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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小镇

乔伊巴伦克的书房里放满了各种各样的书,一张橡木书桌上摆着电脑。

其实能够随时变出一支笔也很不错,亚历克斯一定会喜欢,他们的办公室里总是很难找到一支可以用的笔。弗恩想念起搭档,他真该拒绝这个长假,那这时就会和亚历克斯在办公桌前醒来,一起去附近餐馆吃顿早餐,顺便聊聊手头的案子。

那是他喜爱的生活。

出于习惯,他先把房间搜索了一遍,既然沃伦警官说已经得到授权可以随意使用这里的东西,他也不介意了解一下乔伊巴伦克的生平。

书桌上的电脑还能用,但需要密码才能进入。他在书房一角的独立书架上发现了很多巴伦克生前写的小说,全是手稿,字写得非常漂亮,放在一旁的笔也很昂贵,看得出作家对书写情有独钟。

弗恩从书架上取下几本手稿,稿纸是用线装装订的,这年头已经很少见,每本手稿的封面都是一页白纸,没有书名,只写着编号和日期。

编号29,9月21日(没写哪一年)。

他翻开一页,找了张舒适的椅子坐下。

本来阴沉的天空现在晴朗了一些,光照非常柔和,不太刺眼,又足够明亮。

小说是第一人称写的,主角名叫马克莱斯利,是个私家侦探,受雇调查一宗神秘杀人案。一名年轻女性遇害的消息传遍了警局,女尸被剥皮剔骨掏空内脏放进一个古董箱子。箱子存放在藏家的家中,藏室层层警戒,毫无破绽,只有藏家本人能通过双重身份识别进入其中。古董拍卖鉴定时,扫描仪让箱子里的尸骸公之于众,一夕间,藏家成了唯一的嫌疑犯,无奈之下他请求莱斯利侦探调查真相,为他洗脱冤屈。

“他的房子犹如城堡,仆人机灵乖巧,他享受着20世纪英国上等贵族古朴森严的生活。独居、富有、优雅,衣服永远干净挺括,头发一丝不乱,手杖敲打地面的声音也分毫不差,从没有人见过他惊慌失措快步行走。可是此刻他却和一群杀人、抢劫、强奸的犯人在一起,到处吵吵嚷嚷,有人随地便溺,有人惹是生非。要是他知道那个死掉的女人是谁就好了,可是哪里都查不到线索,警方为此绞尽脑汁。没有指纹,没有牙齿,没有骨骼,只有经过防腐的尸肉,完好的一对乳房,看起来她被摆进箱子里的时间不长,可她是谁呢?又是哪个有通天彻地之能的凶手把她放进了箱子。”

弗恩读得入神,看一本出版的书和一位作者的手稿感觉截然不同,手稿未经修饰,更能体味出作者的心情。有时巴伦克的字迹潦草迅速,毫无停顿,有时虽然书写工整,笔画却很凝重,似乎遇到什么难题。那些划掉的、修改的句子都让人读得津津有味。乔伊巴伦克是个悬疑小说天才,竟然在这样的小镇上默默无闻,他思虑缜密,仿佛藏在暗中的凶手早已将这残忍可怕的罪行演练了千百次,冷静沉着地执行着每一个步骤又绝不留下蛛丝马迹。

弗恩留意到他修改的部分非常少,这是编号29的作品,也许之前的28部小说有他成长的轨迹。太可惜了,他也被困在这个该死的镇上。

弗恩找到了编号01的稿子,主角同样是个私家侦探,名叫伯特史密斯,同样受雇调查一宗诡谲神秘的杀人案。这份手稿中的修改部分就多了很多,看起来很凌乱,弗恩稍读了几页,忽然发现这个故事和编号29非常相似。他又翻开另一本编号17的手稿,接着索性把所有稿件从书架上搬下来阅读。

所有手稿都是同一个故事。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油然而生,乔伊巴伦克可能是个才华横溢的作家,同时也可能是个偏执的疯子。

他到底是怎么死的?

第07章旅人、守卫和使者

他想得出神,感觉肚子饿时天已经黑了。

想起魔手餐厅,弗恩决定趁现在不算太晚出去吃点东西。

尽管那里的女服务生态度生硬,但食物很可口。

他已经习惯了这里的氛围,在餐馆就餐或者去干点别的什么事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