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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我家总裁是辣么温柔

王以歌穿着老式的白背心,露出暗黑的手臂,他脸色带着显而易见的疲倦,脚下一双拖鞋,手里拿着摇摇晃晃地一袋花生米,看见余散成,脸上露出笑容,“小余,回来了。”

他的长相是典型的东北大汉,粗犷又豪迈,骨架高大但是又很瘦,撑不出强壮的身形。当他笑时,眼睛会微微眯着,但是他眼睛大,这样看起来失了圆润的弧度,而带上一点温柔的意味,余散成最喜欢他的笑,尤其是对着他一个人的笑。

“回来了,你去哪?”余散成眼睛慢慢扫过他的脸。

王以歌抬手将他手里的植株放到了出租房的桌上,一边把手里的花生米塞到了余散成的手里,嘴里说道,“吃饭啊!走,咱哥俩正好出去好好吃一顿。”

余散成没法拒绝,皱眉问道,“你又没有吃早饭?”

王以歌不以为意地笑笑,“昨天吃了的。”

两人在这里住了几年,对着这一带都很熟,哪家好吃、什么东西好吃都是门儿清,王以歌带着余散成走到了一家没有店名的店里,狭小的店铺,木制板凳整整齐齐地摆着,这家生意很是最棒的,味道好,分量足。老板娘兼厨师都是一个姓肖的外省女人,充当墩子,钱的是她的儿子。

时间尚早,在店里坐着的人不多,王以歌挑了一个靠窗的位置,临窗是另一条死胡同,斑驳陆离的阳光照着泛青的杂草在上面显得不真实。

王以歌点了不少菜,大大小小盘子摞了一桌子。

“我们两个怎么吃得了这么多?”

王以歌已经率先拿起筷子,夹了肉片放在碗里,“趁你王哥有钱,赶紧请你吃顿好的。”

余散成一怔,连忙看他,见他八风不动,面容苍白又诡异地平缓。余散成一顿,“怎么了?”

“呵呵,”王以歌干笑一声,张嘴吞下了一块辣子鸡,“还能怎么样?酒吧老板有个亲戚表弟,说要来唱歌,马上就把我炒了。”

“那就换一家得了,整个帝都只有他一家酒吧?”余散成见他大口大口地吃辣,心里顿了顿,劝道,“你别吃那么多辣,对嗓子不好。”

王以歌最喜欢川辣,为了嗓子不得不时刻压制,今天却好像没了束缚,一口一口吃着,嘴唇已经辣得红了,“没什么的,最近不唱歌了。”

听到王以歌这话,余散成才真正明白了这件事的重要性,原来也不是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不过以前王以歌都是乐呵着脸,转头就去找新东家,没有半点消沉。

王以歌看着余散成,眼睛里面有明显的迷茫,“小余,你说我在帝都这么拼了命地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余散成没办法回答王以歌这个问题,虽然他知道王以歌有当歌手的梦想,“以后生活会幸福的!”不止一次挂在他嘴上,好像就是这样,一件东西你太想得到,反而却一直都没有得到,经过漫长的等待,怀疑,终有一天,你会对它弃之如敝屐。

王以歌已经不年轻了,今年前不久满了三十,余散成在他疲倦的眼睛旁,看到了一丝丝细纹,它们是那么细小,但是却没办法忽视。

王以歌手里拿着一瓶啤酒,“哐”地一声在桌子上磕了一下开了瓶盖,他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再给余散成倒了一杯,“在我老家啊,三十岁的,孩子都有上小学的了。”王以歌一口喝完杯中啤酒,默默无语。

余散成喝了一口,啤酒独特的口感带来了涩涩的苦味,“王哥,你还唱歌吗?”

王以歌手上筷子一顿,笑着说道,“唱啊,怎么不唱?”

余散成一怔,抬头极认真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他曾经听过王以歌唱歌的,是在四年以前,他那时初到帝都,举目无亲。王以歌像是一个经验丰富的人生导师,鼓励他努力打拼,“以后一定会幸福!”,他的脸上总是充满了笑容,手里拿着吉他,随手一拨,坐在一个角落就开始唱歌,他最爱唱得就是《蓝莲花》。

“心中那自由地世界,如此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