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六十九章 道法自然(2 / 2)

作品:《战国野心家

《礼》言: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泆作乱之事。

已经露出苗头的法家又说,人性本恶,因而需要制法以化性起伪。

墨家要对抗旧规矩的合理性,又要避免被法家的道理占据从而导致墨家被消化吸收,就必须要在根源上反对性善性恶之说。

人民求利,是推翻贵族宗法礼制的基础。

求利无罪,是民众反抗贵族的合法性来源。

求利即为天理,这是让民众可以没有任何负罪感地为自己谋利。

否则,人不求利就不能推翻贵族的统治;人求利有罪,就会导致昏暗的压抑时代;人求利不是天理,就可能出现存天理而灭人欲。

这是环环相扣的,当人性的求利心抵达极致、并且不讳言求利的时候,才能够做到大乱大治。

持剑而言的那人抓住的,正是墨家说辞中的这一点。

在见众人并不反对之后,他便道:“那么,西门屠的话,有什么错嘛?人性即为自然、即为天志,人的自由才能彰显人性,而根本不需要墨家脱下裳放屁那样的再去‘同义’。只要绝对的自由、没有政府、君主、国家,那么人性自然就会彰显,就会合乎天道。我的话,难道有错吗?”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天下的大治,就是回归自然的状态。”

“自然状态是什么样?”

“小国寡民,无圣无君,没有一个对人们进行裁判的权力的人世间的共同尊长。人们凭借人性,凭借法于自然而平等自由,黄发垂髫怡然自乐。”

“只不过后来有所谓的圣人出现,才让天地间出现了人们规定的义,然后权力开始集中在一些人的手中。出现了义,便出现了不义;出现了法,便出现了不法……”

他刚说完,便有人站出来喊道:“照你这样说,这国、法、权的产生,竟是偶然?”

持剑那人点头道:“是这样的。”

反驳那人大声道:“此言大谬。”

“你可知索卢参西行之事?向西数万里,所见所闻,人语不同、肤色不同,可是却多有国、法、君。就像是一匹马四条腿,两匹马四条腿,甚至天下的马都是四条腿,你还能说这是偶然吗?”

“以墨家之义来看,产生国、法、君是必然。不是圣人偶为之才出现的。”

“墨子言:上古之时,盖其语,人异义。是以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其人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是以人是其义,以非人之义,故交相非也。是以内者父子兄弟作怨恶离散,不能相和合;天下之百姓,皆以水火毒药相亏害。至有余力,不能以相劳;腐蠹余财,不以相分;隐匿良道,不以相教。天下之乱。若禽兽然。”

“人的本性如此,符合自然,那么趋利避害就是自然的天性,是道、是自然。”

“既这样,趋利避害之下,上古之时必然不是那么美好的。我既求利,希望这天下的一切都是我的;你既求利,你便希望天下的一切都是你的。”

“混乱之下,父子兄弟离散、百姓水火毒药相害……这才是人趋利之下、私产产生之后的模样。”

“你所说的自然之说,墨家的乐土言语过,那是最初的乐土,最终还是因为利己、求利才是你说的小国寡民、怡然自乐的状态。”

持剑那人笑道:“都说墨家讲逻辑,依我看不过如此。人若求利,利己,上古之时又怎么会有小国寡民、怡然自乐的场景?墨家既承认那是乐土之初,又说利己,这难道不是矛盾的吗?”

反驳之人立刻说道:“以墨家之义来看,义即为利。利己为仁,求利乃是本性。”

“以适所作《乐土九重》之说,极古之时,人以石为器、以木为铲、茹毛饮血、住于洞穴。之后才有神农氏教稼穑、有巢氏教筑巢……”

“在此之前,以石为器茹毛饮血的时候,人的人性与现在并无区别。为什么那时候可以看似无私而利他?其实还是因为利己。”

“因为利己的首要,是要保证生命。在你将要饿死的时候,给你一斛粟,还有一块金子,你会选哪个呢?”

持剑那人道:“自然选粟米。”

反驳之人立刻道:“这就是一样的道理,极古之时,人们首先要活下去,这才是最大的利己。利己之下,人们选择的义,便是聚众为公。因为天地广阔,你只靠一块石头活不下去,所以必须要依靠他人。依靠他人,他人也依靠你,于是极古之时的义,便是兼爱,究其根源还是因为利。极古无私为公,其实就是利己之极。”

“并不是极古之时人的本性就是无私,而是因为人的本性是利己,所以要依靠无私的行为来让自己生存。否则的话,难道人性从极古时候的无私,竟能变为如今的利己?上古的牛吃草,现在的牛也不吃肉。吃草是牛性、趋利避害是人性!”

“道法自然,不是因为无私是自然,而是因为趋利避害是自然,道法于趋利避害,才产生了极古之时无私之公有聚落。你这是将表,看作了因。”

持剑那人大笑道:“那你不是也承认,极古之时的自然状态,是人人相爱聚众为公的吗?又为什么说我说的错了?墨家又是怎么推出了国、法、义的产生,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