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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一夜回到七零末

国生心里惦记着那头大黑野猪,六七十斤的重量扛在肩上,气都不带喘的飞奔了半个小时急匆匆的回到家。

把小猪随意仍在灶台下放柴火的角落,仓促半跑带走的直奔大儿子的床边,用力的摇醒他:“爱华,爱华起来”。

半大的孩子睡意重,迷迷糊糊,要醒不醒,刘秀兰听到响声下意识的开了灯:“什么事?大半夜不睡觉?”。

“你不是说让我套只猪回来吗?”。

“爸爸,你真套住野猪了?”一听到野猪,赵爱华的瞌睡全无。

“套住了就套住了啊,大半夜里,你不会让我起来杀猪吧?”刘兰秀是一个行动派,在她说这些的时候,已经穿好衣服起身了,脸上的笑容出卖了她的好心情。

“套住了两只野猪,一大一小,小的我已经扛回来了,大的还在山上”。

刘兰秀狠狠瞪他一眼说:“爱华,动作轻点,快点穿好衣服,你给我们打灯”。她是个急性子的人,最讨厌别人说一半留一半。

赵国生拿好扁担和绳子领着刘秀兰母子绕过林场,直接从后山上去,他可不想被林场看护人当贼。这头大黑猪抬下山后,赵国生当机立断的决定直接从去县城屠宰场卖掉。最后这头大黑猪一波三折的‘命运’以八十元的高价卖掉。

那只小猪赵国生他们家也没有张扬出去,半夜里他们夫妻悄然无声的弄到河边处理了,主要是说不清这猪是林场范围内猎的还是林场范围外猎的。事实是在林场后山猎的,不属于公共区域,可谁能证明?(当地习惯,在林场里像野猪野牛等大型动物被捕捉,属于是公共财产……像小兔子、野鸡、黄鼠狼等小动物就无所谓)

“你明天送点猪肉回娘家”除了逢年过节刘兰秀一般没事不会回娘家,应该说这个年代的出嫁女都这样。

刘兰秀娘家离赵家村不远,每次去镇上赶集都会经过刘家村的那条岔路口,往里走二十分钟就是,大伙都是一个镇上赶集,相隔不了多远。

“……嗯……”一向话不多的自家男人最近有点变了,先是鼓舞孩子们读书,学手艺,后又不再一味的愚孝,现在还主动提起她娘家,让她往娘家送东西?

发觉刘兰秀打量的视线,赵国生反倒是奇怪的反问到:“女婿想孝敬老丈人不行啊”经过这些天的磨合,他对这个年代的适应度还算合格,也不怕被人识破身份当成妖魔鬼怪给烧死。

“行,怎么不行,我爸总说一个女婿半个儿,以后你就好好孝敬他两老”管它什么原因的变化,对她有好处就行,往娘家拿东西孝敬爸妈她高兴还来不及呢。

七十来斤的毛重也就四五十斤左右的猪肉(包括猪蹄),没多少膘肉,一家分几斤就没了,这些猪肉送人的理由必须得先想好。

“四个猪蹄太小了,不适合送人,明天一早你拿六斤猪肉和两斤鳝鱼回娘家”刘兰秀娘家生活条件不太好,老丈人早年摔断了右腿走路一瘸一拐的,干不了重农活。(刘兰秀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