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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快穿]富贵荣华

,那你就去军医营那里做事吧。”

行军打仗,时常餐风饮露,会染上点什么毛病太正常了,有个会懂这类简易医理药识的人随行还是很重要的。

程将军作为一营之长,事务繁忙,能抽空看个新兵,还是因为沈淮是他的亲信之一,所以说了两句话后,沈淮就自觉地带锦荣离开营帐了。

“程将军不是个不知变通的人,有什么样的本事就该放到什么位置上去,和年纪大小没什么关系。调你去军医营帮忙和让你当个新兵,显然是前者作用大些。”

沈淮安慰了锦荣两句,才十四岁的小子,能在程将军没出错已经很不容易了,顺便解释了这件事的来由。

锦荣一思忖,所以这是从普通新兵转为随行军医了。

虽然她也有过这样的念头,但没想到居然这么容易就达成了。

等到了军医营,锦荣才明白这么顺利的缘由,原来有个军医在紧急撤退时把腿给摔断了,现在都需要大夫照看,更别说给其他士兵疗伤了。

看来她运气还不错,锦荣自我安慰道,

显然军医的保命机会大上许多,而且福利待遇什么的,也更好。

而随着她在军医营待的时间一长,也表现出了她在医术上的本事,不亚于成年有名望的大夫,让其他军医也连连称奇了起来。

随行军医大多也是征召而来的,主动请愿的不多,毕竟哪怕是当大夫,在战场上治病救人,总比在太平县城乡里要危险得多。

而学有所成的大夫又大多早已成家立业,哪里愿意舍得下亲人,千里迢迢来这里。

也正是因为如此,锦荣所表现出来的医术水平和与之不符的稚龄,尽管令他们惊讶,但也不会有什么嫉妒不平。军营里随行大夫本就稀缺,有人来帮忙分担再好不过了。

只是配药,治疗刀伤剑伤,顺便防止后期感染,虽然没什么记忆,但锦荣做起来倒也意外的顺手。

处理伤口防止感染这一项,以致于经过锦荣的手的那些伤兵好的也比其他伤兵快些,因旧伤复发又回到军医营的也更少。军医营里就有其他大夫虚心求教了。

达者为师,无论在哪一行都是不变的定理,再者在这世道,像这样治病救人的医理知识都是不传之宝。宋锦荣年纪虽小,其他大夫却也不敢想能请教到多少东西,若是以辈分压人那传出去,这名声也就没了。

不得不说,这些见惯了生死的军医大夫还是挺有慈悲道德心肠的。

锦荣也没什么藏着的想法,在这一点上,她从来不是狭隘之人,学识只有流传下去,才有存在的意义。

于是,军医营里常常能见到这一幕,十数个年纪长甚至有些连胡子都一大把的大夫,围着个着普通布衫的少年郎,求教医术上的问题。

这些大夫也震惊于宋锦荣于医上的心思妙,往往难题问到了她这里,总能迎刃而解,而且方法新奇简单。也因为一直在求教,军医们连询问宋锦荣师承何处的心思都没有。

伤兵伤势好的较过往要快,这一变化自然被送到了程将军处,为此他也是大喜,特地去了军医营慰问一下。

然而军医营最德高望重的焦大夫,摸了摸发白的胡子,笑道,“这还得多亏了宋大夫。”

宋大夫?程将军一时间还没想起是军医营里哪个大夫姓宋来着,其他人已经自发地挪开了身子,将本就不高还偏瘦弱的宋锦荣露了出来。

程将军:“……”

好半天,程将军才想起来,新兵入营时,他的确让一个听说懂点医的新兵到军医营里来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