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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电影风云同人之我是配角(3P)

杀人放火抢地盘,应该是雄霸的指示没错了,不过……秦霜皱皱眉,大批人马?这么说除了飞云堂,雄霸还加派了许多部下过来?可是为什么呢?任务不是仅仅只有暗杀和取刀而已幺?而且为什么这事还瞒着我呢?

那老艄公撑着船,自顾自地感叹道:“唉,要说这姓独孤的也真够可怜的,百年的基业一下子都没了,就连命都保不住,听说啊,当时的死人多得哟,连附近的河水都全给染红了……”

倾城于一旦,在电影里就是如此。秦霜叹了口气,只是没想到这回步惊云放过了他们,这些人还是逃不过被天下会屠杀殆尽的命运……全城的尸骨,都是熟悉的脸孔,却是死白的颜色,独孤鸣所经历的痛苦当是刻骨铭心的吧……

他捡回了一条命本就庆幸,这样一想,对独孤鸣就更恨不起来了,反而不愿意他就此死了:“那你有没有听说无双城的城主还有个儿子?十五六岁的,他怎么样了呢?”

那老艄公道:“公子说的是叫独孤鸣的吧?听说啊,天下会占了无双城,在附近搜了他七天七夜呢,最后也没发现人。”

依照剧情,独孤鸣就是漏网之鱼,后来投奔他大伯剑圣去了。秦霜心道,幸好没被抓,否则步惊云一定一掌就把这熊孩子给拍死了。

他还没来得及欣慰,就听那老艄公继续道:“噢,对了,同时他们也在找他们自己的人,听说啊,还是堂主呢,大人物啊!”

秦霜觉得膝盖一疼,强笑道:“后,后来呢?”

那老艄公道:“死的那个是真没找到,听说啊,还有个活的,不知怎么自己跑掉了。天下会可是发话了,谁要是能发现那个人,那赏银啊,啧啧……”

秦霜这回觉得一个难以启齿的地方也跟着疼了:“活,活的那个叫什么?”

“听说啊,”*听说的老爷爷慈祥一笑,“叫步惊云。”

秦霜在最近的码头下了船,走到小镇的市集口,果真看到在布告栏上贴着步惊云的画像,天下会悬赏。

把满头乱发往脸上拨了拨,凑到那群围观的百姓中间,只见那上面写着不管是死是活,只要能提供线索,就赏银十万。

雄霸平生最恨底下人反叛,这回估计真是气得狠了,连“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这么杀气腾腾的话都说了出来,整得跟通缉令似的。

不过赏银还是一如既往的大手笔,同当初找他一样,都是十万。秦霜暗想,泥菩萨一死,雄霸那后半生的批命无人揭晓,那么在他的心里,风云永远都是助力,他也将一直都对他们看重了。

再看了一眼步惊云的画像,心里一酸:那杀千刀的闷油瓶,现在在干什么呢?

自己正打算回去找他私奔呢,他竟然选在这个时候离家出走了……想想那时候,自己掉了下去,他却还在昏迷,醒来听聂风一说,八成以为自己真死了。那样沉默而坚定的人,一定伤心透了吧?连天下会都不回,直接就在无双城失踪了。

但他能去哪里呢?从小父母双亡,寄住的霍家庄也已经一把火烧了,老实说,他的记忆里没什么美好的地方。

除了和自己在一起。

可他连天下会都舍弃了。

等等,脑海中陡然有一道灵光闪过:“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这句诗是在潜入无双城前自己教给他的,还因此想好了事成之后的去处同样位于蜀地的锦官城。

和自己在一起的话……如果不回过去,那就是去未来!

秦霜身上还有些碎银,当下就在小镇上买了干粮和一匹快马。换上普通百姓的衣裳,又花了些心思给自己易容,为了拉开和原来相貌的差距,还想办法烫了满头的卷发。打点好这一切,就向着锦官城飞驰而去。

要说这锦官城,是蜀地数一数二的繁华大城,人来人往的,找一个特定的人有如大海捞针,何况还不能声张。

秦霜奔走了几天都是徒劳无功,便决定换个方法,在偏僻的地方租了间小院住着,每天四处出去打转,写接头暗号。

为了让步惊云早点看到,秦霜去的最多的地方是饭馆。

在这个世界,饭馆的白墙上是可以涂鸦的,碰上出手阔绰或者气度不凡的客人,小二还会主动来请留下墨宝,所以每一家的墙上都写满了“我是要成为xxx的男人”、“我要把你们一个不留地驱逐出去”之类的留言,气势逼人。

秦霜琢磨了下,天下会也在找人,所以他绝对不能写“步惊云我没死,快来找我,幺幺哒”……

提着毛笔,最后还是把那句诗写上了。可以确定,这句不属于这个世界的诗,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也只有他们两个人明白它的意义,只要步惊云看到了,就一定会晓得自己还没死。

然后……就等着步惊云来找自己了。

他寻人的能力比起自己来要好得多,说不定哪天回到小院,就发现他已经上门坐着了。

这天秦霜也正坐在一家饭馆里练字,听到有人进了门,大声地一拍桌子:“把好酒好菜都给大爷拿上来!”

他抬眼,见是两个虎背熊腰、带着兵器的汉子,显然都是江湖中人。

小二忙迎上去招待:“哟,两位客官,请坐请坐!”他想把一人手中的礼盒接来放下,谁知刚碰到就被那人踹了个跟头:“吃了豹子胆了?这可是要送给天下会的礼!是你这脏手能碰的?”

另一人道:“你也踹口气吧,金子雕的东西,还包得这么严实,怎么着都坏不了。”

那小二爬起来,一边疼得龇牙咧嘴一边赔笑,被他挥挥手打发了。

踹人的那人道:“老哥你可别这么说,咱还得千里迢迢地送去呢,一会都放松不得啊。雄霸嫁女儿这么大的事,这时候不去长脸,什么时候去?现在天下会在江湖上是什么地位?那可是呼风唤雨!咱只要能去搭上线,往后的日子可就光了!”

另一人沉吟道:“若说一家独大,无双城一倒,天下会确实就再无对头了,但要说实力……”他笑了笑,“三个堂主,死了一个秦霜,跑了一个步惊云,现在还得分出人手去抓人,不比以前了啊!”

踹人的那人摇头道:“就算只剩一个聂风,也够瞧的了,他那风神腿青出于蓝,谁不晓得?”

另一人道:“我看啊,就是因为这样,雄霸才急着把女儿嫁给他的。”看了眼摸不着头脑的同伴,接着道,“一遇风云便化龙,现在打下了江山,也还得靠人替他守下去啊!雄霸他膝下无子,把女儿嫁给谁就等于让谁接任做帮主,那聂风还会像步惊云一样一走了之?谁舍得这么大的嫁妆!”

秦霜在心里不屑:“小人之心!我的风师弟才不会这么势利!”

他无意间听到聂风和孔慈要成亲的好消息,又是惊讶又是欢喜,想象里都是粉红泡泡,回过神,却见那受伤的小二正不住地往自己这瞟,一脸惊恐。

顺着他的目光去看,就对上了那两个汉子的脸。

踹人的那人正怒目圆睁,瞪着自己:“你小子听够了没有?”

这世界以武为尊,江湖中人就是大爷,连带着也有些很霸道的惯例,比如他们在公众场合交谈,是不会放低嗓门的,周遭的百姓若是怕不小心听到什么惹了麻烦,就得自己乖乖地退散,不走的就要挨打。

秦霜这才发现,就在方才脑补聂风和孔慈的时候,这饭馆里的人已经走得干干净净了,剩下个自己格外醒目。

另一人的目光落在他的腰间:“哟,原来是个会使剑的。”

秦霜腰间所配的正是火麟剑,一直用布包着,不漏形迹。

踹人的那人也看了眼,冷笑道:“连个鞘都没有也配叫剑?还包着布,拿生锈的铁皮冒充的吧?”

突然一跃而起,朝着秦霜扑来:“正好大爷手痒,让你开开眼!”

他本是想夺了秦霜的武器再来嘲笑一番,谁知手上却探了个空。与此同时,一样东西点上了喉间,正是那把不起眼的剑。

只是一招……

那剑的主人左手持剑,气定神闲。

顿时吓得一动都不敢动,眼睁睁地看着一滴冷汗从鼻尖上流下来。身后的那人也是愣住了,一时间都没了反应。

秦霜手腕一转,把剑了回来。

他本想立刻就走,不惹事端,可对方非要动手,那就只能速战速决了。点头哈腰的事他会做,那是因为他遇到的多是真正的强者,但没必要迁就眼前这两个战斗力只有五的渣渣。就是以前武功低谷的自己,对付他们都是绰绰有余。而现在更是不同。

自从下了乐山之后,他就不断地回忆起自己杀死独孤一方的那一招。他有意识地观察自己的身体,结果发现冥冥之中真的有一股力量在引导着左手,使出快速而妙的剑法。他一边尝试一边练习,已经熟悉了几招,所以才会把火麟剑随身带着。

那些剑招与自己这个灵魂无关,而是早就储存在这个身体里,属于原版秦霜的。记得文丑丑曾说过,他的父母秦宁夫妇就是有名的“鸳鸯剑”。

只是有一点不是很明白,据说雄霸救回自己的时候自己衣衫褴褛,原本是个乞儿。可是未失忆前的秦霜明明是有功夫的,怎么还会过得那么可怜巴巴呢?

看到秦霜将剑插回腰间,那二人齐齐松了口气。没动手的那人已经看出了差距,冲秦霜一抱拳:“是我这弟弟鲁莽了,多谢你……呃不,阁下高抬贵手。阁下有这样的剑法,在江湖上一定有盛名,敢问怎么称呼?”

一边说着,一边仔细打量。眼前这个青年只穿着粗布衣裳,脸也很陌生,看起来平平无奇。听到自己问他还有些犹豫,扯了扯卷发答道:“呃,我叫李寻欢。”

从未听说过的名字……他迟疑着一点头,说了声“告辞”,忙拉了同伴,抱着礼盒匆匆地往外走。

这时却突然听到背后一声“等等”。

二人一下站住,脸上的神情都有些僵。按照江湖规矩,要是打赢的人不肯轻易放人,留只手留只脚都是可能的。

那人忙伸手入怀,掏出一锭二两的银子摆到桌上道:“是是,我兄弟二人叨扰了阁下,阁下这一顿,理应由我们出的……”

“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