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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还珠之穿成乾隆的强国路

永瑜气来得快也消得快,阿玛一道歉就不生气了,“那好吧。我就原谅阿玛好了。”

乾隆点了点他的鼻子,笑着说:“谢谢永瑜愿意原谅阿玛。”

永瑜爱娇地搂住阿玛的脖子,撒了一会儿娇,永瑜终于记起自己为什么要生阿玛的气了,连忙看向床里边看永。永一个人翻身翻得累了这时候睡得正香呢。

乾隆也是好笑,他和永瑜为了永都要“吵”起来了,他却一点也不受影响。

摇摇头,乾隆拍拍屁股也要走了,亲子时间享受完,他也要去处理政事了。乾清宫里的奏章他还没改完呢。和永瑜互相亲吻告别后,乾隆回到乾清宫。

乾隆浏览着手里的奏章,这是刑部尚书所奏。在江西有一名少女被一个地痞流氓奸污了,事发后她没有自杀,也没有嫁给那个地痞。后来她的事情被传得沸沸扬扬,少女觉得人言可畏就自杀了。她的家人给她请封贞洁烈妇。

刑部的人认为少女事发后没有第一时间自杀,而是后来才自杀,不该封节妇。大家的意见不统一,刑部尚书才上奏请乾隆来做决定。

乾隆没有批改这份奏章,而是拿出到一边,准备明天上朝的时候和众大臣好好讨论这件事。他建立女学,让女生也出来读书,甚至开办了很多作坊,都是聘请女性来上班。女人赚得越多,在家里的地位也就越高,潜移默化的,女性就有了话语权,地位也会慢慢地提升。

之所以有曲线救国的方法来达到这个目的,就是因为在现在人的思想里,女人天生就是负责相夫教子,大事上女人是没有参与权的,甚至很多时候女人还不能和男人一桌吃饭,过年祭祖的时候,女人还不能进入宗祠。

而且明清时期朝廷是不赞成寡妇再嫁的,甚至会封节妇。而旌表节妇,只不过是让寡妇为丈夫、为男子守贞从一所采取手段的一个方面,其他像不断的舆论灌输,以及还有许多烦不胜烦的劝惩措施,目的都是为了给妇女造成强大的压力。

据《明会典》载:凡民间寡妇三十岁前夫亡守节,五十以后不改节者,属旌表之列。为了表示对旌表活动的重视,清廷从顺治四年(公元1647)起,每到节庆日发布“恩诏”,都加入了要地方有司注意咨访节妇的内容;又规定:受旌者除政府给银建坊外,还可赈给米粮。后来又一度规定民人之妇自二十岁守节至四十岁,亦可准予旌表。

康熙一朝共61年,旌表节妇总数4822人,年平均79人。雍正帝继位后,对表彰贞节更不遗余力。他先是下诏责备直省大吏对此往往视为具文,并未广咨远访,致山村僻壤,贫寒耕织之人“轻为沮抑”。接着他又批准了礼部遵旨议奏的,若“节妇年逾四十身故者,守节已历十五载以上,亦应予旌”的定例。这比先前确定的条文,在尺度上又放松了一步,从而使雍正年间节妇受旌人数达到9995人,年平均769人,约相当康熙年间平均旌表数的9倍多。乾隆时,受旌节妇的人数仍继续增长。在头十几年里,年旌表人数少则千余,多的达两千几百人,截至乾隆十四年,累计总数32521人,年平均2323人。有的像江苏省,岁上报至二百余人,以至节孝祠中几无可容致祭之位。

由于人数增加太快,乾隆十五年,江苏巡抚雅尔哈善上疏提议:各省题旌时应加区别:一类是“果系节而兼孝,或能教子成立,或贫无依倚,艰苦自守,或毁形自矢,百折不回,奇节卓著,非寻常可比者,请旨特为建坊,入祠致祭”;另一类只“循分守节以老者,准其汇题入祀,不另建坊”。经礼部等有关部门的讨论、奉旨批准,同意了雅尔哈善的疏请。从此,除少数事迹突出者外,多数采取于祠内统一建碑陆续刻名,同时载入本州县志书的办法加以旌表,至于建坊和设位奉祀,就去了。尽管如此,乾隆十五年至六十年(公元1750~1795)的46年间,由朝廷旌表的仍有33679人,年平均732人。嘉庆一代(公元1796~1820),较之乾隆时旌表人数又有所增加,在统共25年里,批准了29179人,年平均1167人。

以上的史实和数据充分说明了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