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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随风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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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岂不是很危险

笑愚:“就随便逛逛呗,日,你怎么跟一鸡婆似的,我去哪儿还得跟你申请啊?”

说完这话,笑愚只觉着心里很矛盾。因为,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该去哪里……好像是找一个没人的地方静一静。

可是真能静下来吗?笑愚自己也没有答案。

聪健拦在了笑愚旁边,几乎用命令的口吻道:“我看你今儿个哪也别去了,就在这儿呆着,瞧你现在这神不守舍的窝囊样儿。一出门指不定就给车撞了……

慕云和思远马上双手赞成聪健的决定。不是他们意图非法囚禁笑愚,而是笑愚在某些特定地时刻比较疯狂,偶尔会一个人做出一些很扯淡很让人担心的事情。

笑愚也知道几人的意思,心底一暖,不过脸上表情很郁闷:“我日啊,你们这是绑架还是怎么着?哥们儿好歹也是成年男人了,连回家的权利都没?”

聪健把笑愚按在沙发上坐下,笑道:“你还真说对了。就算绑架又怎么样?今晚有球赛,你就不跟咱们一起看看?”

一听这话笑愚就有点心动了,几个老爷们儿一起喝着酒看球赛,其实是很过瘾的。但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笑愚今天特别装逼,很是不屑道:“看完球赛后的漫漫长夜怎么渡过啊?铁子,你倒是爽了,有你老婆陪着。剩下我们几个大男人难道去单手扶墙啊?”

慕云马上就尽了地主之谊。很是二五八万道:“在我这儿,也不至于这么惨吧?实在不成,哥们儿给你找一小姐过来,行了吧?绝对是星级酒店来的。不是大路货……

笑愚有点兽血沸腾,不过他还是矜持道:“算了,我不好这口……”

然后思远突然冒出一句让笑愚崩溃的话:“我说,你是怕又忍不住劝人家姑娘从良吧?”

笑愚闭上眼睛就是天黑,顿时有一种挥刀自宫地冲动。

东部大陆——怡和钱庄

致远一下成了小有名气的人物。

他不仅得到了嘉奖,而且,怡和钱庄的大管事怡养财还破例要请他喝茶。

怡和钱庄很大,里面当然有让客人喝茶的地方,怡和钱庄最好的茶舍,就是“翠福阁”。

“翠福阁”环境幽雅、布置恬淡,茶具、茶长,当是茶中仙子‘白牡丹’”

致远一句话也没有答错,完全是茶商世家的派头。无论他是敌是友,至少通过了这次考验。

他是不是该松口气了?

考验才刚刚开始。

从屋外走进来四个人,一进来,就有意无意地站在四个角落,恰好封住了房间的每一个出口。

四个铁塔一般的巨人。

致远来之前,只要能收集到的有关怡和钱庄公开和不公开的所有资料,都尽量收集,来之后,又通过观察、交淡获得了许多有用的信息。

从四人的外表、神态、气质,致远可以很容易推断出四人的身份。这四人均为怡和钱庄著名的八金刚之一。

坐在门口的,一脸杀气,恨不得马上杀人解气,好象世上的每个人都与他有仇,大病初愈、情绪有几分低落的就是孙基。

一个刚刚掉了一只手臂的人,当然看谁都不会顺眼。

孙基就是一只坐在门口,待人而噬的一条疯狗。

今天的茶真的不好喝。

坐在东面的,是一个气宇轩昂的中年人,一身宽大的长袍掩不住古铜色钢铁一样的肌肤,这就是以跌打功夫闻名的郑魂。

郑魂,三十七岁。

外门功夫出神入化,几乎到了刀枪不入的地步。

出手五十七次,杀二十四人,失手八次。

每次失手几乎都受重伤,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活下来,他能承受的打击可想而知。

坐在西边的,与郑魂依稀有些相象,年纪要大许多,这就是郑魂的大哥郑洪。

郑洪,五十一岁。

出手一百二十五次,仅有三次败绩――实力与经验显然比郑魂高得多。

最后进来的是大象。

大象并不是一头真的大象,而是一个人,一个大象一样强壮的人。他拧断一个人的脖子就象踩死一只蚂蚁那么轻松。

身经大小二百一十八战,仅有一次败绩。据说那次是遇上了一次老鼠。他就坐在致远身后。

“翠福阁”不算大也不算小,四个壮汉进来以后,整个空间一下子显得拥挤、压抑。

四个铁塔一般的巨人如果同时从四个方向围上来,向中央挤压,会是一个什么效果?

中间那个人会不会被挤压成肉泥?

孙基、郑魂、郑洪、大象,他们的实力也许不算顶尖,论单打独斗很可能都不是致远的对手,但他们的实战经验非常的丰富。

娴熟的杀人技巧、默契的配合,几人组合在一起就会产生巨大的优势。

何况还有一个莫测高深的怡养财。

据东部大陆传言,怡养财并不会武功,没有人见过他出手――至少活人没有见过,灵隐寺的高僧空大师却认为怡养财是目前东部大陆上轻功、暗器最好的十个人之一。

“我想看看你的剑,”

怡大管事一边品茶一边客客气气地说:“如果你不愿意,现在还可以走,一样是怡和钱庄的客人。”

“我来了就不会走,”致远平静说:“如果我真的想走,也不是每个人都能拦得下。”

他解下自己的佩剑,慢慢地递了过去。

这是一把古朴平凡的剑,甚至有些阵旧,以至于怡养财拨出来的时候,并没有通常的那种耀眼的光茫。

怡养财半眯着的眼睛却一下亮了起来。

甚至一直闷闷不乐的孙基也一下睁大了眼睛。

名剑并不一定要浑身缀满珠宝。

“好剑,”怡养财轻抚剑身,由衷地称赞说:“我并不是相剑的行家,幸好这里还有一位。”

“谁?”

“神眼。”

听到这个名字,致远也不禁动容。

神眼是当世一位相剑的大师,一生相剑无数,声名远播,是相剑行业的权威。许多铸剑大师都把新铸的剑送去给他相,只要他金口一开,一锤定音,有点石成金的作用。

阁外忽然刮起了一阵秋风,吹得树林哗哗作响,落叶随风飞舞,纷纷扬扬地落下来。

秋风扫落叶。

秋风中,响起一阵极有规律的“笃笃”声,一个瞎子拄着拐杖出现在小径的尽头,一头花白的头发在秋风中飘扬。

大家看到瞎子的时候,他还在很远的地方,可一眨眼,他就象一阵秋风吹来。一瞬间就站在了“翠福阁”中央。

瞎子已经很老了,满脸的皱纹诉说着一脸的苍桑,一头银丝般的白发在瑟瑟秋风中飞舞,显得说不出的萧索。

最令大家吃惊的,还是雍大管事客客气气的介绍:“这位就是名扬天下的相剑大师神眼先生。”

神眼先生竟是一位瞎子。

没有眼睛,他拿什么来相剑?

神眼先生一进来就象一头狼发现了猎物:“这里有剑?”

“是的”

“名剑?”神眼先生的声音显得很急促、兴奋。

“不错,当世一等一的名剑。”怡养财边说边把剑递了过去。

神眼先生表情变得非常庄重,象是在做一件需要沐浴更衣、焚香礼拜后才能做的大事,以一种虔诚的信徒才有的表情接过了剑。

他是以双手接的剑。

神眼先生用手慢慢地抚摸着剑,他摸得非常仔细、非常的慢,就象一位调情的高手在轻轻抚摸一个少女的全身。

难道,神眼先生仅凭摸也能相剑?

神眼先生的表情越来越严肃,越来越郑重,仿佛一位最虔诚的信徒全身心地投入到了虚无缥缈的世界里。

他最后露出一种有些失望的表情,忽然将剑递还给怡养财,头也不回地往外走。

怡养财忙叫道:“先生,这是不是‘天涯’剑?”

“天涯?”神眼先生说:“徐大师穷其一身所铸造的‘天涯’?”

“是的。”

“不是,”神眼先生摇摇头,肯定地说:“徐大师在铸造‘天涯’的最紧要的关头,一丁点火星溅到了剑上,留下了一个针眼大小的疤痕。”

“这把剑太完善,没有一点疤痕。”

“所以,它绝不是‘天涯’。”

神眼先生走的时候的来的一样快。

还在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他的人已在小径的尽头,一眨眼又消失在秋风之中,只余下拐杖拄地的“笃笃”声渐渐远去,余音绕梁,越来越低,终不可闻。

“幸好这不是‘天涯’”怡养财笑了笑:“致远是‘天涯’的主人,所以你一定不是致远。”

致远大笑:“我当然不是,”

“你现在已是我们的朋友,你什么时候想来就可以来,什么时候想走就可以走,怡和钱庄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

许多年以后,神眼先生对他的一位最得意最信任的弟子谈起了那天发生的一切:――“那天,一摸剑,我就知道那是‘天涯’。”

――“徐大师在铸造‘天涯’最紧要的时候贱起的针眼大小的疤痕,正好弥补了‘天涯’纹路的不足,它已经巧妙地融入了剑纹之中,普通人用肉眼是看不出来的。”

――“‘天涯’剑已经融入了徐大师一生的心血、一生的激情、一生的寄托。”

――“所以,相剑不仅仅要用眼,更要用心去看,只有用心才能感受出来。”

――“当时,我没有说出来,是因为一位相剑的大师不仅要善于相剑,更要善于相人。”

――“剑不在于名贵,而在于用它的人。”

――“是人在用剑,人才是剑真正的主人。”

――“宝剑赠英雄,致远无疑是‘天涯’最好的主人。”

庄这一段时间所发生的事情连贯起来,反省有没有失误的地方。

细节决定成败、性恪决定命运。一个微小的失误足以要人的命。

致远推测,暴风城胡老板请他查奸细“针”,不外有两种可能。一种确实是请致远帮忙,毕竟这是一个多事之秋,又正用人之际。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这根本是一个套。

一个设计好让他往里钻的套。

那一夜的激情呢?

致远忽然想到了喝酒。

即使是深夜,阿黄的酒馆也一直开着。

寒雨霏霏,致远穿着一双“听雨轩”提供的有汉唐古风的高齿木屐 ,撑着一把油纸伞,沿着青石板铺的街道往前走。

街上见不到一个人,其它商店都打烊了。

黑暗中有没有眼睛在盯着他?

卖酒的阿黄是个又矮又丑的独眼残疾人,一双手却很粗大。没有人知道阿黄的身世,单听名字,象是在叫一条狗。

他卖的是一种最烈最涩最贱的酒,来喝酒的人也往往是最苦最累最卑的人。奇怪的是,致远竟喜欢在这种地方喝酒,每次见到阿黄,心里总有一丝感慨、一丝凄凉、还有一丝温暖。

酒店里只有一位客人,是一位常客。致远来过几次,几次这人都在。

这人衣衫褴褛,神情瘘琐,穷困僚倒,嗜酒如命,一有钱就拿去喝酒,因为鞋补得好,才得以在怡和钱庄安身。

人人都叫他李三。

致远看见李三的时候,他正拿着一瓶酒,仰着脖子往嘴里倒。

李三喝酒,不是一杯杯的喝,而是一整瓶往肚里倒。

仿佛并不是为了喝酒,而是为了逃避什么。

李三并不象一般的酒鬼,到处找人喝酒,两杯下肚又高谈阔论,喋喋不休。

他显得很孤独、很寂寞。

一双眼睛总是空洞洞的,没有一点情感。在怡和钱庄安身近十年,一直是这个样子,一个人喝酒、一个人睡觉、一个人补鞋。

没有朋友,唯有酒。

致远喝第三口的时候,李三的那瓶酒已倒完。

一灯如豆,昏黄的烛光下,李三的眼睛显得更加空荡、更加潇索。只有对生活感到说不出疲倦的人,才会有这种眼神。

一个四面透风的酒店,穿着一件单薄的外衣,吃着一个又冷又硬的馒头,喝着一瓶又苦又烈的酒。

来喝过两次酒,小秋也从没有与人说一句话,没说话不等于没有观察,实际上致远一直观察的很仔细,他发现,李三无论倒多少酒进肚子里,竟从来没有真正的醉过!

他的脚下会变得越来越湿,只有修为极高的人才能把酒通过脚排出体外。

别人喝酒的时候,阿黄就倦缩在靠窗的火炉旁,看天上的残月,每当这个时候,阿黄白多黑少的独眼总闪出一种明亮的光芒。

也许正因为这种光芒,阿黄才能在人世冷漠的环境下生存到现在。

人,不能没有希望。

据说,狼在月夜里,常会对月长啸。

令晚有雨无月,阿黄显得有些平静。他升火、斟酒、上菜,每一个动作简捷有力,仿佛不肯多用一分力气,又仿佛计算得异常准确,总是恰到好处。

如果这双大手扼住人的咽喉,是不是一样简捷有力?

致远发现,怡和钱庄越来越有趣了。

从阿黄的酒馆归来,致远已微有醉意,这一夜他睡得很安稳,仿佛一个浪迹天涯、历尽艰辛的旅人终于回到了温暖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