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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路人甲日常

毕竟她到底来了西北,来了哈密,也见到了哥哥,知道他至少生命无虑,不像先前那样,她整天提心吊胆牵肠挂肚的。

光明正大的相认一事,无论是上面的那个人活着还是死了,那都是再也不用想的。

便是以表兄妹的身份相认,也有太多的危险,所以苏苏如今只盼着能叫哥哥生活的好一点,至少不再是缺衣少食。

哥哥和洪笙一般的年纪,却苍老成那个样子。还有其他四个人,不是消瘦的一点肉没有,就是风吹就要倒的病秧子。

九郎都十岁了,还瘦弱的像个七八岁的孩子,她都不敢想象,他们这几年到底是如何过来的。

当初她光想着把大头的银子都留给哥哥,却忘了他们是充军的罪民,年纪又都不大,便是侥幸没有经过搜身,流放途中又哪里敢拿出大把的银子来花销?

“我一见那人就知道他是表兄,原来真的和我有相像的地方呢。只我听阮姐姐说,表兄与你是一样的年纪,只今个一见,却比你老了十岁不止,想来也定是受尽了苦难的。”

苏苏从洪笙胸前抬起头来看着他,“先前没见时,虽然也有担心,但到底是陌生人。只如今见了,却真真的感觉到了,那是与我血脉相连的亲人。”

洪笙一听这话,就知道苏苏是真的认定了这个表兄了,便也在心里筹谋道:“既然没办法明着相认,那就暗中认下。先前表兄被分到先锋营里,那真是福祸难料的,只如今我接了这个差事,总能想法子帮衬一把的。”

而且他听说,保阮家人性命的可是秦都司,秦都司可是西北的土皇帝,就算真是皇帝下令折腾他们,在西北,皇帝的命令真不一定好使。要不然,刘指挥使哪里敢他们的银子?

加上洪笙经过暗中观察,发现阮家这几个儿郎都不是一般人,便是为了结个善缘,他也能帮一把是一把,更别说,如今是媳妇的愿望了。

尔之所向,吾之所愿!

第三十四章好白菜已经叫猪拱啦…

苏苏和洪笙商量着怎么找个合适的理由帮称一下阮家几个人。

半晌苏苏道:“我倒是想了个法子,也不知道行不行得通,若是能行,至少能在生活上给表兄一点儿帮助。”

洪笙想了想,也道:“媳妇有什么法子?咱们如今只能拿出点钱财偷偷帮一把了。”

“今儿个我不是去了伙房吗?那五个伙头兵中竟有两个姓阮,想来与表兄是亲人。其中一个叫阮九,今年不过十岁,长得只有七八岁的样子,着实有些可怜。”

洪笙也记得那两个半大的孩子,不知道哪个丧心病狂的把这么大点的孩子塞到先锋营里,当时见了,真是气死他了!

“这么大点儿的孩子,在先锋营里能干得了什么?我想着反正咱们家也养长生和琳琅,不如你就他在身边当个跑腿的亲卫。反正你对下属的照顾也是出了名的,这样我就有理由关照他了,毕竟我太贤惠了,为了夫君的名声着想,对你手底下的士兵也只有更好的!”

洪笙听着苏苏这法子倒是还算妥当,之听到最后一句话,真是忍俊不禁,用手刮了一下媳妇挺翘得小鼻子,“可不是嘛,我媳妇真是太贤惠了!”

苏苏可是一点不心虚,她自然是贤惠的,要不然那岳百优那么败坏她的名声,照她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性子,还能好茶好饭的供着,还不是为了洪笙。

想到这,苏苏瞪了一眼洪笙道:“那位岳姑娘的规矩可是不太好,有朝一日惹出什么事端来,可别怪我没提前提醒你!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