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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魔尊命里克夫[穿越]

金永浩道:“哎,我已经努力了,你们也就别再怪我了。”因为剧情里本来就没有联姻成功这句描述啊,你们硬拉上我做这无用功,我也只好顺着剧情走了,如此结果我也不觉得奇怪。

程甄有些愠怒,“猫耳国对你这么好,培养了你这么多年,到头来你就轻描淡写地这种态度?你不怕我现在就杀了你?”

“别别别,我冒着生命危险去当奸细,你们可知道我每天过的有多么的痛苦,天天被那小子拧来拧去的,胳膊都快废了。但你们也别杀我,好歹那小子喜欢我,你想想,你们杀了我他会怎么做?”再说了,我可是这本书的主角!杀了我,这本书岂不是全剧终了。

程乾也劝道:“父王,别杀他。他还有利用的价值,而且,我看他其实也挺尽心的,他有在劝屠歌,屠歌若不是顾及他的面子,恐怕早就对我们动手了。”

“是啊,你听听程乾怎么说的,我的确努力了。或许这一切都是命数吧,你们也别急,我再想想办法,你们答应给我续命的药先给我吧,我这已经活到了青年,估计没多少年可活了。我还不想英年早逝啊!”

程甄道:“我再给你一次机会,这次你想办法让他们先回猫族,然后你提着屠歌的头来见我,我自然会给你续命的药,并且会管你一辈子。”

程乾补充道:“最好把花染也带回来,但是千万别伤他。”

程甄怒斥道:“你这没出息的样子,整日里花染花染的,那骚|货心里早都没有你了,你清醒一点!”

金永浩轻咳了几声道:“那我先回去了,离开的时间太久不好,这天马上就要亮了,各位大大,再见。”

金永浩走出殿门,大摇大摆地往回走,那些士兵看到他就像没看到一般,显然,他们已经对他很熟悉了。

屠歌的猫瞳里,闪烁着晶莹的东西,滚落了下来。他在琉璃瓦上磨了磨爪子,然后飞速地在各个屋顶穿梭,很快就回到了寝殿里,恢复人身,静静地躺在床上。

过了会儿,金永浩蹑手蹑脚地回来,然后来到了屠歌的寝殿里,在他床前站了一会儿。

屠歌已经暗暗运转法力,准备在金永浩做出什么事时,立刻攻击过去。金永浩弯下了身子,屠歌的法力也蠢蠢欲动了。

被子角蓦地将他包了起来,金永浩的声音响起,“这孩子睡相太差,盖被子总是盖一个角,若是伤风了该怎么办呢?唉。”声音逐渐远去。

屠歌原本恨意满满地眼神变得模糊,酸涩的泪水从眼中滚落。

他经常来给他盖被子吗?他记得,每次入睡的时候他的确只盖一个角,而清醒后,被子总是暖暖地包着他,他以为半夜太冷是自己裹起来的,原来是他……可他又为何要当奸细呢,他对自己到底是何种想法?

擦了擦额上的冷汗,金永浩合衣躺下了。

他担忧了一晚,天亮后才迷迷糊糊睡去了,没睡一会儿就被屠歌推醒了,道:“跟我回猫族,我们打算回去了。当然,你若不愿意回去,也可以留在这里。”

他忙道:“回回回,我要回去,我马上就起,大大们等等我。”

金永浩不知为何,大清早的这帮人就决定回猫耳族了,他本来还冥思苦想,不知道该如何劝他们,他也知道他们是不好劝的,这么大的事发生在谁身上,谁都不会轻而易举地放下。

但好歹不用他劝,这些人能想通,那就再好不过了。

一路上,首领和首领夫人的脸色都很凝重。倒是花染与他那个跟屁虫看着挺轻松的。

他的书是十万字的短篇小说,所以对这部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