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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春风得意进宝楼

见他腿上为铁齿所伤,开了五个血洞正冒着血,不倒抽一口凉气。“你走路也不看路,路这么大怎么偏撞到...”叹了一口气,“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都在衙门里当差了。很痛吗?”

那孩子看着王英雄摇了摇头,王英雄倒吓了一跳,心道别是坏死了吧,“真不痛?”

“有点麻。”

王英雄恍然大悟,原来他在装这处机关为了怕鹰挣脱飞走,还顺手抹了些麻药。这会想是麻药发作,孩子不怎么痛苦,等会麻过了,才知道疼。他要真疼起来,这荒郊野岭的,我可怎么办啊?他想着飞快扯下孩子的一截裤管,把伤口扎紧,“我叫王英雄,你记住是我救你出来的。”王英雄特意咬了咬救那个字。

王英雄背着孩子走出几步,想想不放心,又转头看背上的孩子,“我是刚好救了你,你别说是被兽夹夹的,就说你是从山崖上掉了下来。”

孩子瞪着眼和他对视,“夹子,有肉。”他的肚子咕地叫了一声。

“那是生肉,不能吃。”

孩子不依不饶,“肉,夹子。”

王英雄哄着他,“回去炒兔子肉给你吃,你就别说夹子了,行不?”

孩子伸出手去抓兔子的耳朵,“肉。”原来是个傻孩子,算了再傻总也不能把他丢在这。

王英雄回了驻地,那孩子的头上已经冒出了汗珠来,心知麻药的药效差不多了,忙加快了步子。他穿过晒着衣服的横杆,遥遥见一道杏色的身影在围场那,嘴里先唤开了,“宋小苏,宋小苏。”

这是一方处于悬崖和森林之间的草地,离水源较近,苏慕华让人将此处围了起来,沿着河滩搭起了帐篷。他这一支队伍不过数百人,虽然比不上孙晟的兵,却是他从城里百姓中特意挑了来的,有的是原来天盟的人。

苏慕华身前站了个人,那人穿着鹅黄的裤,身上披着青葱嫩绿的大褂子,脸上挂着漫不经心的笑容,正是不留行。

苏慕华蹲在他的面前,手中拿着根枝条在地上画着,一边低声和他说着什么。不留行站在那,脸上一本正经听着他说着,一双眼睛却是风流桃花眼,骨碌碌地四下乱瞄。

不留行,原名赵云剑,秦决意的都察院中留有此人的一卷案宗。不留行曾是河间府千里快哉剑赵千云的养子兼徒弟,不留行十五岁开始行走江湖,一身轻功了得,手中三十六路快剑得师门真传,三年后在江湖中也渐渐闯出云中一剑的名头。却在二十岁那年为赵千云当着天下英雄的面,逐出师门。

当日河间府赵家庄内,赵千云直斥赵云剑浪子无行,更揭破他便是江湖中有名的采花大盗不留行。赵云剑一语不发,受赵千云三剑而去。七日后,有江湖路人在巫峡看到赵云剑与苗疆拜月教的任情儿深夜泛舟江面。

据那位江湖路人在酒楼中闲话说,任情儿躺在赵云剑怀中,如何如何不堪,就差在光天化月之下,做出何等何样的丑事来。那任情儿也是七尺男儿,俊俏后生,可惜风流不羁,全无检点,男女不拘,俯仰皆可,风月的造诣偏又让人难忘。

那江湖路人说,我等到后半夜,不知何时便睡了过去,言下不无恨意。

这些话不知怎的又传回了赵云剑耳中,他当时正在岳阳楼头,闻言笑道,任情儿对我有心,我既怜惜又岂分雌雄?男儿在世,纵情任性,又不是出家做和尚,整日吃些青菜豆腐,只能以手为妻?

赵云剑顿了顿又道,尾闾一窍,翻云别有香。

此语一出,江湖中人倒抽一口冷气,赵云剑破罐破摔,竟一至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