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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快穿]富贵荣华

在秦国想蓄养军队是不容易,声势过大难以遮掩,但训练剑客就不会有人管了,稍微显赫一点的家族内有供养谋士剑客实属常见,不同的是,她手下的剑客都是她教出来的。

战乱时期,无父无母的孤儿太多,锦荣养的不只有男孩,还有女孩,学习剑术,医术,木工,经商,机关等等。

这倒和最初墨门相同,最初跟随在她身边的死士,看到墨门如今的发展,心中对公子都是敬佩不已,为复国殚竭虑。却不知锦荣只是习惯性准备周全,至少万一某天被秦王发现她是赵国王室遗孤想斩草除根时,还能安然脱身,还不用担心其他威胁。

若是换了其他如魏或楚,还不至于如此,但谁让魏国和楚国太不经打,才几年的功夫,就随着赵国的步伐被灭了呢。

不过这也印证了锦荣选择宛泽的决定,有多正确,如果安家在魏国和楚国,再经战乱也麻烦。

秦一统天下,但却没那么安定,不说进程太过猛烈,许多原楚国,魏国,甚至是赵国的百姓归顺心都不高,时有反抗之举,当今秦王似乎也没有安抚的意思。

听说才弱冠之年,亲政不久。

锦荣对了解秦国和它的国君没什么兴趣,她只要保证自己的势力建立起来,哪怕举国之力也要忌惮它就够了。

卧榻之侧岂能容他人酣睡,有过为皇经历的锦荣当然再理解不过,但换成她是这个他人,那就不一样了,若秦王真有本事劝服她,解散了墨门,她一人逍遥世间也无妨。

但似乎这位年轻的秦王并未察觉到,这就不能怪她有不臣之心了。

不过好像,她从来就没有为臣为民的想法。

……

一箭凌空,空中一双大雁扑凌着落下来,仆从立刻过去抓起来带回,未有伤,只是羽箭穿过尾翼,让大雁失去了平衡无法飞行而坠落。

锦荣瞥了一眼仆从手中还挣扎着的大雁,“带回去养着。”

训练得好就当传信的大雁,不好那就炖汤喝了吧。

“是,公子。”仆从恭顺道,

时人崇尚君子六艺,哪怕是再体弱的文人,也都会拉弓上马,锦荣对外宣称的身份是男子,但身边的亲信,包括她教授剑术的墨门门人都知道她身份,她也无意隐瞒。

身边的人都对她忠心耿耿,尊敬非凡,更不会强求她学这些。但自安顿下来后,锦荣就拾起了剑术,射箭骑马更是当成的寻常锻炼。

无法修炼的确不能太过随心所欲,这副身子穿越过来时就发现了体力实在柔弱,许是锦衣玉食骄养惯了,弹琴跳舞都来得容易些。

可她又不是受人庇佑的女子,也没想过仗着智谋隐居幕后,既然一手创立了墨门,也总要出来顶立门户,否则手下人如何能信服她。

死士和用药控制的始终是少数,墨门要想发展,势必需要大量人手。

女子身份不会有什么妨碍,但若是一个藏藏掖掖,甚至需要人保护,畏缩胆小之人,终得不了什么人心。

这份坦荡也的确得到了信服,从来宛泽身边只有十四位死士,到如今,光是她手下的商人行走各地,而墨门这份势力中隐藏的人数,也只有锦荣一人知晓。

而锦荣那一手世间闻所未闻的神奇剑法,更是令门人狂热不已,又是自小在墨门长大的人,更是将锦荣视为神一样的存在。

日常训练手下剑客后,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