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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暗渡

</br>沈听站起身,抓起搭在沙发扶手上的外套。

楚淮南抬眼问他:“怎么啦?”

“案子帮你分析得差不多了,我得先走了。”说着,他要笑不笑地一撇嘴,面上带出点痞子气:“不是你说的吗?要和我认真长久地交往下去。”指指手表,“都这个点了,再不撤退,保不齐我要对你做点什么认真,但不太正经的事儿了。”

楚淮南眼尾弯弯,好像很期待他真能做点不正经的事情似的。

沈听笑着回望他,脑子动得飞快,想着要在气氛变得更不对劲之前,说点什么,然后赶紧脱身。

他的运气一向不错,在楚淮南有进一步动作之前。门铃响了起来。

收回戏谑的目光,楚淮南起身去开门,沈听便趁机跟着他往门口走。

门外站着一位穿着酒红色针织毛衣的高个青年。

他几乎和楚淮南一般高,却一点儿都没让人觉出压迫感。

这个人的右眼眼尾有一颗棕褐色的痣,眉眼温和,有张羊犊般善良的脸孔。

他也同样生了一双笑眼,却不像楚淮南的那样,藏着凌厉的攻击性。相反,目光和善,给人一种脾气很好的感觉。

“有匪,你怎么来了?”

见楚淮南往自己的身后扫了一眼,林有匪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解释道:“星河明早有通告,已经睡下了。”扬了扬握在手里的红酒,“他让我给你的,还埋怨我老为一点儿小事来麻烦你。”

虽然嘴上说是小事,但朋友间都知道。只要事关路星河,不分大小,林有匪事事上心。

楚淮南知道他口中的“麻烦”,估计是指那天借酒店露台的事。为了这点事儿,还特地跑一趟送礼物,未免太小题大做:“你家星河见外了。”

林有匪被这句“你家星河”,逗得笑起来。暖暖的笑意在眼中结了层亮亮的翳。他侧脸打量着站在楚淮南身后的沈听,笑着问:“你有客人啊?”

楚淮南自然地揽过沈听的肩膀,拉他与自己并排站在了一起,“宋辞。”说着又转过脸向沈听介绍道:“这位是林有匪。”

林有匪瞥了眼楚淮南搂着沈听肩膀的手,意味深长道:“淮南很少带朋友回家。看来,你对他而言很特别。”

沈听摸不透眼前这两人的关系。但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于是斜睥了一眼楚淮南,张口就是一顿夸:“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美人的朋友果然也是美人。”说着伸出手,“你好林总,我是宋辞。”

林有匪还没见过像宋辞这么大胆的人,竟敢当着楚淮南的面,直呼他为“美人”。愈发觉得用“特别的人”来形容眼前这个略孟浪的青年,再贴切不过。

他笑吟吟地伸手回握,“别客气,叫我有匪就行。”

宋辞的右手手掌间,有一层薄薄的茧。谍战片中长期握枪的特工,也会在这个位置生出同样的茧。

但眼前这个长相英俊的青年人,显然不像是位特工。这茧子大概也是打高尔夫或网球才留下的。

林有匪虽然就住在隔壁,却也是难得过来。楚淮南见他手上拎着酒,一边接过来,一边邀他进屋,还暗示要一起喝一杯。

林有匪本来送完酒就要回去的,但收到楚淮南使来的眼色,又见宋辞的手里抓着外套,当即就明白过来,好友这是要他帮忙找理由把人留下来。

他与楚淮南倾盖如故,如今交往久了,更颇有默契,立马心领神会地点点头:“好啊,那宋先生也一起吧。”

站在一旁的沈听,还没来得及拒绝,就听搂着他的楚淮南,笑着说:“2000年的拉塔什呀。宋辞你要是不喝点儿,怕对不起你‘红酒迷’的外号。”

沈听:……

宋辞确实是个酒迷,但沈听却一点儿都不喜欢喝酒。可为了能演好宋辞,他的脑袋里装了一堆,连高级品酒师也不一定知道的关于酒的知识。

林有匪也是个博学多闻的,说话幽默风趣,还总不自觉地带出点和善的笑意。加之当着他的面,楚淮南也没再和沈听有什么肢体接触。

因此,纵使是像沈听这种戒备心很强的人,与他聊了一会儿天,也暗自给予了高度评价:这人长得好,性格好,学问也好,就是邻居不太好。

……

三个人气氛和洽地聊了半宿。直到手表的指针指向三点,林有匪才告了辞。

见沈听打着小小的呵欠,眼角濡出一片困倦的湿意。楚淮南将挂在臂弯里的睡袍,递了过去:“家里没有客用的,这条是我的,没穿过。”

沈听在一个小时前,就知道自己今晚走不成了。此刻,索性伸了个懒腰,接过睡袍,按了按湿漉漉的眼角:“咱们睡一个房?”

夜色深沉,阳气不旺,公狐狸精便开始作妖。

沈听戒备地看着楚淮南两三下就扯松了领带,接着又慢条斯理地解开衬衣的纽扣。

一颗、两颗……依次解开的纽扣,像落在他胸口的鼓锤,将一颗心捶得“突突”直跳。

那可恶的公狐狸精摇晃着尾巴,半敞着的衬衫只脱到一半,顶着一张春意盎然的脸,口不对心道:“不了吧,我明天有会。改日。”

沈听怀疑对方涉黄,但他没有证据。

第33章

“李环明,麻烦你给我倒杯水来!”

“李环明, 帮我去打印室拿一份文件。”

“环明, 这个案子你能帮我追一下吗?今天是我女朋友生日,我可能要提前撤退。”

在每个公司里, 都有一个或多个, 被同事公认的“老好人”。

而在we fashion, 那个人叫李环明。

李环明真的特别普通。

他中等身材, 人很瘦, 瘦得干瘪。凹陷的眼睛,再配上两片厚得可以和啤酒瓶底媲美的眼镜片, 简直是个《伤仲永》里“泯然于众人”的“众人”典型。

他的家在偏远的农村,家庭条件不太好,不像很多江沪本地的同事那样,总能时不时地请大家喝奶茶、吃零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