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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一夜回到七零末

你确定要大白天的往家里抬野猪?”赵国生故意斜着眼睛,像看白痴眼神一样的看着乐坏大脑的刘兰秀。

不说野猪是不是在公共区域的陷阱里套到的,见着有份在这个年代的农村还是很流行的。

不说村里家家户户,人手一份,至少,那些相邻相好的家里,都得送一份过去,虐表心意。

四头野猪全部曝光的话,盯着全村人的目光,顶多能守住一头野猪卖钱,其他的基本上现宰现分了。

“哼,我傻呀,我早就想好了,卖一头野猪,送一头野猪给你姐,一头野猪交给村子里,剩下的那头野猪我们家自家人分。”刘兰秀是什么人?葛朗台,明着呢。

若不是最近几年家里条件好了,有了一定的固定经济入,她手头宽裕了,这四头野猪,别人连根毛也别想知道。

“行,听你的。”赵国生捂着疼痛的脸,笑着说。

这是最好的结果了,他不可能阻拦刘兰秀一头野猪也不卖。

那不现实,怎么说呢,物极必反。

惹急了刘兰秀,她狗急跳墙的一口气嚷嚷着把野猪全部卖了。

“对了,要卖的那头野猪也现在抬回来吗?”赵国生突然想到什么,停顿了会问道。

“不用,要卖的那头野猪,这会子估计已经被爱华用绳子赶着在去县城的半道上了。”要不先弄到县城去卖,现在去山上抬野猪,不就露陷了吗?

一次性发现好几头野猪,村里肯定会引起轰动,到时候大伙一股脑的跑进山里去陷阱里寻找,她就算把野猪藏得再好,也会被找出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看完第一二部《家有儿女》

换了小雪的第三四部,不是很喜欢!

第100章

跟钱沾上边的事情,刘兰秀永远是那么积极,警惕的让人醍醐灌顶的赶不上。

瞧瞧刘兰秀这事做的干净利索,滴水不漏。

“那吃过早饭再去山里抬野猪吧。”还没洗脸刷牙的赵国生转身回堂屋后面的横长木板上拿杯子,准备先清理好个人卫生。

既然打算把野猪给贡献出来做人情,那就没必要急急忙忙的偷偷摸摸进行了,光明正大的吃过早饭再去也不迟。

“不行,不能吃过早饭再去,要马上就去山上抬野猪,要不然被别人发现了。”刘兰秀皱着眉头不情愿的急忙反对。

陷阱是她家男人设置的,野猪是她发现的,绝对不能让煮熟的鸭子飞了,功劳让人半路给截胡了。

换句不好听的话来说,刘兰秀是那种典型没有读过很多书,有点小肚鸡肠又稍有点虚荣好面子的农村妇女。

“别人发现就发现呗,有三头野猪呢,怎么着也会留一头给你的。”赵国生刷着牙,满口泡沫的含糊不清的说。

按照村里人的习惯,哪怕真有人不讲理的偷抬了他们家陷阱里的野猪,那也不会一只都不留的。

“那不行,那是我先发现的,不能让人给抢了。”刘兰秀语气不满的提高嗓门大声反驳。

绝对不行,她主动交给村里一头野猪和被动的被人偷了一辆头野猪,那感觉完全不一样。

前者是她心地善良,有良心,愿意分给村里人。

后者是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莫名其妙的被人给偷了。

性子再好的人,换谁,谁心里会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