出现的频率高了,才会被人们冠以乌璋之地的名号。”

门齐宇靠在酒吧外墙的玻璃上说:“酒吧本身并没有错,它没有感情,没有生命,而人们却喜欢把一切肮脏暗痂归于酒吧的环境不堪。但这些往往映射着我们的心态。

我看见的一切都是脏乱的,所以我的世界也是脏乱的。”

我们都不再说话,就这么沿着街道走着,寒风渐起,我把手插进口袋低着头看着鞋尖上靳阳用水彩画的大雄,这是我最喜欢的漫画,高中的时候靳阳喜欢叫我“静香”,他自诩“大雄”。

记得当时他也在自己的球鞋上画了个静香的图案,说这样打球时有如神助。而现在,大雄已经渐渐模糊了,只留下残败的轮廓。

“想什么呢?”门齐宇也把手插进了裤兜,耸着肩,眉毛很认真地拧在一块,表情严肃却不失俊朗。

“没什么。我在想,是不是我当初太意气用事了,如果我当初老老实实的去上大学,我的将来会是什么样子……”

“人生哪有假设,你现在过的每一秒都是实实在在从你脚下踩过去的,后悔这个词是失败者用来向别人表述而获取同情的。你是么?”

“当然不是,我只是不想让别人失望。”

“你现在的处境还有谁会在乎你?除了我。”

门齐宇停下来靠在路边绿化带的栅栏上,然后拍拍身边。

我靠过去,他把手搭在我的肩上。

我没拒绝这么亲昵的举动,任他手心的温度通过我瘦弱的肩膀暖遍全身。

“姜洧,我虽然比你大,但在你面前我感觉很被动,因为你总是喜欢把感情埋在心里,可是你把它酿成酒也无济于事,只会是徒增烦恼。

我刚上大学的时候,班上一个男生主动追我,那是我第一次谈恋爱,他脾气好,人善良,长得好看,到现在我还是这么觉得,但是他在我最脆弱的时候甩手去了日本,我恨过他,如果不是他,如今的我或许不会有这么多纠结。

但是人生真的不是你掌中的玩具可以任由自己摆布,我们往往要走很多弯路、途遇无数坎坷才能明白,生活是一出没有剧本的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