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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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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2 章

第72章抓号

沈烈吃过喝过, 肚子不饿了,重新骑上自行车, 他带着她回家, 这个时候,天不早了,夕阳落在乡间的小路上, 道路两边的麦田便罩上了一层轻纱。

沈烈想, 他和冬麦到底想法不同,他是经历过生死看尽了一切的人, 而冬麦却一直生活在这小小的地方, 她单纯善良, 却又莽撞无畏, 她是向往着外面的世界, 渴望着和现在完全不同的生活。

于他来说, 静谧的乡间能看到的夕阳,已经是尘埃落定的美好,而这些于她不过是看倦了的琐碎, 所以她才会羡慕人家电影里的那种生离死别。

这想法太孩子气了。

不过他还是会努力, 努力地去生活, 去挣钱, 让她跟着他去欣赏大千世界的精彩。

想起挣钱, 他笑了下,回头对她说:“对了, 贷款下来了, 两万块。”

冬麦一听, 惊喜不已:“是吗?意思是你拿到钱了?”

沈烈:“嗯,拿到了, 所以明天我得尽快出门一趟,和纺织厂定好了,免得他们再给别人,说定了这个后,再抽空去一趟天津。”

冬麦连连点头:“好!那得赶紧!”

一路上,冬麦自然是有些兴奋,她算了算现在自己手头的钱,一共大概有五百多,虽然这些钱买梳棉机也算不上多少,但是穷家富路,他路上多带点钱总是好。

等骑着车子回了家,沈烈说起自己的计划,他想趁着这一次,大干一场,挣一些年,同时给自己留下一台梳棉机改造过后的梳绒机。

“我们把梳绒机放在老宅,到时候雇三个人,三班倒着,这就是生钱的机器,下脚料的供货渠道,我都看好了,卖的话,我们可以去首都或者天津,哪里的绒毯厂都会用到这个,只要价格便宜,怎么着都能卖出去。”

冬麦想想这个事:“听起来各方面都好,就是这个改造,不知道容易不,估计要费心思。”

冬麦的想法是,如果这个很好改造,那大家都改造了,哪轮得到自己,就算沈烈现在研究得比较懂了,但他不是专门干这个的,估计也是要费一番功夫。

沈烈听到这话,笑叹了声:“你说得是。其实几十年前,咱们国家纺织工业部的人就曾经组织了技术人员在唐山搞羊绒精梳试验,用的就是改造过后的梳棉机。当时效果虽然并不是太好,加上后来的一些其它意外情况,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不过人家到底有经验了,我认识的那位天津纺织工学院的教授,我听他的意思,他认识的一位高级技术人员,当年就曾经参加过那个试验,我想着,实在不行,我想办法联系到对方,人家有这方面的经验,当时也有些成绩出来,现在指导咱们绰绰有余,”

冬麦听着,顿时有信心了:“原来人家早就做过这种试验了,那看来肯定是有路,就看咱能不能做成了!”

沈烈又道:“嗯,干这个还有一个好处,你看咱们陵城,陆续有人想做这个羊绒加工的生意,但是梳绒就要梳绒机,全新的梳绒机两三万一台,一般人家努力一年挣一万块就是万元户了,谁家存三万块去买一个不一定能挣钱的梳绒机?如果我能把这件事搞下来,那至少羊绒的粗加工可以用这个,行业门槛降低了,不少人就可能去做这个了,到时候,大家一起做,这个产业可能就做起来了。”

路奎军现在也是带着村里人一起搞,大家搞户联合,可到底是小规模,也只能带带亲戚朋友,而且梳绒机就那么两台,想做成规模还是难。

规模小了,走出去人家就不认,也形不成规模效应。

冬麦自然不懂这些,不过她听着沈烈分析的这些,觉得靠谱,心里有底。

沈烈:“冬麦,我这样做,肯定是冒了风险的,但是你放心,如果这两万贷款赔了,我想其它法子补上,不会让你一直背着这笔债跟着我过苦日子。”

冬麦却道:“也没什么,既然要做买卖,总是有风险,你挣了,咱俩一起享福,你赔了,我们就一起承担好了,我们有手有脚的,你看我做菜也挺好吃,咱俩总不至于挨饿。”

沈烈抿唇:“嗯,你说得对。”

回到家里,冬麦掏出来五百多,递给了沈烈:“这是我之前攒的,我们是夫妻,夫妻一体,你现在正是用钱的时候,拿着路上用。”

沈烈笑了:“冬麦,不用,你辛辛苦苦卖吃的,攒的钱,留着,以后我真赔得倾家荡产,就得靠你这些钱过日子了。”

冬麦却直接将钱塞给他:“以后你挣了钱,那我也要享受,那不是你的钱,也是我的,现在我的这些钱,当然也是你的,也许你不缺这几百,但万一呢,穷家富路,多点钱,总比缺钱了强。”

沈烈默了一会,到底没说什么,收下了。

他想,他得感激林荣棠,不然,哪轮得到他。

或许是因为沈烈要出门,冬麦很有些不舍得,晚上时候,他要怎么样,也就随他。

当晚,两个人倒是好一番尽情,到了最后,沈烈猛得让人受不了,冬麦哭着求饶,沈烈却捧着她的脸:“冬麦,你喜欢吗?”

冬麦茫茫然的,哪里还知道说什么,勾着他的脖子,软声哭。

沈烈便更加情动,倒是闹腾了大半宿。

第二天,他早早地起了,起来的时候,冬麦还在被窝里睡眼朦胧,意识到他要出门,就要爬起来。

沈烈却按住了她,在她耳边嘱咐道:“冬麦,你继续睡吧,我这次出门,估摸着五六天就能回来,这几天别接外面做菜的买卖,没事可以和刘金燕胡翠儿她们一起玩。如果有什么事,我回来再说,万一有人欺负你,回娘家找你哥。”

冬麦不舍得他,眼巴巴地看着,咬唇点头:“嗯,我知道了。”

沈烈看她一头乌发散落在红艳艳的枕边,才睡醒的眼睛罩着一层朦胧的雾气,这让沈烈一下子想起那一天。

那天林荣棠请他喝酒,结果把他扶进了西屋,那个时候她就是这样子的。

沈烈差点就不想走了,想立即滚炕上去狠狠地再来一次。

不过最后咬咬牙,还是出门了。

不出门怎么行,不出门没法挣钱,没法给她更好的生活,也没法让她游山玩水,像电影里的男女一样,去享受牵着手看夕阳的浪漫。

沈烈走了后,冬麦还是有些懵懵的,昨晚太尽兴,身上还是有些酸痛,以至于爬起来下炕的时候,都有些不太自在。

这时候她就想起他们结婚后第一晚,那个时候自己下炕疼,他便抱着自己下炕,他还蹲下来给自己穿鞋。

冬麦的爹娘一辈子没红过脸,冬麦爹算是很好的男人了,也不抽烟喝酒,但是冬麦没见过爹那样对娘。

现在沈烈出门了,冬麦还有些不习惯,总觉得好像缺了一些什么,其实想想,她也才结婚没多久,但从心里竟然有些依赖他了。

冬麦起身,洗了一把脸,做了饭,也没心思特别用心做,就随便做了吃了,正吃着,就听到大喇叭里喊,说是要安排浇水的事了,让大家过去抓号。

冬麦想起之前和沈烈商量的,便穿了衣服出门,到了街道上就看到几个老太太正在街头说话,其中一个是刘金燕的婆婆,刘金燕婆婆看到冬麦满脸堆笑:“我正说着冬麦,冬麦就过来了!冬麦,我可得好好谢谢你,我们金燕出去忙了也就一天,竟然挣了五块钱,你可真有本事,沈烈有本事,你也有本事。”

五块钱要说特别多,也不至于,但是一天就挣了五块钱,而且还是自己那个平时只会看孩子干家务的儿媳妇,这感觉就不一样了。

凭空添了五块钱,那就相当于白捡的一样,谁能不高兴?

“还分了菜和肉,人家那个花菜和咱家自己种的不太一样,肉那也是好肉,白送东西,这种好事真没见过!”

旁边几个老太太和年轻媳妇听了,也都羡慕,围着冬麦问,问冬麦都干了啥,怎么招揽的这买卖,又问冬麦自己能挣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