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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穿到明朝考科举

汤喝,而后把壶杯都放到身边,磨墨铺纸,拿镇纸压稿纸,开始答第一题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三月不知肉味”这句话实在太有名了。崔燮穿越之前就知道,穿越之后林先生也常指着这句教他们努力学习,光关于这段的作文就作了不知几遍,几乎是把这节能写的花样都写遍了。

《史记孔子世家》中也有这句,是“与齐太师语乐,闻韶音,学之,三月不知肉味”,比论语中所记添了“学之”二字。朱子注释中亦取了这个“学之”,有了这两字才更好解释前因后果:孔子在齐国听到韶乐后,是因苦心志学,才无暇顾及餐饮细务,以至于三月不知肉味。

孔子就是再爱听音乐,也不至于自己脑内回忆足了三个月的齐国交响乐他脑子里还货真价实地存着1g的小黄片呢,耽搁他吃肉了吗?

而那句“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是因孔子体味到了大舜《韶》乐中尽美尽善的感情和乐律,不觉深彻投入于学习韶乐之中,诚心叹美这场宏大的圣乐。

圣人闻圣乐,自然有所感触,遥拜前圣的功德与乐中妙音律,故而诚心学之,那么双圣之间暗暗的契合就是必写的知识点。

而孔子追慕前圣,倾心《韶》乐,其所为就是“学之”,先“学之”才能有“三月不知肉味”;先有这三个月不暇外顾的学习和反复回味,才能深彻理解《韶》乐,与大舜的圣心契合,发出“不图为乐之至于斯”的感叹。

朱子中用“学之”二字贯通原文,实是点睛之笔。有了这两个字才能叫题中三句话前后串珠成链,给“三月不知肉味”一个现实依据,得其沦为虚无飘渺的臆想。

所以“学之”二字是串起题目的引线,也就是他要作的这篇文章的明线!

一明一暗的两条线索设定好,文章的筋骨就立起来了,只需按着题目那三句正论反论,增填血肉,校练文字。他破题向来爱用明破之法,堂皇正大,这回也不想改风格,就照着原题一字字翻译最要紧的“学之”二字在破题里就得点明!

“圣人寓邻国而听古乐,学之久而……”而不知肉味。这里正是因专一学乐才不知肉味的,关键在专一,炼一下就是专。

“学之久而专,称其至美。”

破题之下,就是承题。承题当与破题相反相承,便从韶乐之美入手,要写得有力些,毕竟许多考官看文章只看前几句,前几句不吸引人根本就不往下看

要有力地赞美它……那就是:“夫古乐莫美于韶也!”

孔子都能说出“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天底下还有什么夸的比这个更狠?他只拿古乐比韶,还比得不够全面呢!

作制艺文章还不就靠放开吹,哪个大明朝的文人还真的能代入圣人的眼光心思?

王阳明不算。

崔燮放开胸怀,吹完了韶乐又吹孔子,吹他学韶乐、称赞韶乐,从其赞赏之句里既能看出圣乐之美,更能看出圣人追慕先圣的用心之诚。

起讲、入题两段就略微解释一下背景:“昔有乐名韶者,乃帝舜所作也”,千年后唯齐国仍传有韶乐,孔子在齐国闻之。而闻之之后自然要学之这里若直接从闻之接到学之,却显得有些跳脱,不连贯,正好点一句二圣之心暗契,孔子是为追慕大舜,才要学他的韶乐。

一二比写了孔子志慕大舜,从乐中感受到三代之风,前圣之德;三四比便自然而然地转入“学之”,研大舜传下的乐音乐器,凡琴瑟笙萧、鼓鼗钟磬之类无不研得学这么多才能让圣人三月不知肉味,而不是光怀想着音乐就能食不甘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