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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小春日和(H)

的弧线,破开每一寸迎上的血肉。马槊的长锋沿着铠甲的缝隙捅入胸膛,穿出背后。马匹急速前进,将那尸体远远地抛出,再朝着下一个敌人捅过去。

战马的速度配合儿郎的力量,这世上,再不会有什么场面比千万只马蹄同时敲打大地,军士们誓死相搏的场面更宏大且悲壮了。

这才是战争。

她一次次将箭上弦,瞄准,松开指尖。

即便她一日前便疲惫得受不住了,但是绝望的境地里,又突然迎来了巨大的希望,她竟一点也不觉得累,神反而还格外的好。她本身箭术的准头极佳,在集贤院中也算一流,但是现在,她每一箭,竟是比从前的千万次都还要准。

越来越多的楚军将士已然冲至城下,玄色大旗上的楚字熠熠生辉,她心中升起一种骄傲感。

这是大楚的军队,大楚的神兵利器。她虽然不是个合格的公主,但是,何其有幸,能够和他们一起抵御外敌,哪怕自己仅仅做一点点微不足道的事情。

她从来没有觉得,做楚家的公主,是这样一件值得自豪的的事情。况且,她还是沈长歌的娘子,和她的驸马一起并肩作战。

但是,被围困的突厥残军仍在拼命,即使是负隅顽抗,也越加激发出他们悍勇的血性,此刻,战场上微妙地胶着起来了。

她正见得一人与一个突厥人相较,他的马槊架住对方的弯刀,仿佛在拼着力气,一时间正在僵持着。而另一名突厥人已然挥刀接连砍倒三四名楚军骑兵,朝着这边抡刀而来。那气势凶得骇人。

她不由心中一紧,将刚刚搭上的箭朝着那突厥人射去。

便在同一刻,楚军服色的那人突然发力,力道压过对方将那突厥弯刀震荡得飞了出去。而她的箭也因为这个扭转,没有穿过那突厥人的背心,而是擦着他的发辫飞过去了。

马槊直将那突厥武士挑将起来,在空中一抡,摔飞出去。二人包抄的困局顿解,博珍出了一身冷汗之外,方才注意到此人穿的竟是将军衣铠。

彼人正控了马不急不缓地原地转了半圈,而她一把掩住口,险些尖叫起来。

他并不是大军的主帅,只是副将之一,穿着都是统一的铠甲,戴着统一的头盔。但是,她也许分不清旁人,却一定能认出他!

况且,他的坐骑,那匹神骏无比的白马,她怎么可能认错。

沈长歌,沈长歌,她的驸马,她的长歌阿兄,他回来了。

她禁不住咬了唇有些羞又有些欢喜地微笑起来,虽然城墙上没人会注意她。每个人都忙着开弓射箭支援城下的锐骑兵,谁会发现她的目光始终贴着那个转身跃马厮杀回去的少年将军呢。

见得他策马冲阵,博珍才算是明白了他何以被叫做“沈阎王”。返身掩杀之时,他已然将马槊抛下,接过一旁士兵抛将过来的双头长刀,骏马追风铁蹄所过之处,竟是断肢残体纷飞既不见活着的,也不见死得保有全尸的。

阎王索命,不过如此。

但是她看着这几乎是屠杀的场面却并不觉得如何别扭,反倒有一些隐隐的骄傲那神勇的沈都指挥使是她的夫君,是她的驸马,只是她一个的!谁都不许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