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三十六节 见面礼(1 / 2)

作品:《娶个姐姐当老婆(阴魂)

据梅菲斯说,欣布和凛是昨天早上离开此地,前往阴影谷的,如今四十八小时都没到就去而复返,很显然是出了大事——至於是甚麽大事,十有八九是和萨玛斯特有关了,但琼恩也没有多问,他毕竟是外人,不宜打探太多。

正待告辞,大主教突然又把琼恩叫住,接着从怀中摸出一柄套着黑色皮鞘的匕首,递给了他。琼恩莫名其妙地接过,没搞懂他为甚麽送自己礼物——真要送的话,也该是他这个晚辈送礼吧。对此大主教并没有多做解释,「人老了,记性不好,差点把这麽重要的事情都给忘了,」他含笑看了看梅菲斯,「你也不提醒我一下。」

少女不答,俏脸羞红如火,眉宇间却尽是喜悦之色,两只手在身前无意识地交错扭着,似乎不知道该怎麽放才好。大主教笑了笑,带着牧师朝着神殿方向走去。直到他们走远,少女才渐渐恢复常态,至少脸没那麽红了,「走吧,」她说,主动牵着琼恩的手,「时候也不早,该回去了。」

「嗯。」

时候其实还早,下午四点钟不到,但这才刚刚二月初,太阳下山早,天地间已经开始笼罩上了淡淡的暮色。两人走出门,反正也不着急回家,在镇子里悠闲散步,看看街上的行人来往,只觉心情无比放松,「平静安谧的生活,似乎也不错,」琼恩感叹,然後想起大主教送的匕首还握在手中,「对了,艾弥薇,这是甚麽意思啊?」

「是他送你的礼物。」

「我知道,我是问他为甚麽要送我礼物?」

「这个……」少女难得地扭捏起来,「是谷地这边的一种传统啦。」

「甚麽传统?」琼恩越发好奇。

少女起初不肯说,後来在琼恩的威逼利诱之下终於招供。原来在谷地十一镇,有一项古老而有趣的传统,便是女孩子带男友回家,父母如果见到并且满意的话,便会送他一件礼物,作为认可和祝福的表示。对於梅菲斯来说,父母早就去世,大主教於她亦师亦父,他送出这把匕首,自然就是对琼恩表示认可了。顺便一提的是,这种礼物被称之为「证约」,如果以後双方分手,证约还是要归还给女方的。当然,每位父母送出证约时,都是希望它永远不会有归还的一天吧。

唔,怎麽不知不觉间,彷佛已经走到要谈婚论嫁的地步了……

和女性不同,男人对婚姻这种事情,总是抱有本能的畏惧吧。当然了,对象是梅菲斯这样的完美少女,琼恩倒是没甚麽不愿意的,但总觉得进展还是稍微快了点——呃,转念想想,似乎也不算快,毕竟认识都两年了。根据大陆通行的惯例,过了十六岁生日即是成年人,可以婚嫁了,提尔教会的法律对此也是认可的。琼恩今年十七岁,梅菲斯十六岁,完全符合标准。

「这麽想嫁给我啊?」他取笑。

「才,才没有呢!」少女娇嗔,「谁想嫁给你啊!」

「真的?」琼恩故意逗她,「我可是会把你说的话都当真的哦。」

「……讨厌!」

「哪,哪,傲娇了。」

「傲娇?」梅菲斯没听懂。

「就是口是心非的意思啦,」琼恩笑眯眯地说,「明明心里很想,嘴上却说讨厌,这就是傲娇了——就像你现在这样。」

「哪有,胡说!」少女抗议,「人家才没有口是心非呢。」

「果然还是傲娇。」

「……」

平时英气凛凛的圣武士,像寻常女孩那样害羞撒娇,当真是说不出的娇美可爱,令人百看不厌。「话说回来,艾弥薇,想娶你可真不容易啊,」琼恩开玩笑,「你看,第一次上门就被揍了一顿。他最後拿出这把匕首的时候,可真把我给吓坏了,心想拳头就算了,没必要动刀剑吧。不过这家伙,」他将匕首拔出鞘,银白色的剑身在夕阳下闪闪发光,琼恩用手指弹了弹,发出清脆声响,「好像挺不错的啊。」

「别乱说,」少女正色,「这可是这世上最好的名剑之一了。」

「是吗?」琼恩略略有些吃惊,「没看出来啊。」

「你拿来。」

梅菲斯从他手中抢过匕首,朝四周看了看,正见某户人家的围墙外有块大石头。她反手一掷,也没见如何用力,匕首便自掌心电射而出,深深没入石块中。「怎麽样?」少女说,上前取回匕首,「别的且不论,仅仅『锋锐』这一点,在我所见过的刀剑中,就没有能胜过它的。」

「确实很厉害。」

削铁如泥,没石如土,这是传说中神兵利器了,琼恩没想到大主教居然会送他这样珍贵的匕首,倒是颇为意外。不过他毕竟是个巫师,匕首这种东西,对他而言象徵意义大於实际作用,就算再锋利,真要战斗的话,他自然还是会隔得远远地扔魔法,难道真握着这不足六寸长的东西去捅人?因此也就不太在意,正打算随手收起,这时梅菲斯接着说了一句话,就让他不止是意外,而是震惊了。

「它是灵器。」少女说。

所谓灵器,顾名思义便是「有灵智的物品」,它有感情,有理智,有逻辑,有知觉,能思考,能学习,能说话,能交流——简单来说,只要无视外在的物理形态,你完全可以把灵器当作一个活生生的人(或者其他高智慧生物)来看,乃是魔法物品中最罕见丶最特殊的一类存在。

当然,特别强大的魔法物品(高等神器或者至高神器),基本上也都是有一定灵智的,例如梅菲斯现在佩戴的辉阳护符,碰到奥沃这种亡灵的时候会自动发出警示和圣光,在琼恩手上全无半点作用,彷佛废品,而一戴到梅菲斯颈上,立刻就展现出了它的真正威力。但这更多是一种因为「属性」而自然产生的程序,或者说,只能算是「智」,还算不上「灵」。不过传说北地有一个名为碎魔晶的神器,不仅能有意识地挑选使用者,还能引诱腐化丶威逼利诱,最终反客为主,控制奴役使用者,这就差不多是灵器的范畴了。散提尔堡的那位紫发女统帅歌曦雅,手上的金色重剑,应该也是一柄灵器。

神器未必是灵器,灵器也未必是神器,这只是两种不同的分类产物。但通常来说,灵器都是非常强大的魔法物品,就算够不上神器的档次,也不会差到哪里去,某些方面甚至犹有过之。大主教居然拿这种东西当见面礼,那可真是大方。

「不过……这真的是灵器麽?」琼恩将匕首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它怎麽不会说话?或者唱首歌也行啊。」

「因为它现在是『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