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不幸,这个变态没有被侵犯的自觉或者是天生的被虐狂。当每天下午在地铁上看到同样的身影时我感到的不是害怕,只是厌烦而已。为什麽这个变态老是冤魂不散呢?他知不知道流言已经像病毒一样不可抑制地扩散了?我从来不在意别人怎麽看我,但我在意到底是不是自己令别人这麽看我!

他妈的,这臭小子在玩陷害!我打死都不会相信他说的什麽暗恋了我很久,什麽那次的缘分是天注定,与其只能与一个男人有这种缘分,我宁愿一辈子孤家寡人!(但是每天要有床伴)哎,不知道上了高中,这个八爪鱼一样的浑小子会不会马上人间蒸发呢?

痴汉获物集1

在地铁遇上痴汉并不算是不可思议之事。人潮那麽拥挤,正正是下手的完美时机──面对着陌生人,人们总是显得比较勇敢,男人的话,也不可能大叫非礼吧,这样的午餐总是有人稀罕的。

邵凛是公认的美男子。从小他就知道自己长得致漂亮,大人们的赞美和偏爱让他很早就知道这是可以利用的重要资本。当然,他深知美貌只是一个叩门砖,经营头脑远比经营美貌来得性价比高,而且,自负一笑,他一直认为自己的头脑远比身体性感。

身後不知道哪里伸出的大手在胯间摸索着,邵凛垂眼注视着那骨节分明的手掌,指间的厚茧显示它的主人过的并不是养尊处优的生活,粗大的指节衬着圆润的粉色指甲,麦色的手背有着光滑的肌理和纠结的筋脉。他看得有点入神,放任那人柔软的指腹在自己的下体打转,挑逗地画圈,偶尔试探着按压,浅色的瞳仁却看不出情绪。

是现在就扭断它还是等自己爽了再说呢?邵凛与年龄甚至体格都不相称的漂亮身手已经令许多曾痴心妄想的爱慕者吃过亏,甚至提起他的名字都会战栗──即使面对的是陌生人,优秀的格斗技巧也令他有轻易放倒一个成年男子的把握。

但是,眼眸闪了闪,那粗长的指节火热而灵活,甚至弹了弹那微微鼓起的地方,舒服得让人想呻吟出声。而且那人的手也没有如他想象般摸去其他不该摸的地方。邵凛舔了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