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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我一点都不喜欢男主[快穿]

在顺利得不能再顺利找到食物时,林夕自己都觉得太玄幻了,这种不符合常理的剧情怎么可能出现在自己的文里呢?边想边乐滋滋地毫无压力往包里塞吃的,边塞还边打开一包虾片吃着。

容易填肚子和高热量的食物早让人席卷而空,其实他能找到的食物实在不多,多半是捡漏。大多应该是搜集物资的人太过匆忙掉落的,还有一些就是其他人根本不会要,但是他需求的,比如化妆品。

他此时非常感谢自己没有设定随身空间,否则就捡漏的这点食物也想都别想。在超市搜刮了一圈,确定再没有任何遗漏后,林夕的背包也被填满了。

打量着赵钦,如果遇到幸存者或异能小队,那他绝对是个大麻烦,尤其是异能小队那是能分分钟干起来的。

林夕决定用他神乎其技的化妆技术抢救一下。给赵钦换了身干净衣服,心疼的用水给他擦擦洗洗,胡乱抹了一把粉底,涂了涂腮红啊口红啊什么的,林夕欣赏了片刻,放弃治疗了。

看着像个智商有点问题的神经病,总比像个丧尸强。

赵钦一直跟在他身后吼吼着,林夕也一直没搞懂赵钦这个行为的意思,看也没引来丧尸,也就放任自流了。赵钦一直盯着他怀里的食物,林夕故意说:“别盯,你吃不了知道不。会吐。”说着做了个呕吐的姿势,赵钦立马离得远远的了。

林夕得意的坏笑。

正准备下楼离开,他转身又回去了,从包里掏出一瓶农夫山泉和一包可比克放在了结账的柜台处。

蓦地,楼下传来枪声。林夕赶忙扒在窗户上看去,两辆车,三男一女。

林夕激动地搓了搓手,心中满是有顺风车坐的欢喜。说时迟那时快,身后的赵钦大吼一声,张着血盆大口扒开窗子便要往下跳。

乖乖,三天的和平相处已经让他完全忘记了赵钦丧尸的本性,人家那是不咬他,不是不咬人!

第17章逆袭,我不要做渣贱弱受五

林夕觉得他起码以200的手速抱住了赵钦,差点就被他带下去。

楼下四人听到吼叫,朝楼上看去,除了大开的窗户,什么也没有发现。

林夕拼命拖住赵钦的腰,直到离开窗户起码十米远,才恶狠狠地警告赵钦,“不许吼不许呲牙不许咬人听到没?”

赵钦蒙圈中,“吼。”

林夕:“恩,好的。就当你答应了。”

赵钦:“……吼。”

面前的丧尸盯着林夕,向窗户看了看,又转过来看了看他,居然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林夕满心无奈,吼了一声:“不许卖萌。”

末世文简直是林夕本命,现在带着个好像看似大约有些萌的丧尸,林夕有些稍稍招架不住。抬起手想给赵钦一巴掌,看着那小样,又有些不忍心了回来。

他拉过赵钦,摸着他已经失去弹性的脸颊,拿出那颗木系脑核摇了摇手,好好说道:“咱们吃这个。”然后指了指自己,“不吃肉。好吧?”

林夕对赵钦抛了个媚眼,无比希望他能听懂自己的话。赵钦无视他,对着窗户又吼了一声。

林夕啪的一下拍上赵钦的脑袋,狂吼:“不许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