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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屐上霜

“你最近格外喜欢抱我,你不嫌热吗?”

坐在魏淩允腿上,余蓓一边把辛苦算好的答案写在练习册上,一边小声嘟囔抱怨,“我都出汗了。”

但魏淩允不撒手,还是圈着她细细的腰,从後面用下巴磨蹭她瘦削的肩膀。

用了足足快一个月,他才让余蓓彻底适应他的搂搂抱抱,那麽,这个到手的权限,他当然一有机会就要使用。

这成了他玩命写作业的动力之一,只要早点写完,在去余蓓家吃饭或者爸妈谁回家给他做饭之前,他就有一段可以抱着余蓓看她写作业的美好时光。

“这都十月份了,哪儿还热啊。你热,那我给你吹吹。”他笑嘻嘻地凑到她领口,冲着脖子根呼呼吹气。

她痒痒,回笔敲了他一记,红着脸轻声说句讨厌,继续做题去了。

他用脚碰碰她的脚,“蓓蓓,你怎麽不穿凉鞋了?”

“这都十月份了。”她学着他的口吻,“你要把我脚冻掉啊,冻掉了以後就不用给我洗啦对吧?讨厌。”

“那你换拖鞋吧?”他马上提议,“隔着运动鞋我碰不着。”

“臭脚丫子有什麽好碰的啊……”她撅起嘴,“你别骚扰我写作业了好不?”

“我去拿鞋,我给你换,不耽误你写。”

穿凉鞋抱在一起的时候,余蓓身上的打扮还很单薄,所以她规定了一系列不能碰的地方,简而言之,小背心盖着的和小内裤护着的区域,绝对不许,其余地方酌情放行。

他试来试去,写作业的时候手不能拉,胳膊不能碰,穿裙子的时候不能碰膝盖以上的腿,摸小腿以他搂着余蓓的姿势根本够不着,够着就不能蹭脸蛋。所以他只好用自己的脚趾头去摸她嫩呼呼的小脚丫。

那会儿还热,她坐他腿上後脚悬空,就老是把凉鞋脱到下面,写完再穿。

他当然也就甩掉拖鞋直接上阵。

他俩的脚掌就跟手摸手一样直接贴着。

他就光是那麽摸,都觉得心神荡漾,寻思好赖也是个肌肤直接接触的效果,而且和脸蛋这边一上一下遥相呼应,有种从头到脚都被他占着的满足感。

余蓓倒是没想那麽多,就觉得自己哗啦一下子把身上稍微不放心点的地方都给贴了封条,男朋友老老实实不越线,那她也不能太过分。

这会儿听他这麽说,想着他去拿鞋换鞋起码能凉快会儿不用被搂着,就高高兴兴站起来,“那你去吧。”

其实,她最喜欢的亲昵动作就是手拉手。又纯情又浪漫,偶尔互相搔搔掌心,指头缝里都能淌出一股甜蜜。所谓十指连心,拉起手,就让她有种心接通了心的感觉。

可写作业的时候手不能拉着,那他愿意换脚丫贴一块,就随他呗。

余蓓并不知道,魏淩允的某种欲望正在觉醒。

老是那麽摩挲着她的脚,自然忍不住会多看几眼。她的脚又柔润又娇嫩,趾头整整齐齐,趾甲光光亮亮,脚背上白里透红浮着细细的青线,跟个羊脂玉雕成的摆件儿似的,看着就想捧到手心里。

以前看金庸武侠小说时候他没觉得怎麽样,一直认为还是古龙那边的大白腿小蛮腰动不动就硬起来的奶头更刺激。这阵子,他脑子里就开始总是回放穆念慈被杨康一把抓去了鞋、黄蓉在破庙里浣足、杨过做梦攥住小龙女的脚、张无忌在坑里欺负赵敏、阿紫被游坦之抱着狂啃……这些场景。连带着都觉得金庸比古龙亲近了许多。

不过论形容,《七杀手》里那句新剥了壳的鸡蛋,倒是让他在看余蓓脚丫的时候更深以为然。

这阵子魏淩允背得最熟的唐诗,都从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变成了屐上足如霜不着鸦头袜。当然,仅限这两句,“长干吴儿女,眉目艳新月”这十个字他不查是怎麽也记不起来的。

他跑去拉开鞋柜,毫不犹豫翻出了他妈的拖鞋里大红色的那双。

虽然尺寸大点,但他觉得余蓓穿上绝对好看。

就算不好看也没关系,有拖鞋,再抱起来她坐那儿,就可以脱掉了嘛。

“擡擡。”他兴冲冲过去蹲下,一伸手,就把她鞋带儿扯了。

“别别,”余蓓有点不好意思,“还能真让你换啊,你放下,我自己脱鞋。”

魏淩允把她小腿一抱,擡起横到了自己膝盖上,“你是我对象诶,这有什麽的,脚都给你洗过。你赶紧写,赶紧写,不用管这个。你作业写得慢,别耽误时间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