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三节 信任(2 / 2)

作品:《娶个姐姐当老婆(阴魂)

「是吗。那麽她可真诚实——这又怎麽了?」

「她信任过我。」

「所以她才会落到这个下场,」梅菲斯辛辣地评价,「对於卓尔来说,信任别人就是自取灭亡——尤其是信任你。」

「我有这麽恶劣吗?」琼恩不满。

梅菲斯伸手朝维康尼亚离开的方向一指,「事实就摆在眼前,你要不要我把受害人请回来当面对质?」

琼恩於是再一次哑口无言。

不管怎麽说,总算是了却了一桩事情。伊卡沙城重建完成,渐渐恢复往日平静,卓尔那边忙於休养生息,也无力报复。日子倒是过得安逸。当然,烦恼也是有的,首先是那张耐瑟卷轴,琼恩存了私心,打算吞没掉,至少趁这段空闲时机先研究研究,看能不能弄到点好处。然而他无论怎麽努力,就是没办法从那张薄金书页上看出字来,让梅菲斯看过。同样也是空白一片。唯一能确定的,就是这书页确实是非常古老而强大的魔法物品。应该是耐瑟卷轴无疑。

明明有至宝在手,却形同废纸一般,这感觉着实糟糕得紧——但这还不是最大的麻烦。卷轴看不了就看不了,不过是得不到预期的利益,自己没有损失,然而另外一样东西,倘若处理不当,就是有杀身之祸了。

那就是灵吸怪巫妖斯兰普的命匣。

亚当斯把巫妖的命匣伪装成了一枚蜘蛛圣徽,这隐藏手段不可谓不别出心裁。如今他死了,身上所有的东西自然都被琼恩没收,其中就包括这枚圣徽。刚开始的时候,琼恩还很得意,掌握了命匣,就是扣住了巫妖的命脉,相当於多了个忠诚而强大的部属。自己一直以来都是孤身打拼,虽然有梅菲斯,但那是情人,连个小弟都没有,甚麽事情都要亲历亲为,如今有了斯兰普,以後也可以摆摆老板地架子了。

然而很快,他就发现这个美梦喀嚓破裂了。

命匣是巫妖的命脉——所以要杀死巫妖很容易,毁掉命匣就是,但要控制巫妖,并不是仅仅拿着命匣就可以的,这完全是两个概念。巫妖地命匣一般都是用宝石制成(因为最适合容纳灵魂),一砸就碎,很容易破坏,你把命匣握在手中,巫妖投鼠忌器,自然乖乖听命,不敢反抗,但人总要休息,总有疏忽的时候,巫妖却是亡灵,不眠不休,不困不倦,哪怕是背後偷袭,肯定能找到机会,一个法术把你轰杀至渣,取回命匣。

斯兰普的命匣是精金所制,要破坏起来都不容易。当然。亚当斯也不可能用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粗劣手段,巫师自有巫师的办法。命匣是巫妖的灵魂容器,亚当斯在上面施加了强力的附魔法术,等於是直接控制巫妖地灵魂,令其必须俯首听命,压根不能做出反抗之举,更不可能攻击主人,这样就彻底控制了巫妖,不用担心反噬了。

这种作法难度颇高。但琼恩也可以办到,并不为难。他拿到命匣,原本就准备把亚当斯设下的法术抹消,自己重新施法,结果一试之下,才发现情况不对——亚当斯居然还留了一招後手,他为了以防万一,在命匣上又叠加了一个强力禁制:任何人想要抹消他施加的附魔法术,都会同时触发强力的爆炸。彻底摧毁掉这个命匣。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他自己得不到,那麽别人也休想得到。

以琼恩的能力,还不足以解除亚当斯的这个禁制,而放眼周围,一群矮人环绕,自己已经是最高明的巫师,也不可能还找到高手来帮忙。想收个巫妖当小弟的想法,就此搁浅。

如今仅仅如此,倒也还罢了。发不了意外横财,那就安守本分。然而问题在於,既然亚当斯死了,琼恩又不能接任,灵吸怪巫妖就无人能够控制,他可是货真价实的大巫师。比亚当斯的造诣都要高明,倘若发起怒来,那就有大麻烦了。

如果把命匣还给巫妖,客客气气请他走路,大家从此两不相干,倒也不失为一条上策。可惜琼恩信不过巫妖的人品,如今有命匣在手,对方自然忌惮,倘若把命匣还回去了,斯兰普突然翻脸。那却如何是好。这种太阿倒持授人以柄的事情,琼恩是万万不会做的。

那麽,把命匣毁了,彻底干掉巫妖,从此大家安心睡觉?这办法也不差,只是似乎太浪费了点。一个灵吸怪巫妖,如果能够控制住的话,其价值胜过一座城池,就这麽毁掉。未免暴殄天物。

盘算来去,琼恩采用了拖字诀。直接用命匣勒令斯兰普自爆,虽然它会复活,但总也是七八天甚至十来天之後的事情了。当然,这是权宜之计,琼恩没兴趣一直玩这种爆炸游戏,他只是想再努力一把,试试能不能破解亚当斯的禁制,如果最终还是失败,那就直接毁掉算了。

转眼之间,已经过去几日,在命匣上的进展依旧是停滞不前,魔法这种东西,差距就是差距,没办法轻易弥补的。这一天,琼恩再次尝试失败,叹了口气,把命匣扔在桌上,站起身来,在房间里散步。

「又失败了?」梅菲斯问,她还在整理资料,昨日刚刚又从图书馆里抄录了一批,面前又已经是堆积如山,看上去十分恐怖。

「是啊。」琼恩有些沮丧。

「慢慢来,实在不行就把它毁了算了,」梅菲斯说,「反正也不是甚麽要紧东西。」

「嗯。」

琼恩应着,走到梅菲斯身边,从背後将她抱住,柔软的发丝拂在脸上,少女的身上透出淡淡的香气,「似乎变大了,艾弥薇……唔,这是甚麽?」

梅菲斯手中正拿着一张纸,琼恩随意瞥了一眼,陡然注意力被吸引过去了。那是一张洛斯兽皮纸,浅黄色,没甚麽特别之处,上面写着一些字,是梅菲斯的笔迹。她的字体很好认,娟秀中透着刚毅,和本人完全一样,琼恩也看得熟了。然而……这些文字很蹊跷。

费伦的文字,就琼恩所接触过的,无论是龙语丶耐瑟语丶通用语丶卓尔语丶矮人语等等,全都是字母文字,然而这张纸上所写,却分明是一种象形文字,看起来就彷佛是魔法符纹一般——当然它并非符纹,这点琼恩还是能够分辨出来的。

如果仅仅是看到一些象形文字,琼恩倒还不至於如此惊讶,以地球的历史参照,字母文字和象形文字原本就是两大系。这个世界既然有字母文字,那麽有象形文字也不算甚麽出奇。他之所以有这麽大地反应,是因为这些文字看起来很有几分眼熟,彷佛自己曾经在哪里见过一般。

我认识地象形文字?汉语?不对……日语?不是……韩语?更不是……

琼恩从梅菲斯手中把纸取过来,仔细端详,越看越觉得眼熟,但搜遍记忆又怎麽都想不起来。「这是甚麽?」他问。

「一些有关伊玛斯卡帝国的资料,」梅菲斯说,「我刚抄来的。」

「伊玛斯卡帝国?」琼恩没听过这个名字。

「你不知道伊玛斯卡?」梅菲斯有些惊讶,「人类历史上最远古的魔法帝国,你是个巫师,怎麽会不知道。」

「我没听说过,」琼恩摇头,他的注意力也不在这上面,「这文字好古怪……」

「这是恩瑟(unther)文字,曾经是伊玛斯卡帝国比较通用的文字之一,」梅菲斯解释,「你认识?」

「不认识,」琼恩沉吟着,「它这上面写着甚麽?」

「不知道,」梅菲斯摇头,「我也不太认识这文字,只懂一点点。」

「那你抄它做甚麽?」

「我是不认识,但大主教认识啊,」梅菲斯说,「他最喜欢搜集这些远古帝国的资料。伊玛斯卡灭亡距今已经近四千年,能够流传下来的资料极少,绝大部份都湮没无闻,大主教搜罗了几十年都没多少收获。没想到这城中的图书馆里倒有不少,我恰好看见,就抄录了一些,带回去给他。」

「这样啊。」琼恩点点头。

他不认识这些文字,但确定自己肯定在哪里看到过,把那几张纸又来来回回看了两遍,依旧没甚麽头绪。「我总觉得这文字我在哪里见过似的。」

「是麽?」

「嗯,很眼熟,尤其这两个字,」琼恩在纸上指点着,那是两个出现频率最高的文字,而且非常近似,不仔细看还容易混淆,「特别眼熟,但就是怎麽都想不起来。」

梅菲斯看了一眼,「这两个字我倒认识,大主教曾经教过我,」她说,指着其中一个,「这是『星辰』之意,」然後指着另外一个,「这是『神只』之意。据说伊玛斯卡人把天上的星星视作神明化身,所以创造出的这两个字意思特别相近。」

「等等,」琼恩一惊,隐隐约约像是把握到了甚麽关键,「你刚才说,这个字是星辰的意思?」

「对啊。」

「这个字则是神明的意思?」

「没错。」

「它们字形近似,是因为伊玛斯卡人把星星视为神明?」

「大主教是这麽解释的。」

琼恩啪地往桌上一拍,「我知道了,我想起这是甚麽文字了!」

「我说过了,这就是伊玛斯卡地恩瑟文啊。」

「不,不是,」琼恩说,「这是楔形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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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算是开始解开另外一个比较大的背景设定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