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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无CP向]硬核快穿(完结)

边露出一个好看的笑容:“不缺。《据说天才只需一秒就能记住,》”接到周晋倬的电话,程衍刚从婚宴上回来,身上还带着点酒气。

“什么事这么忙啊?”“老神仙说你红鸾心动了,怎么样,是不是遇到好看的小姐姐了?”程衍想挂电话了:“无聊,没有。”“哎哎哎,先别挂电话,你爸来信了,说给我留了酒在你那里,我等下就上飞机了,记得找出来啊!”“喂,你又逃下……”程衍话还没说完,那头挂电话比他还要快。

说起酒,程司确实每年都会酿酒,就埋在家里的院子里,早先年栽下的柿子树已经长得又高又大,程衍将身上沾满酒气的外套随便丢在走廊上,去后面的储物房找了把锄头。

程司的酒确实是一绝,市里那栋楼可能有一半都是卖酒得来的。

程衍循着记忆挖开最后的藏酒地,除了三大坛酒外,还有一个小匣子。

匣子里,是他八岁生日那年照的照片,程司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居然连齐灵安都在,齐灵安早在他十八岁的时候,就去投胎了。

那时候邓煦还拉着程司喝了一夜的酒,家里的酒窖就是那天空了大半。《据说天才只需一秒就能记住,》

程衍有些怀念地摸摸相片,然后才将酒坛子尽数挖出来。

而就在此时,一只闪着灵光的纸鹤悠悠哒哒地飘过来,落在柿子树的树冠上:“小衍,见字如面,有没有想爸爸呀……”“老套!”然而挥着锄头的俊朗青年,唇边却绽放出了一个好看的笑容。

“听老周说你红鸾心动啦,儿媳妇漂亮不?”程衍:……周晋倬,你的酒没了:)。

第127章急支红浆(一)深夜,天边挂着一轮近乎妖冶的圆月,月光清棱棱的,像是孤高不可一世的贵族一样,即便它落到了阴暗的沟渠里,也不沾染一丝脏污。

谭昭想,这世上应该绝没有像原主这么“幸运”的人了,而此时此刻这份“幸运”莫名其妙地落到了他的身上。

原主名叫沈还英,孤儿,母胎单身,今年二十岁,就读于b市大学历史系,业余在蓝调酒吧当调酒师,为了迎合这个职业,他留着齐肩的头发,简单地扎在脑后,当他调酒时,有一种莫名的律动感。《据说天才只需一秒就能记住,》

凭借着出色的调酒手艺,沈还英只要周末干个兼职,就能赚够学费和生活费,甚至还能有个闲钱养条狗。

而这份“幸运”,就要从开始养狗说起了。

现代人嘛,没见过狼,狼狗不分什么的,也实在怪不到沈还英自己身上。有一天沈还英下班回家,路上在胡同口遇到了一条重伤的狗,他想好歹也是一条狗命,就准备上前将狗带去宠物医院。

谁知道等他一接近,这狗突然窜了起来,逮着他的虎口就咬了下去,沈还英当即挣扎,他可是靠手艺吃饭的,慌乱间不知打到狗哪里,狗突然松了口,然后迅速就跑没影了,沈还英捂着伤口,连夜跑去医院打了……破伤风针和狂犬疫苗。

继承回忆看到“狗”尾巴的谭昭:……这特么分明是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