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580章 江氏生物科技的项目(中)(2 / 2)

作品:《灵犀戒

通常而言,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各国防止农产品大幅进口有两个手段:一是事前防范,比如高关税设置关税壁垒;二是事后防范,比如国营进口以及特殊保障机制。

当年在入世谈判的时候,我们放弃了两个权利:一个是国营贸易企业进口比例的权利,一个是农产品特殊保障机制,这意味着无法进行事后防范。

在入世之前,在我国的计划贸易管理背景下,政府能够通过国营贸易机构调控进口数量,所以在2000年之前,虽然国内的大豆进口不断增加,但并未出现进口激增冲击到国产大豆的情况。

以大豆油为例,2002年发放给国营贸易企业的配额比例是34%,但是到了2005年就降到了10%,到了2006年全部取消,这将直接影响我们进口时对外的谈判能力。

另外,由于放弃农产品特殊保障机制,结果在进口激增的时候,中国只能采用wto协议中的一般保障条款来保护国内产业。农产品特殊保障机制是针对部分wto成员,为了避免实行关税管理后,国内农产品市场受到冲击制定的特殊条款,而一般保障条款是世贸组织所有成员都适用,但是其限制非常严格。

在履行承诺的同时,中国进口量激增——2000年中国大豆进口量首次突破1000万吨,2001年中国大豆进口量增加到1394万吨。同时进口企业也在增加,2001年参与大豆直接进口的大豆压榨企业达到19家,2002年增加到29家。

面临大规模的进口大豆的冲击,国内也在考虑相应的对策。2001年时,欧盟、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对转基因与非转基因的争议比较大。2001年6月,中国农业部也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次年又颁布了3个配套办法。

当时外电评价,在成为世贸成员国后,中国准备利用非关税壁垒保护农产品。但是按照wto《实施卫生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的规定,要限制转基因大豆的进口,必须要有科学依据证明转基因大豆有害,在转基因的危害还不能确定之时,这些条例在实际执行时效果大打折扣。

2002年3月农业部又接着出台《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临时措施》,当年10月以及次年5月,又两次延长措施。但2003年中国大豆进口量依然突破2000万吨,达到2074万吨,从而成为世界大豆第一进口大国。

中国虽然成为世界大豆最主要的买家,但却始终无法拥有在全球大豆定价机制中的发言权。近一年内,国内一直存在争夺大宗商品定价权的呼声,主张挟中国市场以令诸侯。这需要我们更深入的掌握国际期货市场的游戏规则以及改变不合理的国际贸易规则。

这些年来,由于中国企业对国际期货市场的游戏规则把握不够,往往被国际期货炒家牵着鼻子走。有时候,中国的大豆压榨企业就像一头牛,很有力量,但是在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中,却被别人的一块红布牵着跑!

2004年的大豆危机是对此最好的诠释。

2004年3月,得知中国大豆采购代表团即将前往美国采购大豆,在国际炒家的哄抬之下,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大豆期货价格从先前的约220美元/吨暴涨到391美元/吨。接着在中国大豆压榨企业签下高价进口合同,离开美国之后,整个国际市场大豆价格随即暴跌,最高下跌了125美元/吨。最终参加采购团的各家中国企业损失惨重,有的甚至从此一蹶不振。当时国内的大豆压榨企业投机心理极强,以为“买到豆子就能赚钱”,结果根本不按照压榨能力来安排采购,只需20万吨,却往往购买四五十万吨大豆。以至于最终大豆一路下滑的时候,很多企业被迫放弃履约,纷纷赔付定金。

据业内人士估计,仅2004年的大豆风波,全行业整体亏损就高达40亿元。

这也为随后外资的大规模并购国内大豆压榨企业创造了条件。就此,adm、wilmar、嘉吉、托福、来宝、路易.达夫等国际大豆主要供应商通过参股、控股等低成本扩张方式,大举进入中国大豆压榨行业。

除了国际期货市场的因素之外,现行的国际大豆贸易的游戏规则,也决定了中国企业从一开始就处于被动地位。现在国内的大豆压榨企业都是通过adm、嘉吉、路易.达夫等几大的外资贸易商去国外采购大豆。通常在签订合同后,几大国际贸易商就知晓国内在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的大豆采购量以及最终采购期限。实际上让“对方知道了你的底牌”。

问题在于,这些国际贸易商在和国内企业合作的同时,它们在国内的合资和独资企业还和国内企业竞争,这对国内企业来说,通过adm、嘉吉等国际贸易商购买大豆,相当于到敌人手中购买武器来参加战斗,结局可想而知。

另外,国内企业往往不能及时地准确掌握国际期货市场的供需信息,这也让国内企业吃尽苦头。2005年时,美国农业部发布的世界大豆供需报告,预测美国和南美的大豆将会大丰收,国内企业对此深信不疑,判断大豆价格将会下跌,最终却是巴西干旱,以至于最终国内压榨企业再次高价买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