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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浮世(肉)

王晓初好学,好奇心很强,两年修炼已有小成,多数高手也能唬拢过去,加上他自身受过妖毒侵害又染过蓬莱仙气,体质恐有转变,普通游魂杂妖远远见他也都避远。不过他并不常察觉那些东西存在,偶尔见到灰蒙蒙的影子也不当回事。

仗着两年前某些机缘巧合,他助钟栎解决疑难事件,又透过此人将几件稀珍的宝物古董变卖,还拿了蓬莱宫的药救了钟栎认识的一位贵人,简直要被他们视作活神仙下凡。如此一帆风顺的发展,连王晓初都认为自己开运,熬出头了。

现在的他过得春风得意,多找几个帮手也没什麽,眼前这人生得普通却越看越顺眼,很得他眼缘,其实心里思量着就算不能拿来当护卫,留在身边帮忙生意也不坏。他站定以後招手道:「就这儿吧,随你出招,三、二,一──」话音未落,王晓初鬓边发丝飘扬,他反射性以左脚为轴旋身,屈起左肘和右掌挡,鼻尖触到柔软花瓣,嗅到特别鲜明的李花芬芳,几个空翻退後再回神看定,宋镶还站在原地,而他已退了十几步之外,怀里徒留一阵香气,开满白花树枝却在宋镶手里了。

王晓初愣怔,他根本没看清宋镶的动作,钟栎大力鼓掌跑过来夸宋镶,他也顺应气氛录用了对方,回客栈途中又问宋镶说:「你这身手是哪里练来的?」宋镶腼腆微笑,回答:「东家忘了麽,我从前专替人跑腿的,脚力自然不在话下。」王晓初报以浅笑没再接话,心中却揣测道:「这除非也是修炼了仙术或邪术,要不然怎能有那种鬼神似的身手。这个宋镶有些古怪,还是我自己多心了?」钟栎有事先走,王晓初要给宋镶安排住处,由於是随身护卫,因此就让人住在自己的偏房。他让仆人打扫房间,同时带着宋镶四处走动,一来是让他和其他人打照面,一来是让他熟悉环境。除了库房、厨房的位置草草介绍过,他还带人来到西厢一座院子里,站在院子出入的门外说:「这是姑娘家住的地方,有四位和我投缘的女子,我请她们到我这儿做事,虽然身份是我的手下,但平常我称她们姐姐,她们都是很好的人,你对她们亦须恭敬。」走完云来坊,王晓初也巡完客栈,这天没什麽重要的人事物,他跟掌柜伙计们交代几句就回房说要看书,对着像小狗般乖乖跟在身後的宋镶摆手道:「我这里不须要你伺候,晚上睡觉时有护院在,也不用你时刻紧盯,你去玩儿你的吧。还有,先去找管库房的梁大哥领你的新衣新鞋,他会先给你一笔钱,去置办你需要的东西,比如称手的兵器。明天再带你去外头走走。」王晓初准备练字,正在磨墨,磨了半晌抬头发现宋镶有点茫然站在那儿,了然笑着说:「就两个时辰後回来吧。」给了一个时限宋镶才领命出门去。王晓初歪头哼笑,咕哝着:「这个人身手如鬼神,反应也是。」说完他被自己吓一跳,想起和玉匣同样神秘出现在自己打包出走的包袱里有本书,上头记载不少方术、占卜的东西,其中有一篇写了一个配方能测一个人是不是妖怪伪装的,配方的材料并不难找。

於是王晓初让伙计跑腿分头买了些东西,都是些药材或石粉,一起辗成细末铺撒在房门口周围,等宋镶回来时天色已暗,看不清这些东西,据说妖怪沾上那些粉末不会有特别感觉,可是粉末会由白转黑,若是魔则黑里透紫色光泽,若是人或仙则无变化。

忙完这些王晓初终於能静下心练字,练完字看了书,在空地打拳练功夫,流了一身汗之後就让人烧水准备沐浴。进到浴室後,对着外邦行商买来的镜子打量身材,摸摸自己没多大改变的脸,再捏捏手臂、腰腿,转身细看,不甚满意嘟哝道:「奇怪,不管怎麽练,都练不出萍羽那样好看的样子……」虽武艺小成,长不出像别人那样的肌肉,他倒不是想变得多魁梧,只是这身板看来依旧太单薄,作为云来坊的主人,这气势稍嫌不足,容易被小看。他摇头不再多想,反正现在还不照样好吃好睡的,沐浴完更衣就回房间,碰上伙计来报告事情,他写了封信让人去送,都是些生意上往来的事,尽管他管着一间邸店,仍常要放软姿态陪笑脸,对他来说也不算什麽。

堂堂男子汉,能屈能伸,更何况以前他干过更羞耻的事,不过那也是过去了。从前他脱光屁股就能过日子,现在还得替将来打算,要不然年老色衰谁还肯多看他一眼。只是不管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