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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快穿之宠入骨髓

白陈顶着呆毛,揉了揉眼睛,他打了个哈欠,“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我真不想喝血,你知道的,我身体好好的,如果我喝血,我就会睡不着觉,睡不着觉,夜里可以做什么?什么都做不了,我才不要喝血。”

白陈坐在沙发上,他抱着枕头,撇开头,不看博闻清。

他是绝不会心软的,他可不想失眠,他还想每天都睡觉睡到天亮。

博闻清见白陈不肯喝,他也不可能逼白陈喝,于是,他就只是去找方法让白陈很快地好起来。

白陈是小小的丧尸,而且是脆弱的丧尸,如果想要让丧尸变强大,就必须得让丧尸去吃人。

博闻清在得到这些有用的情报后,他便微微侧头,深深地看了眼白陈。

他知道如果是让白陈去吃人,白陈定然是不会愿意的,白陈只会愿意吃鸡血。

但白陈若是不吃人,是定然会好不起来,也不会强大起来,会一直都这般脆弱,甚至有一日会脆弱到一不小心就消失在自己的眼前。

念及,博闻清就微微垂下眼睫,遮挡住眼底翻滚的一片情绪。

很快,入夜了,白陈打了个哈欠,他又想睡觉了,他刚上床,想睡个觉,博闻清就突然走了过来,不过这次博闻清倒是没有劝自己喝鸡血,只是轻轻地拍着白陈的后背,低笑了起来,“你想睡就慢慢睡,我不会阻止你的。”

“嗯……那我睡了……”白陈揉了下双眼,就睡觉了。

见白陈这般睡去了,博闻清只是深深地看了眼白陈,随后,看向一旁装着鸡血的碗,以及一把刀子。

最后,再看了眼自己的手腕。

第二日,白陈还没有醒来,就被一股特别香甜的味道给勾醒了,他刚在睁开双眼,就看到一旁摆着装着鸡血的碗。

“好香……”白陈飘了过去,他坐在这碗的跟前,“你是从那儿找来的血,怎么闻起来那么美味?”

白陈刚说完,就见到周围不见博闻清的踪影。

白陈皱眉去找博闻清,只见博闻清只是有点不对劲,不过说不对劲,又不是太不对劲,这博闻清只是突然戴上手套,说是要出门去打猎。

“为什么打猎?”

白陈不解地看着博闻清。

博闻清只是微微勾唇,轻轻地抚摸着白陈的脑袋,“你刚刚喝了那血了吗?”

白陈一听到这话,就瞬间笑了起来,“还没有喝,怎么?”

博闻清眼神微微暗了下来,他轻柔地捧着白陈的脸,认真地说,“记得喝那血,那血会有利于你的,我翻了下古书,上面记载着像这种七采鸟的血是很利于丧尸喝的,一旦喝了,就会不断地变强,只要你变强了,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原来是这样啊。”白陈点了下头,眼见着博闻清就要离开,白陈瞬间抓住博闻清的衣摆,“喝就喝吧,不过你为什么要离开?”

白陈之所以不抗拒喝那血,是因为闻起来超级美味。

白陈觉得如果博闻清那么想自己喝,喝两口也没有什么关系。

可博闻清只是轻柔地拍了下他的肩膀,“我要出远门一趟,昨日我只是帮你弄了那么一点血回来,我再给你多去打点猎,你乖乖地待在家中,你是不会出事的,你不用担心我,我出去过半日就回来,好不好?”

“好。”白陈自然是点头。

白陈对于博闻清要离开自己,完全没有什么感觉,他只是觉得博闻清是想要出门去打猎而已,毕竟博闻清是那么地爱自己,他想为自己多打点七采鸟的鲜血回来,是很正常的。

白陈顶着呆毛,他握紧了博闻清的手,“你要早去早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