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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合魂记

第二天早上,我早早来到花园,等待菲姐。

我自然没去看书,也没去想书,这本书我太熟了,中英文都读过几遍,和谁聊都不会有问题,甚至和作者本人聊都可以让马克吐温高兴得活过来。

但菲姐为什么要推荐这本书呢?玥姑曾经为此担心,因为我现在很重要的任务是读书,还要到学校去读书,可这本书明显否定了学校的教育,所以玥姑担心这本书会对我产生不利的影响,那么,菲姐首先推荐这本书给我,她的目的何在?她要我从中读出什么来?

如果想要博得菲姐的喜欢,这倒是值得琢磨的事。

如果你是喜欢看书的人,尤其是很喜欢看书的男人,你就有体会,和女人聊聊书是多愉快的事!其中的妙处简直难以言说,可惜,在生活中,真喜欢看书的女人不多了,而喜欢读有品位的书的女人更是珍稀动物,遇到一个就要善加珍惜,--当然喜欢读书的男人也许更少,我算是一个,我就是抱着这样的态度,想和菲姐谈谈书,何况还是大家闺秀,还是美人。

菲姐静静地走过来,看我独自沉思,她竟然一声不啃地站在一旁观察我,我已经发现了菲姐,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或许是希望菲姐先和我打招呼,或者是想让菲姐看看我这个白痴也能沉浸在思想中,我就故意装作没有发现,但实际却是犯了错误,因为菲姐就是不出声,而我要保持长时间的自然状态,很不容易,而现在要装作恍然大悟,也不容易,我只好尴尬地招呼道,「菲姐,你来了。」

菲姐淡淡一笑,并不揭穿我的装模作样,只是直接切入正题,说,「你真的看完了?看得这么快?」

菲姐的话里流露出明显的不信任,她大概还是猜测,我只是用看书做借口,来亲近她。可是她却没有想过,如果我只是想亲近女人,何必找她?在万府女人里,相貌她只能算一般,身材也显得单薄,没有万府女人都具备的迷人的蜂腰耸乳。她的迷人在于气质,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可只有真正喜欢读书的人,才能辨别迷恋这种气质。我自然不会这样申辩,只是淡淡的反问,「快吗?很薄的一本书啊。」

「这上面的字你都能认识?」菲姐自然也认为我只是刚醒过来的白痴,读简易版本可能还行,读全文版本,应该是连字都认不全啊。

我故意用夸张的口气说,「菲姐,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站在你面前的,是百年不遇的天才啊。」

菲姐却说,「别油腔滑调。--要读书,就要规规矩矩读。」

「好的。」我立刻规规矩矩起来。

「好看吗?」

「好看。」菲姐问得含糊,我也就含糊地回答。

「那些地方最好看?」

我沉吟了一下,站在孩子的角度想一想,说,「谈恋爱和找财宝。」

菲姐笑起来,说,「金钱和女人,--你倒不愧为万府的传人。你觉得菲姐是为这个推荐你看这本书的?」

「我想不是,」我故意有点尴尬的说,「不过,好看的真是这个。」

「那么,除此以外,你还能看到什么呢?如果没有了,那菲姐也不想再给你推荐什么书了,你也不必再读书了,我们家金钱和女人有的是,还不如到生活中去找呢。」

我哑然失笑,菲姐真是很有趣,我心里想,可万家像菲姐你这样的女人不多啊,也许玥姑算一个,毕竟是白痴的姑。菲姐被我笑得迷惑不解,问道,「你笑什么?我的话好笑吗?」

「不是你的话好笑,」我说,「而是你的话,让我想起汤姆追女孩的过程,觉得很好笑。」

菲姐的脸有点阴沉下来,我想她以为我只喜欢看这个,是个本性下流的坯子。我赶紧补充说,「不过,我觉得书里有个很奇怪的现象,菀姐一直对我说,学校里好好读书的才是好孩子,可这本书里好像好好读书的并不是好孩子,要么像席德那样自私,要么像那个孩子一样发疯,被当作好人的汤姆,却不喜欢读书,还逃学。这是怎么回事?」

「你觉得呢?菲姐就是想听听你的想法,你可别说你没有想法,菲姐不喜欢没有想法的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