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分节阅读7(1 / 2)

作品:《律师凶猛

”季钦话里带着嘲讽,“大哥没那么钱给你当零用。”

季蒙心情不错,又说:“你先把支票给我再说。”

季钦好像非常不爽,“砰”地一声挂断了电话。

因为已经拿到了700万,这就是季蒙要求的全部赔偿金,所以季蒙这边理所当然地选择了撤诉。

……

最后一次见到季蒙的时候,刘仕诚难得地说了一句“恭喜”。

“谢谢。”季蒙笑了:“多亏了你。”

“……”

然后季蒙又拿出一些巧克力,问:“上次的那些糖,最喜欢哪一种?”

刘仕诚想了想,说:“松露。”

“松露是吧?”季蒙说笑了,“下次我多拿些。”

“没有下一次了。”刘仕诚看着季蒙,面无表情,“这案子结了。”

季蒙愣了一下,不过很快又恢复了原先的样子,“刘律师,一起吃个饭吧。”

“……不。”

“我想谢谢你。”

“……不。”

“怎么?”

“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刘仕诚道,“我不想去。”

“那边新开了一家手工巧克力店。”季蒙道:“听说有几百种口味,都是当天做的,非常不错。”

“……”

手工巧克力店?

刘仕诚忍了忍,不过还是没忍住,说:“你告诉我地址。”

“打算独自过去?”

“……”

“我不大记得它在哪里。”季蒙说,“偶然间看见的,去逛一下,凭着印象应该可以找到。”

“……”

“走吧。”季蒙站起身来,就这么替刘仕诚做了决定,“我带你过去。”

“……”

“你开车跟在我后面,这样总行了吧?”

“……”

“这样你还是自己一个人,不会感到不自在。”

“……”

那边季蒙又在自作主张,替刘仕诚了桌子上的文件,“已经下班了,该出发了。”

“……”

刘仕诚的桌子不是太干净,也不是太乱,当时季蒙选择刘仕诚也有这个因素考虑在内。太干净,说明水平较差,没人请他。太乱,说明过于忙碌,什么案子都接,大概不会对其中某一个特别上心。而刘仕诚这个,就是刚刚好的。

……

在巧克力店里,刘仕诚挑了那种上面全是动物图案的盒子,小羊小鹿之类,然后……买了差不多有一百种巧克力,花花绿绿的,叠了一层又一层,装了一盒有一盒,最后,提了一个小口袋。

难得看见这么大方的客户,买东西的小姑娘笑了很开心:“是要拿去送给心仪的女孩子?”

“……”刘仕诚起自己刚才用来付账的信用卡,面无表情,轻摇了一下头。

“……”小姑娘也不敢再问了。

然后,季蒙带着刘仕诚去了旁边的一家饭店。

“这家很有名,”季蒙看着菜单,似乎很熟悉各种菜式,随手点了两个,又看了看对面正在瞧着菜单刘仕诚,“自己翻,想吃什么。”

刘仕诚将菜单放到一边,说:“我先去趟洗手间。”

“也行。”

刘仕诚点了点头,起座离开。

季蒙坐那里等着,盘算等会儿到底要跟刘仕诚说些什么。

到底什么能让他感兴趣?

狗?花草?饼干?巧克力?西游记?

刘仕诚去的时间好像有点长。

季蒙觉得纳闷了。

去了一趟洗手间,里面根本没人。

出来再一看,果然还是没回来。

服务员已经上了一个菜,将它端端正正地摆在桌子的一侧。

季蒙阴沉着一张脸,问:“还没点完,上菜干吗?”

虽然自己点了两个菜,可是刘仕诚却还没有。

“嗯?”那个服务员说,“跟您一起来的那位先生已经结账了。”

虽然已经料到发生了什么事,季蒙还是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问:“什么?”

“哦……”服务员好像也显得很困惑,“跟您一起来的那位先生没有点菜,付了账单,让我们告诉你,他还有事要先回去,就不吃了,说谢谢您。”

服务员看着季蒙,有点同情,心里想着,眼前这个人大概是有求于人,那个被求办事的可能感到有点棘手,于是用这种方式来默拒,因为不想当面说不,那时对方肯定是要拉拉扯扯,一求再求,场面尴尬。这人长得这么扎眼,可能是个演员,走的那个应该有点挑选角色的权力,不过吧,还是让他失望了……服务员在一分钟之内就进行了一轮复杂的猜测。

季蒙又问:“已经结过账了是吧?”

“对……”

“桌子可以了。”撂下这句话之后,季蒙也不再停留,转身离开。

“……”

出来找了一会儿,连刘仕诚的影子都没看见。

刘仕诚竟然溜了。

季蒙觉得自己的人生又丰富了一次。

那个人……竟然真的只是开着他的绿豆破车跟过来买了几盒巧克力,然后就跑了。

跑之前给自己结了帐,可能想是表示谢意。

刘仕诚终究还是对这种私人交往感到很不舒服。

已经习惯了一个人,于是打算永远都这么一个人过下去。

季蒙拨了刘仕诚的手机号,对方料想之中地没有接。

而且,从这一天开始,刘仕诚再也没有接过季蒙的电话。

17、立案...

过了几天,为了国企改制职工补偿的事,刘仕诚去了一趟市中极人民法院。

这个案子一直到现在都没能正式立案。

每次打电话过去,法院都说最近事多,此案复杂,要仔细地分析研究。这一分析研究,一个多月已经过去了。

像这种官司,一拖拖个半年都很正常。

刘仕诚打算过去催。

法院的台阶非常高,每一次走上去都得花上不少时间。这种设计大概是为了表明法律的至高无上,不过实际上却并不是那么一回事儿,想起来真是讽刺。

刘仕诚事先已经和立案庭的人预约过,所以很容易就进了负责人的办公室。

“来来来。”那立案庭的人看见了刘仕诚,竟然还很热情,“坐坐坐。”

“……”

“吃过饭了没有?”

刘仕诚不想进行这种没有意义的寒暄,他直截了当地问:“什么时候才能立案?”

“这个吧,”对方顿了一下,“我还是认为应该以和解为主,双方息诉止争。”

“正是因为不能和解,才要进行诉讼。”刘仕诚道,“我们多次与负责人进行了联系,也表达了协商意愿,不想无端扩大影响,但是对方却都没有出面,并表示随便我方通过何种途径解决此事。”

刘仕诚感到有些失望,这么明显的案子都可以不立。

其实,平心而论,现在的环境比几年前已经好了很多。

至少,因为国有企业自主改制而引发的案件,已经在从不予受理缓慢地向给予受理的阶段过渡。

法律没有专门针对国有企业做出规定,也没有将其排除在普通条目之外。事实上,在2010年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不足的解释(三)》出台前,对于国有企业改制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一律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驳回起诉。而《解释(三)》规定了此类案件的受理范围,虽然同时也给出了严格的限制,即只有国有企业自主进行改制过程中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才应予受理。因此,由于立法缺失和立法不完善而造成争议的大量案件由于无法无据,至今仍被拒之门外。

而且,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案件的受理审判过程容易受到干扰。因为机构设置等等问题,法院的人力财力均受控与政府,独立性自然受到了影响。地方政府有时会对国有改制企业有一定程度的偏袒,使用种种手段干预维权,为受理和审判施加些压力。

现在,刘仕诚接的这件案子,就面临着这种情况。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解除原来关系,签订新的合同,由原来的国有职工身份转换为合同制度职工,在这个过程中拿到补偿金完全合法合理。如果有的企业给钱,有的企业不给,职工完全听天由命,那未太可笑。

“所以,为了社会稳定,还是建议双方各退一步。”立案庭的人又说。

“那边半步都不想退,完全不是合作的态度。”刘仕诚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不足的解释(三)》,完全有理由立案。”

“不对。”立案庭的人摇了摇头,“刘律师,你搞错了。这家企业好几年前就已经改制,当时也已经告知了补偿金的事情,但是,原告直到今年才开始向相关部门主张权利,明显已经过了两年期限。”

“……”

“我们完全是依据《行诉法若干解释》的规定进行裁决。”

这话一出,刘仕诚竟然有点发懵。

他仔细回忆了一下当事人对自己说过的话。

“不是这样。”刘仕诚说:“职工是一年前才知道补偿金的事情。改制那时说给发的并不是补偿金,而是欠发工资、医保、社保、培训等等用,没有一个字提到补偿金。那些已经给了,但是补偿金的事情,确确实实是2010年才知道的。不能混淆概念,错将有关那笔钱的规定当作补偿金的通知,从而视其为知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起算时间,将两年诉讼时效的规定应用于此,说此案超过期限,是不公平的,不能这样私自将时间前移。”

见刘仕诚如此不上道,对方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刘仕诚有备而来。

他之前已经想过不予立案的种种可能。

“《刑诉法若干解释》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讼权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

然后他又说,“该《解释》第四十二条也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

“那我不太清楚。”对方明显有些不悦,“这些情况,我都是从国企职工那里得知,可能他们记不清当时是什么钱了。”

“所以理由并不正确。”刘仕诚说,“你们针对少数职工做出调查,将这些答复视为全体职工的答复,认为他们统统知道补偿金的内容,不予立案,这说不通,如果真的过了期限,就拿出当年的书面文件。”

“……”

“如果坚持驳回,”刘仕诚又说,“我将上诉到省高院。”

立案庭的人明显不悦:“上诉到省高院?这算什么?”

“没有。”刘仕诚摇了摇头,“我只是说出我接下来的打算而已。”

“我们再想想吧。”立案庭的人道,“分析研究。”

“……”

对方挥了挥手:“你先走吧。”

“……”

刘仕诚出来之后,正是一阵冷风吹来,他不禁打了个哆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