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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快穿]恋人总是在逆袭

了,白旭又愉快地将注意力投到自己弟弟身上,伸手为他整理好身上的护具:“小缎没骑过马吧?一会儿哥哥教你好不好?”

“好!”白缎乖巧地站着,任凭白旭为自己戴好护具,他的眼眸晶亮亮的,满满都是雀跃和期待,完全忘记了自己方才还对于骑马兴致缺缺。

无论做什么,哪怕只是发呆,但只要有哥哥在身边,白缎都会觉得快活无比,永远都不会厌倦。

第10章

为是第一次骑马,所以驯马师为白缎挑选了一匹性格温顺的小母马。小母马有着雪白的皮毛,外表相当漂亮,白缎一见就爱不释手,不由得伸手摸了摸那雪白的鬓毛从小时候起,白缎最爱的颜色就是白色,也十分喜欢一切有着雪白皮毛的动物。

小母马棕色的眼眸格外温和,它歪头看了看白缎,随即伸出舌头舔了舔他的手心,透着十足的亲昵。

“看起来,雪莉也很喜欢你呢!”驯马师笑着夸赞了一句,刚想要指导白缎如何上马,却被白旭拦住:“我来就可以了。”

驯马师迟疑片刻,终究还是顺从了客人的意思,退到一边。只是他却并不敢走得太远,因为白缎初次骑马,而白旭也是生面孔,驯马师并不了解对方的骑马水平,生怕客人出了意外,到时候还是需要马场负责。

所幸,白旭一向都很靠谱,每一句指导都恰到好处,而白缎对于骑马也极有天赋或者说,他从小就身手敏捷灵活,擅长所有的运动方式。

在白旭做了一次示范后,白缎便顺利地上了马,甚至还无师自通得学会了如何骑马小跑。雪莉仿佛与白缎心神相通那般,不需要太多引导便能够领会他的意思,一人一马没有磨合多久,很快便配合默契。

当然,骑在雪莉背上、被雪莉带着跑圈的白缎并没有注意到,不远处一直注视着他的白旭露出了惋惜遗憾的表情,轻轻得“啧”了一声到手的福利没了,说好的不会骑马,两人共骑呢?

虽然没有了共骑福利,但白缎和白旭仍旧玩得相当愉快,而驯马师也早早离开,毕竟,他总觉得自己站在那里就像是一颗几千瓦的电灯泡,连自己都嫌弃自己。

当刘朗和朋友们跑了几圈回来后,便看到白缎与白旭控制着马匹并肩小跑的模样,其中一人拍了拍刘朗:“那不是你带过来的小弟弟吗?怎么跟别人玩到一起去了?”

“嗯,他的性格有些内向,不太习惯和陌生人接触,又恰好遇到了认识的人,就干脆和熟人一起玩了。”刘朗随意点了点头。

“和他在一起的那个人……是郑旭吧?”另一人注视了白旭几秒,皱了皱眉,“白家小弟弟怎么认识他的?”

“郑旭被带回郑家之前就认识,小时候的事情了。”刘朗挑了挑眉,虽然他现在已经不需要帮白缎打听郑旭的消息了,却仍旧还是问了一句,“郑旭这个人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一般般吧。”那人甩了甩马鞭,轻哼一声,“知道自己不受欢迎,倒是老实地缩着,四年都不敢冒头没什么出息。”

“私生子就是私生子,就算被认回去也是小家子气,上不得台面。”另一人附和道。

“郑二夫人的脾气不太好,他不敢冒头也是为了自保吧。”刘朗摇了摇头,反驳。

“的确是自保了,有点小聪明。”其余人却并不赞同,“但是被一个女人压着,什么都不敢说不敢做,连反抗都不没反抗过,就算是装孙子,时间长了,也容易变成真孙子,锐气都被磨光了,还能有什么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