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神玺书(10)问汝深衷断汝雄(2 / 2)

作品:《神玺书(妖刀记鱼龙舞番外)

好消息是:女阴狱在体内好朋友的狱龙之前,就是团渣渣,就算堆起几十具尸体养香菇似的批量生产,料还不够狱龙舒展筋骨。长孙旭担心的是另一件事。

天龙蜈祖发现两人躲在帘幔后出手袭击,与长孙旭一接触,身上毒质遭狱龙净化,瞬间喷出大量乌蝇般的黑点,随后迅速风化,过程和他后来净化一心蛊所见近似,可知乌蝇即是被蜈祖炼进身体里的蛊虫,长孙旭甚至认为那就是“女阴狱”本体。

如此一来,何以天龙蜈祖不惧女阴狱蛊,也就有了合理的解释:勒云高死后,天龙山为见从的师父光头贼所灭,老魔痛定思痛,遂将手上最毒的蛊炼到身体里,虽被折腾得不成人形,居然克服了此一骇人烈蛊,与之共存。

他给冼焕云的解药是假,因为根本就没有解药,勒仙藏知道无药可解的蛊毒一旦失控扩散,后果将不可收拾,这才阻止老魔滥用。

这推论若能成立,一旦天龙蜈祖体内的女阴狱蛊完蛋,势必也会损及同化的宿主,老魔头就算不死,肯定去掉半条命,就能借机除掉他。

一直到广场之前,日九都还有五六成的把握能跑,三四成的把握能杀,然而眼前所见令他呆若木鸡,就连呛鼻到几欲阻断呼吸的血腥肠秽都薰不醒少年。长孙旭望着眼前骇人的场景,只觉无间地狱也不过是如此。

他无法判断到底死了多少人,只有极少数的尸体是完整的,长孙旭只能从血浆耷黏着的发量推定是男是女,光着头的约莫便是长云寺的僧侣。

支离的尸块和剥下的身外物,在广场两侧堆得像一排具体而微的山峦,头颅全被取走,最多的是骸骨架子和内脏之类,因为泼漆似的罩着厚厚一层血泥,不住缓缓流溢,根本无法看清。

广场中央,割下的头颅堆成一座人首塔,基座像用赤红湿泥加固而成,定睛一瞧,才发现全是从人骨架子剔下的肉条,或许还有肠子内脏等,感觉像天龙蜈祖支解尸体后,精挑细选的部位全在这儿了,看不上的便扔一边去。

他应该是要吐的,然而实在太过好奇,忍不住靠近“塔基”些个,见束束血红的肌理间,钻着大大小小、五彩斑斓,像金龟又似甲虫的怪异小虫,个体介于花生和米粒间,单看并不觉丑恶,但一片虫海此起彼落乍现倏隐,令人寒毛直竖,长孙旭再也受不了,胸腹间酸气直窜,踉跄后退,“呕”的一声吐了个死去活来。

错开人首塔的遮挡,赫见殿前阶台的角落暗影里,浑身浴血的天龙蜈祖佝偻着背,垂首闭目喃喃低语。

他立于地面一幅繁复狞恶的巨大符箓间,脚下堆着明显由一名成年男子支解而成的尸块,长孙旭瞧了半天,惊觉血污披面的首级或是冼焕云,细辨下果然没见胸骨塌陷的那截,换了同部位的略小尸块,挂着两只干瘪的垂乳,兴许来自何嬷,但少年不想深究。

切分其实尚称齐整的大部尸件,堆起来像生篝火用的柴薪,有微妙的器物感,除面孔、手掌脚掌以外的部分,皮肤俱被剥除,红通通的肌理间隐约可见虹彩斑斓的蛊虫钻动,但同样面积里的数量,明显比人首塔那厢要少许多,蛊虫的形体也明显更大,瞧着应有山楂果大小。

地面的符箓是用不知混了什么的污血绘成,近似长孙旭于林中所见,却更精细讲究。

少年听过“术法”一说,是以符箓汲引地气,或以生灵献祭等秘法调动风水灵气的道秘隐沦之术,听着十分神秘,其实同机关医药一样,是一门讲究技术条的学问;会觉得很神秘,只因传承戒慎,修行不易,故见者寥寥而已。

便在东海武林正道,也有指剑奇宫这样的名门大派钻研涉猎。南陵虽是化外土著的国度,或有类似的系统流传,这地面的怪阵应是一类的东西,只是长孙旭不通术法,瞧不出端倪。

先前找衣裳时,他曾感到强烈的邪恶不祥,是瞬间五内翻涌,心中陡地冒出难以言喻的恐惧之感,本能便要逃开、却偏偏腿软到得扶墙的程度,非比寻常。

这也是他一见符箓,就立刻联想到术法的原因。只是那般异样在他逃到天井后便再也没有出现过,至今依然如此,无法判断是不是错觉,或其中有何蹊跷。

思忖间,尸件堆薪忽然动了起来,蓦地一阵叽叽怪响,血肉横飞,三只约莫荔枝大小的彩蛊虫交缠着窜至尸堆顶端,迸出刺耳的喀喇碎裂声后,又突然没入血肉中。天龙蜈祖冷不防伸出枯爪,抓出了一团掌心大小、半液半固,只有流辉虹彩与蛊虫相仿的物事。

那东西在他手里挣扎一阵,凝成似甲虫非甲虫的巨大异虫,从唧唧的怪异响声推断,就是那三只彩蛊虫所化!

(它们是在……互相吞吃!)

“炼蛊”本就是强强相食,最后产生一只最强的。最早的蛊术,是把蜈蚣、毒蛇、蝎子、赤龙(蝾螈)和蟾蜍等五种毒物置于瓮中,存活者即是最毒之物。女阴狱蛊的毒性烈于寻常毒物,使其同类相残,似也是合理的炼制法门。

天龙蜈祖嘶声怪笑着,不住收紧指爪,掐得女阴巨虫唧唧嘶叫,捏着虫身的枯爪以接触虫身处为轴心,迅速泛起骇人的青紫毒气,显然毒王也非任人宰割之辈。

长孙旭心想:“这堆里好不容易产生了优胜者,拿去别堆参加晋级赛不好么,捏死它是干啥子?”正想着,“啪唧!”一声,巨虫被老魔捏作一团七色斑斓的金质彩浆,天龙蜈祖浑身一颤,仰头露出极舒畅的神情,长长呻吟了一声,将彩浆信手甩落,枯爪却是原本的黝黑肤色,浸染的青紫毒气只余一丝轻烟化散,再也瞧不出异状。

乖乖隆地咚!这都比女阴蛊王还屌了,你放过小动物好不?

长孙旭心里没底,攒紧了沿途捡来的钢刀,腰后还连鞘插了一柄——他虽然练的是《神玺金印掌》,但掌法也就练了个把月,实在不想空着手跟这种脏东西打,要不是多带反而累赘,他都想再拎几柄来。

类似的尸件柴堆血符箓,大殿前还有六七堆之多,可以推测老魔该会逐堆捏过来,逞那徒手爆虫的大威风。

长孙旭觑准个近墙的血符箓,捏鼻绕过残件山,悄悄爬上墙,伏在瓦背,耐心等天龙蜈祖来到墙下,于符箓当中攫出最后那只获胜的蛊王捏爆、仰头享受的一瞬间,举着刀一跃劈落!

“……我干死你个老干妈!”壮胆也别乱喊啊!

这下便没把老魔劈成两半,劈到胃也是能接受的。岂料乌影一晃,蜈祖侧身闪开,长孙旭摔在血肉黏腻的尸件里,恶心到几乎崩溃,回过神才发现不小心把刀扔了,眼眶空洞、满脸嵌着碎珠破片的老蛤蟆已至身前,枯爪暴长,猛地扣住少年咽喉!

(没、没办法了,用那招!)

长孙旭死死扳着锁喉枯爪,以免被一掐断息,奋起余力鼓运帝心,被束缚已久的狱龙连本带利,一股脑儿释放出净化之力,瞬间天龙蜈祖背衫炸裂,数不清的细小黑蛊破体而出,泼风般的唰唰声持续了数息才慢慢消停,枯爪一松,眼冒金星的长孙旭没等视线恢复,晕着脑袋连滚带爬,远远逃了开去。

谁更早恢复力气谁就能赢——少年捂着脖子趴地干呕,边吐边甩自己耳光,使劲掐大腿,总算摇散满眼金星,咬牙撑起。

赫见一丈之外,天龙蜈祖的上衣碎尽,裤脚与皂靴尖齐齐爆开,露出兀鹰钩爪般的趾甲,整个人仿佛瘦了一圈,肤色变成犀象外皮似的怪异灰色,干瘪到能看清胸肋的形状。从外表看,长孙旭应该是赌对了:涤净女阴狱蛊之后,与之同化的蜈祖肯定元气大伤,才会显现出干瘪衰老的模样。

但长孙旭心底却隐觉不祥。

天龙蜈祖原本是肥头大耳、脖颈粗短,加上酱紫色的湿黏皮肤上生满疖瘤,瞧着才像癞蛤蟆精。此际缩了几号都不只,仍是宽嘴对眼,瞧着像只瘦了的蛤蟆,人形反而更淡薄了,长孙旭甚至觉得他舌头隐有变长的迹象,瞧着令人毛骨悚然。

更怪异的是:天龙蜈祖双肩两大块皮肤、各自延伸到前胸后背的,颜色质地又与其他部位的灰败不同,一是隐带铜灿的甲壳状,一是暗红色鱼鳞癣似的鳞甲,就像——

“……铜蜈和赤蛇!”长孙旭瞠目结舌:

“你对自己的身体……到底做了些什么?”

天龙蜈祖尖声大笑,抚着嵌满灵珠碎片、血肉糢糊的瘦蛤蟆脸,忽露感慨。

“自从天龙山被焚,老子成了丧家之犬,惶惶不可终日,一心想重见光明。但勒仙藏那小子算盘极精,若不能对他有点用,拿到《五命通》秘法的真传之后,肯定将老子一脚踢开,绝不肯为老子花半毛钱,别提给什么灵珠。

“一个半瞎老头,气血已衰,力不从心,眼看被徒弟抛弃在异乡街头……以为老子会眼巴巴等死么?想得美!破罐子破摔,搏这最后一次,老子将这五命通之法用在最毒的五邪蛊上。

“勒仙藏以为我给他炼邪蛊兽,横竖他也看不上,不过是哄着老子当猴儿耍,殊不知老子非但是给自己炼的,还以缔命术练五邪蛊,从紫毒金蟾死后邪力回归,老子便知成了!此后随他指使蛊兽、当垃圾任意牺牲,反正缔魂邪力全归老子,比他那破烂的五毒缔魂使强百倍不只!哈哈哈哈!”

长孙旭本以为以肉身练女阴狱蛊已够疯狂,没想到天蜈老鬼居然把“五命通”的缔魂术法,用在蛇蜈等虺类身上,虽不知原理为何,光想到人虺融合的后遗症就令长孙旭头皮发麻。老魔越来越疯,保不齐与此有关。

但天龙蜈祖显然意兴遄飞,越说越上头,得意道:

“勒仙藏在灵珠内暗藏机关,交给冼焕云对付我,老子本该栽得彻底,岂料残珠入脑,教五感直接越过了眼耳舌口,映在老子心里,既清楚又明白,谁也蒙蔽不了老子!你小子在三道墙外老子就知道了,逗你玩呢!这如果是天意,老子便是天选之人!”

长孙旭知道鹿

石一类的宝物除了储思,也有澄清心神、拓展感知的功用,对修道人来说简直是梦寐以求,因而价值连城。这样的异宝化成齑粉,穿入蜈祖的头颅中,说不定真能取代因衰老或外力而伤损的感官,暂时拥有等同视力听力的超强感知,也是有可能的。

与其说是异能,倒不如说是回光返照。

嵌入的珠碎毕竟是外物,极不稳定,便在伤口愈合之际,也可能轻轻一动偏离原位,使异感退化乃至消失。但天蜈老鬼说不定连心智都被灵珠碎片给炸坏了,同疯子也没甚好说的。

只是少年不觉得他只有疯而已。

炼蛊、符箓、缔命……难道是……

“你小子很聪明啊!老子嗅到你转对脑筋的味儿了。”

老魔咧嘴一笑,黑长的蟾舌嗦嗦搅转。

“这是专为你设的局,你来阻止我啊!”瘦腿猛然蹬出,劲风几乎割裂残剩的裤筒,露出带着黑色交错虎斑的暗赤皮肤,得自五邪蛊中“黄睛火龙”的强大跳跃力抢在少年之前,越过他身后的血箓尸堆,从中捞出未分高下的三枚女阴蛊虫,落地瞬间使劲一捏,连同养蛊的残肉迸成了金虹色的浆泥!

长孙旭晚他一步,拔出腰后军刀挥去,天龙蜈祖信手一捏,揉纸似的将精钢揉成一团,枯爪乘势直进中宫,轰得少年倒飞出去!

冼焕云便是绝命在同一招下,千钧一发之际,长孙旭双掌本能圈转,使出《神玺金印掌》的一式“掷首陴外”,将最致命的一击拨了开去;余势所及,背心重重撞上人首塔,撞得头颅轰然摊散,露出其中的铸铜金身来。

长云寺大雄宝殿前的佛陀坐像,据说是昔日大日莲宗所遗,高两丈,在东海丛林甚是有名。流影城高层不好佛法,风气所及,长孙旭自是从未听闻。

千年古物被老魔拿来当堆叠人首塔的支架,少年撞得几欲呕血,摔落巨佛的双盘胯间,勉力扶着厚厚铸铜外壳起身,猜想前心后背不知断了哪处、或者是哪几处的骨头。

散落一地的头颅间,依稀能见用鲜血混异物绘出的巨大图形,色近枣黑,勉强能与血污区别,长孙旭毋须细看,已知猜想不幸成真。人首塔并不是为了养蛊而堆的,遮住地面的符箓才是老魔头的目的。

天龙蜈祖发现没将他打成烂泥,嘿嘿笑道:“挺好,配得上老子设局,赚你入瓮。要不是宝珠开启了灵智,老子没想过狱龙能这么用。”

(他……他知道我得了狱龙……)

是我大意了。“当你觉得自己实在太聪明,便是要搞砸的时候。”传授他神掌的那位前辈在棋摊与他捉对厮杀时,曾这么说。“你瞧,你要输了。”那是他头一次在杨柳岸落败。

天龙蜈祖若能以“五命通”与五邪蛊缔命,在赤蛇、铜蜈等五头至毒邪虺身亡后,引回缔魂邪力,借以得到其力量,有没有可能在一个更大的法阵里,与更多更强的蛊虫缔下魂结?这样一来,就只欠一个能将它们一口气杀光的力量——

“你若逃走,老子就继续在长云寺养蛊,慢慢地杀,悠闲惬意。”天龙蜈祖笑道:“但你也可能硬着头皮当出头鸟,想在那小花娘面前威风一把,这也挺好。只是出头鸟死得早,你小子没想仔细罢?

“待老子从你的尸体里挖出狱龙,与它缔命再杀掉,狱龙的力量便归我了,自产自销自宅宰杀,你看多好的一条龙!”

长孙旭捏捏拳头,略微活动胳膊。好在双臂的骨头应该没断。

天龙蜈祖全未考虑女阴狱蛊的传染性,事实上传染对他有利:源源不绝的新蛊既伤不了他,捉来缔命又能增强力量,何乐而不为?

长孙旭必须摧毁全部的女阴狱蛊,但如此一来,消灭的蛊虫将通通成为老魔的力量,何止两难?简直就是死亡循环。快想啊,长孙旭,你不是聪明得要死,天天被自己的聪明帅醒么?快点想到解决的办法啊!

“快天亮了。”天龙蜈祖喃喃道:

“坏人总是死于话多,咱们这就不聊了罢?我猜你是不会爽快交出狱龙的,那便直接来罢!”双爪一错,倏忽已至少年身前!

长孙旭背倚铜佛退无可退,眼前生路既绝,心情反而宁定下来,不慌不忙,掌分两头,左旋右绕后一击贯出,正是《神玺金印掌》的初式起手“干清坤夷”。

这下内力雄浑,掌式精妙,招劲沛莫能御,蜈祖“咦”的一声:“好小子,有来历啊!”未敢撄其锋,收爪飘退,但其实是虚招。只要长孙旭挥掌追出,便要以黄睛火龙腿的急速身法由侧面钻入,锁喉扣胁,全是残毒杀着。

长孙旭下盘稳如狗,掌式连绵,径转第二式“而旸而雨”,完全不理对手进退趋避,当作健身操来打。

临敌放对,一般情况下这么搞,肯定是要死的。然而在双方内力深浅、招式精奥相差太过悬殊时,“不理对手”其实也是种打法。

长孙旭毫无临敌经验,天生又不是能下手杀人的狠厉性子,拆解应对徒然自曝其短。“遇到强敌你就跑——把这句加入你的座右铭里,打架时放第一位。”教他掌法的那人说:“真跑不了,就找个能背倚的地方,规规矩矩把《神玺金印掌》从头到尾打一遍,中间找机会跑;打完一遍没跑掉,你就再打第二遍……听着很孬,是不?”

“不,我觉得挺神的。”日九笑了成憨憨。

人哈哈大笑。“这样很好。你就这么办。”

《神玺金印掌》卅六式不仅是攻防一体的外门绝学,同时也是修练内家真气的顶尖法门。长孙旭拉开架式,越打越顺,掌势不住往周身堆叠劲力,相互援引,渐渐在身前形成了一面半球似的无形气盾。

任凭天龙蜈祖的利爪能撕铁揉钢,一切软硬劲力俱止于少年的身前三尺处,莫说肢接,连半寸都突不进,仿佛打在一张极厚极韧极滑溜的大鱼皮上,老魔越打越火,但也不过是烦躁而已,胜负从一开始就决定了——从他仍源源不绝从缔魂引力得到补益,丝毫不觉疲倦,便足以证明这一点。

这小子巴巴跑过送死,定是自诩正义之士,目的不只是杀死自己,更要摧毁所有女阴狱蛊,以免扩散成灾。但缔了魂的蛊一灭,力量便会回归魂主,女阴狱以毒性剧烈和迅速繁殖称霸蛊界,个体的力量并不大,无法像赤蛇、铜蜈那样,邪力回归时非常有感,肢体某部能立即提得提升。

此刻他仍持续得到小股的力量,代表少年正不断以狱龙消灭女阴狱蛊,多半抱着“能杀多少算多少”的冬烘心态,殊不知秤杆越见倾斜的结果,最后一定是少年完蛋。

“哈哈哈,你小子现在求饶的话,老子考虑给你个痛快!”天龙蜈祖厉笑道:

“你累了罢?一边运功挥掌,一边悄悄以狱龙消灭蛊虫,你这是给老子炖补汤啊!长孙旭你是脑子糊了罢?哈哈哈!”

“……我只是在测量蛊虫散布的边界而已。”少年笑道:“现在已试得差不多了,广场外延约一丈方圆,便无女阴狱蛊的踪影,很方便的。”

出招时开口不泄真气,这是一流高手的造诣,连天龙蜈祖讲干话时都只能改使筋骨刚力,不觉一凛,闻其言又不禁一凛:“方便什么!”

“方便清场。”长孙旭再度打开帝心,被整整缠完卅六式神掌、无法痛快袪毒的狱龙终于自由,仿佛得到大闹一场的许可,净化之力以铜佛为中心,漫至广场外沿一丈处,残肢、头颅、尸块,乃至地面弥漫的血污里,乌蝇般难以数计的黑点冉冉窜起,颜色急遽消淡,到半空时已余细白碎屑,被远方浮露的鱼肚白映得微透出光亮,仿佛下起了金雨。

天龙蜈祖身子一僵,趾尖离地近寸,似凝似悬;下一霎眼,无数微小的光点如流萤般从四面八方飙至,前仆后继地钻入老人体内!蜈祖一声断喝,声波卷着尘沙泥血向前轰扬,几乎泼出了少年身前的气盾形状。

“原来……无敌是这种感觉!这么多的力量,积沙成塔,如此强大……哈哈哈哈哈,老子可真是太厉害啦,哈哈哈哈哈————”

“当你觉得自己太厉害,就是要搞砸的时候。”

“……什么?”

长孙旭双掌推出,起手式“干清坤夷”终于穿出气盾,天龙蜈祖求之不得,两只枯爪想也不想迎上,“啪”的一声四掌相抵,少年十指反扣,牢牢握住了老魔之手。

下一霎眼,半球形的气盾忽然翻过来,成了个完满的球形,连同尘沙泥血,将蜈祖裹入其中。缔魂引力起于无明,无论其质为何,总之就不是内力,无视气罩仍不断穿飞入体;入体之后合于经脉丹田,便成内力,这种不辨精粗的内息远比不上神玺圣功致密,任凭蜈祖如何吐劲,少年的掌心和那只球形气罩如铜墙铁壁,翅虫难以撼动分毫。

不知过了多久,可能仅只片刻,砰的一声闷响,凭空爆出一大团乌浓血球,形状浑圆得十分诡异。长孙旭撤去神玺真气,混着血浆碎骨的肉麋才啪唧一声摊落地面,缓缓推溢开来。

少年扔下两只残断的枯爪,瘫坐在大佛怀里,还未调匀气息,已听见远处的山门外传来马蹄震响,呼喊声此起彼落;细听片刻,他闭着眼泛起微笑,勉力撑起身体,开始计划逃跑路线。毕竟吴卿才是认得他的,长孙旭一点都不想被捆成粽子,带到那段慧奴跟前。

天,这时终于亮了起来。

逃跑实在是不怎么顺利。

密道是不能用的,搜山长孙旭也料到了,拣了个隐蔽角落,本想等到夜里摸黑再走,还没撑到晌午,就已被逼着转移阵地,整个下午都在惊险逃命中。考虑到自己其实非常适应文明,长孙旭自觉表现不错,只没料到对方居然这么狠。

这不是搜救的力度,而是搜捕,找的不是段慧奴而是他。

真可以啊你个段慧奴,少年在心中吐槽。整座长云寺死成这样,她都能让敌人遍寻不着,偏偏救援一到人就出现了,连找都不用找。

原本预期会有一到两个时辰的“公主救援时间”,能好整以暇溜下山,这下反坑了自己。他甚至没时间确认巧君姑娘是否平安获救。

长孙旭足足在山上待了两天,第三天清晨下山时,在山脚被扮成农民樵夫的丹心灰卫士堵个正着,他一咬牙打倒了几个率先上前的,可能没吃没喝没睡有些暴躁了,下手没甚分寸,尽管打得狼狈,余人都没敢再来,只敢散成圈子远远围着他一看就知道在等后援。

麻烦。长孙旭不用看也晓得自己的脸色有多阴沉。

湖衣是对的,这不是什么请客吃饭的过家家游戏,为了维护某些人的利益,让事情“照着计划走”,他非死不可。段慧奴是认真的。

闻讯赶来的大队是由吴卿才亲自率领,可见重视,长孙旭不知是该感到光荣,还是直接骂

干。直到另一队全副武装的骑队横里杀出,少年认出了为首之人的兽形铜盔。

呼延宗卫从吴卿才手里,再次带走了少年,但长孙旭其实别无选择。他需要吃点东西洗个澡,好好睡一觉,想想之后怎么办。

段慧奴那边,肯定有个摸透了他思路的人,这是他逃亡两天后得到的结论。那人掌握他的模式,知道他怎么看怎么想,遇到这种情况还继续落子的话,最后一定会输,他需要封盘休息一下,转换心情。

长孙旭很费力才勉强不从鞍上晃落,连就着清水吞咽干粮都不容易。呼延宗卫没来烦他,静静并辔,可能是想需要时,至少来得及拉他一把。南陵人都不聊天的么?还是老人习惯等人开口?

少年决定打破陋习——如果有的话。况且,他的选择需要更多依凭,而他一直以来都了解得太少,天真以为只要躲够远,风暴不会真的降临。

“我想知道……”长孙旭扶着鞍头淡淡一笑:

“穷山国是个什么样的国家。你能告诉我么?”

“好。”初老的虎将笑起来,终于打开话匣,一路从山下说到越城浦都还说不完,长孙旭都不知道他原来是个这么风趣的人,还会说荤笑话。或许……是我让他等太久了吧?少年忍不住想。

越浦城楼不管看几次都觉得精巧讲究,还未通过层层关栅,文明的气息便已扑面而来:形形色色的食物气味,女子所用的胭脂水粉和薰衣香,微风吹过河渠水面和杨柳丝条;车辆的木质和漆味,被露珠打湿了的马毛和鞍革……这是日九习惯也最感舒适的,和煦悠然的生活氛围。

这里不乏没来由的恶意和侵凌,人心在不易见处常是丑恶的,并不是西方极乐世界之类的完美天堂,但他觉得很自在。

只是不知为何,刚刚经历了两天翻山越岭大逃杀,形容枯槁、两颊凹陷,随时都会摔落马背的少年,心思却像展翅翱翔的雄鹰一样,乘风直上,随着老人低沉错落的语声,去到了他从未履足过的、湖衣所描述的那片赤砂大地,久久都没能回过神。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