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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我,狐族,有田!

此刻正躺着一个人,那人双目紧闭,一头银发已经失去了光泽。

元初晨跨进棺材中,伸手勾起对方的一缕发丝,无限深情地在他唇上印下一吻,然后躺在他身边,握住他的手,十指紧扣。

“岚哥哥,你要等我,”元初晨喃喃道,“你还没有回答我,你爱不爱我,没关系的,一辈子不够你想明白,我们还有下辈子,下下辈子,我不会让你逃走。”

第89章二哥渣,慎买

沈若沐是六岁到卫千煜身边的。

沈家九爷不成婚,无子嗣,与他的外甥卫侯爷商量过后,决定将自己的衣钵传给卫家二公子卫千煜。

于是沈子越亲自从旁支送过来的十几个孩子中挑选出沈若沐,随侍在卫千煜左右。

虽是旁支,但实际上沈若沐家里和沈家嫡系的血缘关系已经很远了,并且他家很穷,当初参与竞争卫二少贴身侍从的那十几个孩子,家里条件都不怎么好。

若是家境稍微好一点儿,也不会将孩子送去给人做下人了。

沈若沐六岁时,卫千煜才刚刚三岁,胖手胖脚,粉嘟嘟一团。

有一次他看见卫千煜头顶上多出了一对黑色的尖耳朵,那会儿他年纪小,见识浅,性子内向,见了那对耳朵后,他的小脑袋瓜子里,除了有些好奇,更多的是觉得非常可爱。

那对耳朵扭来扭去,让沈若沐看得小心脏跟着忽上忽下,特别想去摸一摸,但是面前的奶娃娃是他的主子,他当然不敢动手。

沈若沐当年完全就没有考虑过动物的耳朵长在人类的头顶上,这其实是不合常理的。

再后来,他看到自己的小主子变成了一只黑色的小狐狸。

沈若沐当即就吓得不知所措,但也许他天生便反应迟钝,一时间都忘了要尖叫,就那么傻愣愣地瞪着黑色小狐狸。

好多天之后,经由侯爷夫人的解释,沈若沐才明白,原来自己的小主子是“狐族”。

他不懂“狐族”是什么,只知道要伺候好自己的主子。

沈若沐就像是卫千煜的影子,卫千煜不需要他的时候,他便不声不响,毫无存在感,卫千煜需要他的时候,他总会在适当的时候出现,并且将卫千煜衣、食、住、行一应事务,安排得妥妥当当。

时光如流水匆匆而过,转眼他的小主子就十六岁了,要成亲了。

少奶奶姓钟,闺名单字颖,出身于书香世家,她的祖父是当世大儒,钟颖自然从小便跟着兄长一起识文断字,很有才情,又随长辈学习女红,据说有一手好绣活儿。

卫千煜少年心性,刚刚新婚,对自家媳妇儿疼爱得很,小夫妻两人如胶似漆、蜜里调油。

没过多久,钟颖就怀孕了。

卫千煜从大夫口中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当下就乐得想蹦起来,但这高兴只在脑海里转了一圈,他的脸色立刻就沉重起来。

钟颖坐在椅子上,回让大夫把脉的那只手,轻轻按在小腹上,秀丽的面容上带着喜色,奇怪道:“怎么了?夫君,你不喜欢我们的孩子吗?”

“不是,没有,”卫千煜忙回过神来,脸上重新又浮现出笑意,握住钟颖的手,柔声哄自家媳妇儿,“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高兴过!我知道怀宝宝很累,辛苦你了,颖儿。”

钟颖害羞地摇摇头,低头小声说:“不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