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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绝不放手(肉篇)

今天,那个人会来吗?

愣著,愣著又看见他突然爆笑,哈哈哈,大声的笑,笑的眼泪、鼻涕乱流,温常年拿起桌上的纸巾将自己清理乾净。

混蛋!想什麽了?

以为人人都喜欢你这种变态样子?

别做梦了。

别做梦了,温常年。

温常年在心底咒骂自己的不知足,那天秦予抱他回来时,温常年不是没有感觉到,秦予的下身硬如铁柱,热度灼人,一下一下杵著他的腰臀,他紧闭著双眼不敢睁开,他怕一睁眼,以後在梦里喊的人就不是李惜观。

因为母亲的事,温常年最气的便是三心两意,朝秦暮楚的人,所以,他不能,也不愿让自己变成这种人。

用叉子叉著欧姆蛋,叉了三次都掉回盘子。

「小年,拿筷子夹啊!明明都是华人,明明不在国外,干嘛要当假外国人,看筷子夹多方便,多好用,听哥的。」应该会这样说吧!温常年想,如果秦予在一定会这样说。

可是,现在人不在,而他温常年学李惜观一样优雅的用刀叉吃欧姆蛋,用刀叉解虾壳,吃龙虾,如果他想站在李惜观的身边,他就得学会用刀叉像用筷子一样熟稔。

放下刀叉,温常年都吃的觉得有些撑,仍剩大半,拿了保鲜盒装著准备去公司给熊旦吃,想到熊旦今天又要脚步虚浮,温常年嘴边有点笑意,转念一想,熊旦喜欢男人,自己却从来没看出来,是天生、还是後天的?又或是像他一样,莫名其妙就交付了心?这种事没问当事人又怎麽可能有答案,只是,温常年自己就是个讨厌别人探究自己私事的人,所以他也不可能去问熊旦,这麽一来,这些疑问恐怕是无解。

装好早餐,温常年慢慢的著装,穿鞋椅上又坐了一下,才穿鞋,转开房门走出去。

走到酒店门口,车子已经等在那里,司机见温常年下楼就站在车门旁候著,温常年走到车前两步,门就开好了,温常年顿了一下,往车里一望,发现一个人都没有,笑著上车,恨自己仍然痴心妄想。

手里李惜观准备的早餐还温热,只是「再多的嘘寒问暖,比不上冬天里的一杯温开水。」这句话说的真好,他多希望手里的温热是李惜观手掌的温度,上次说再几天来看他,人就消失了近一个月,这次说会比较久,比较久到底是多久?昨晚还在同一个床上,一早什麽消息都没有,忍不住拨了手机一样是关机,「李惜观对一个人好时会让人以为自己是天下最珍贵的珍宝,但这都仅限於他的事业,朋友之外,做他的情人,永远都只是他的情人,只能出现在他有心情的时候。」秦予的话又在耳边响起,温常年想问,自己之於李惜观到底算什麽?

可一想到熊旦,又显得自己不知足,即使是周一和周四的早上熊旦仍是饿著上班,这样看来,熊旦的情人似乎对他不好,只是,自己就够混乱,又那有什麽道理去管别人的事。

既然自己还离不开李惜观,那就在他身边待著。

车到公司前,温常年这样告诉自己。

作家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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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

「熊旦学弟,还没吃早餐吧?喏。」一路迎著探究的目光走到熊旦的办公室,温常年看了那个脚步虚浮的人笑了。

「呵呵,这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呐,天天吃那麽好,我都胖了。」正要走去拿传真的熊旦,听到声音回头对著来人笑。

「你床边的那个人怎没帮你准备早餐?」也许是心理太乱需要个答案,找不到自己的,只好去问别人的,温常年把问题问出口时,自己也觉得自己真是乱了,居然问这样的问题。

正常的他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