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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春风得意进宝楼

下,取败之道。”

苏慕华淡淡地问,“哦,燕军败了,于你又有什么好处?”

“慕华,我告诉过你,我出生在北周。我的父亲是北周的皇子,我的母亲是大宁人。在我六岁那年,燕借道周伐大宁。我的母亲和我陷入乱军中,那一晚我被绑在树上,看着她为那些畜生...我在她尸体前发过誓,穷我此生,不再让北周为人欺负。我八岁那年,周主选了一批孩童以行商为名送往大宁,我自请也去。”

“你还记得我们是怎么认识的么,那日我被一条大黑狗追了半条街,刚好被你的车子撞伤。世间哪有那么巧的事?我已经在那条街上等了你三日,瞧准了你每日会在那个时辰经过。那只大黑狗也是我特意买了来,饿了几日,正是凶猛的时候,我把小半片肉藏在衣袋里。”

叶温言说着看了看苏慕华。

苏慕华脸上神情淡然,但目中的戒备已隐隐有些松动。

叶温言一笑,“慕华啊,我在赌你是否还会为我心软。”

苏慕华解下甲衣放在架子上,给自己倒了一杯水。也笑了,“叶温言,你不妨直言,我苏慕华还有什么你看得上,还未到手的。”

叶温言大笑,平日温和秀美的容颜,看上去有几分危险。

“一个武林帮派的少主,一个将军的女儿,我也不怕直说,从一开始我结识你和令孤虹就是有目的。可如今周以商立国,行商遍布天下。钱可通权,钱可买命。这一股地下势力筹谋已近二十年,如今尽数掌握在我手中。叶孤虹是心甘情愿,而你...命在旦夕,我其实已经不必再算计你了。”

叶温言俯身过去,“若说如今你还有什么我看得上的,自然是你的身...手。”

男子的气息近在咫尺,苏慕华握了握掌,强忍住出手的冲动。

“我来问你,愿不愿意和我同去军中?你虽与慕容将离交过手,但当时你蒙了面,他未必能认得你的面貌。”

苏慕华霍然拔刀,白色的月光披散于刀锋,颇为赏心悦目。叶温言退后一步,露出无害的笑容。

苏慕华,“我答应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七章剑是无情(一)

1

战鹰飞在淡蓝色的长空中,双翼展开,染了落日的金黄。

三万人的兵马分了前中后军,再分割成左右翼,每一个方阵都有数千人。北燕的铁骑方阵并不整齐,行止间却迅捷如风,草原上练出来的兵,有鹰的本能。

苏慕华伤还没好利索,若长时间骑马,难为人看出破绽。叶温言便弃了马,坐在战车中,让身为随身侍卫的苏慕华也陪他坐在战车中。北燕的战车并非如大宁的马车一般四面垂着纱幔,只是四面简陋地敞开着,由两匹马拉着,像牛车一般。北燕的男儿连轻伤都不愿意上这车,通常只能拉拉动不了的重伤兵或尸体。

北燕的士兵见周的大司马连马都骑不得,脸上更是露出鄙夷之色。叶温言仿佛什么也没感觉到,仿佛一点也不介意陪苏慕华坐牛车会影响他军中的声望,依旧笑若春风桃李中。

叶温言从周带了约百名兵士,众人见主人为人轻慢,脸上现出忿然之色,此时都为叶温言一个眼神弹压下去。

叶温言温柔起来可以很温柔,他温柔注视着你的时候,世间最多情的情人也比不上他的专注的眼神,让人为他死了也甘心。

苏慕华漠然地看着车辕旁的滚滚黄沙,他已经死过一回,没有兴趣再死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