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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七零吃货军嫂

春的姑娘结了婚,然后去了女方的城市工作和定居。

严月春大概二十二三岁左右,样貌普通,唯一比较吸引人的是她肤色较白,气质还算文雅。

在后面孙延庆对他对象严月春的介绍中,丁小甜知道了,这个严月春是安北市公安局政委的女儿。年初的时候,孙延庆跟着50765团杨团长去安北市公干时,认识了严月春,两人就开始来往了。

严月春很喜欢孙延庆,自从两人交往之后,她每半个月都会从安北市坐火车来西城市探望孙延庆,两人在一起呆上一两天。

丁小甜虽然没跟孙延庆握手,可是却跟严月春握了手。

她还没有把对孙延庆的厌恶转移到他的对象身上。

“咱们出去说,这里人太多。”孙延庆一边说,一边领着严月春往外走。

丁小甜留意到孙延庆手上拎着一个帆布包,帆布包鼓鼓囊囊的,看来买了不少东西。

不知道为什么,她竟然联想到,这个孙延庆向丈夫每个月都借二十元钱,不是寄回去给他家里人改善生活了,而是用来跟这个严月春交往。

一个市公安局政委的女儿,孙延庆要跟人家往来,还想结婚,平常在一起,孙延庆不花钱怎么能行?

联系到后面他转业去了老婆所在的城市当公安局分局的副局长,他老丈人帮没帮忙,实在不好说。

反正丁小甜觉得孙延庆是一个相当有心机的人,他做任何事情都有目的。

在挑选交往对象上也抱着目的,这很正常。

他们走出百货大楼之后,在街边站着聊了一会儿,说了几句部队比武大练兵的事情,孙延庆就从帆布包里面摸出来一个苹果递给秀琳。

秀琳看了看丁小甜,丁小甜说不要。

可孙延庆非得要塞给孩子,并笑着说:“本来今天该请嫂子和老何去吃顿饭的,但是月春跟我还要去看望她姑姑和姑父,所以只能等下一次了。”

“好。”何忠灿说。

丁小甜在一边冷眼旁观,心想,这个孙延庆真的很滑头,知道怎么用小东西讨人喜欢。就像他给秀琳一个苹果,就会让孩子的父母对他印象不错。

而且,他话说得很好听,请吃饭,然而又有事不能请,还许给你下一次。

哎,这样的人,简直比起自己的丈夫会来事儿多了。

老实说,这种人这么聪明,丁小甜觉得跟他打交道都会有戒心,不会那么放心。他要真请吃饭,都不想去。

何忠灿和丁小甜随后带着孩子离开。

严月春看他们走远了,忽然凑过去在孙延庆耳朵旁边轻声说了几句话。

孙延庆听了非常吃惊,问她:“你没看岔吧?”

严月春说:“绝对没有。当时我就在她后面,可是看得清清楚楚,刚才我仔细看了一下,她右边耳朵下面有颗黑痣,位置跟我昨天看到的一样。”

“但是看她的样子不像是那种人啊。”孙延庆停了停说,“或者是人家的熟人呢?”

“算了,咱们不说了,她是什么样的人,跟我们没关系。走,去吃饭去,今天晚上我想吃珍味居的菜。你带我去吃。”

严月春一边说一边挽起了孙延庆的手。

孙延庆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