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锦衣夜行月关第276部分阅读(1 / 2)

作品:《锦衣夜行月关

徐增寿最亲。出去跑了一趟,把小姑娘的野性儿跑出来了,在家待着无聊,就跑到三哥衙门里玩,结果正好撞见这桩官司。

一听说是杨旭的案子,茗儿的兴趣来了,非要缠着她三哥来听审,徐增寿最宠这个小妹子,受不得她的央求,只得把她安排在屏风后面,徐茗儿蹲在后边,听见老杨家这么欺负人,气得鼓鼓的,最后又见这杨充指她最亲近的三哥滥用职权,干预司法,就更加不悦了。

三哥啊,咱大明律法规定,严禁告赦前罪,禁止以赦前事相告言。这个杨充犯了法呢,打他板子,叫他胡说八道。

唔徐增寿两只眼睛咕噜噜乱转,以手掩口,小声道:真的假的有此一说

当然啦,徐茗儿在屏风后面飞快地讲了几句,然后又道:皇大爷明令天下:除不可赦的十恶大罪以外,一经判决,不论轻重,以后不得以前事相告言,否则治罪。尤其是这桩案子,可是皇大爷亲自审阅修订载入大明律的喔,他犯了法了,而且是冒犯天子,打他屁股打他屁股

茗儿说的皇大爷就是朱元璋,朱元璋和徐达是儿女亲家,徐达的三个女儿嫁了朱元璋的三个儿子,论辈份,茗儿得叫朱元璋大爷。徐家与皇室关系密切,茗儿也常去宫中走动,她从小生得粉妆玉琢的惹人喜爱,朱元璋也常把她抱在膝上,逗她开心的,从小她就叫朱元璋为皇大爷,并不称皇上。

茗儿的意思是说,大明律中规定,已经判决了的案子,你若不服可以再告,但是严禁你告别的案子,却把以前已经做出判决的案子搬出来纠缠不清。如果是朝廷大赦的案子,也是依此办理,判决了就是判决了,绝不允许你告其他案子的时候再把这些陈芝麻烂谷子都搬出来,夹缠不清地理论。

对这番话,徐增寿自然是信的,因为他的小妹喜欢看书,尤其是有点趣味性的东西。明大诰中附了许多犯案实例,她的确是认真看过的。再说徐增寿很熟悉朱元璋的为人,朱元璋骨子里是相信以法治国的,虽然他也很注重礼制教化。

明初的大诰一家一本,普法工作做的比任何一个朝代都细致,为了防止一些百姓文化水平低,看不懂国家律法,他在大诰后面附了许多真实案例,将判决结果和为什么这么判都写得很详细,由此可见他对法制的重视。

朱元璋很爱护百姓,同时也很注意法律的权威性,治理国家,太过倾向于哪一边都不好,必须注意它的均衡发展,如果出于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尊严性的考虑,做出这么一个规定,也符合朱元璋一向的性格。

杨充见徐增寿掩口不言,还当自己指斥其非,徐增寿有些心虚了,便微微冷笑道:大都督,为中山王府和大都督的清誉着想,这杨旭既与大都督有旧,大都督是否该避避嫌疑呢

徐增寿捧腹大笑起来:哈哈哈,杨充啊,当今皇上颁大诰,那是用心良苦啊。这大诰天下万民,一家一本,似县学、府学、太学这样的地方,更将我大明律法列为必读的文章。可惜啊,你们这些圣人门徒,只知道之乎者也,四书五经,什么有助于你们科考做官,就看什么,却把我大明刑律视若无物。

徐增寿说到这儿,脸色一沉,伸手抓起惊虎胆,往案上重重一拍,戟指喝道:当今皇上明令天下:除不可赦的十恶大罪以外,一经判决,不论轻重,以后不得以前事相告言,否则治罪,你不知道吗来人啊,打他屁股呃拉他下去,打二十大板

什么杨充又惊又怒,说实话,大明律他虽有涉猎,却真没通读过,确实不知道还有这么个规矩。两个如狼似虎的军校早看这个子曰子曰的家伙不顺眼了,他们恶狠狠地扑上来,像拎小鸡儿似的,提了他就走,杨充真慌了:岂有此理,岂有此理,我是原告,我是原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