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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为了千万粉

的市井。”

“市井中都是些什么人?”

“生活艰苦的老百姓。”

“你可有过为了一顿饭起早摸黑的经历?”

“没有。”

“接下来两个礼拜,好好体验。早间的街上可见人生百态。”

韩皓楠留下这句话,喝完最后一口汤,和沈伯打了个招呼就离开了。

白烨明看看沈伯那身脏兮兮的厨师服,再看看自己身上那套干净的衬衫长裤,突然懂了早上韩皓楠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这间铺子不过十平大,两张长桌一放便不剩多少空间,墙壁地板也没特别刷过,保留着其最原始的水泥色。一道玻璃门后是厨房,里里外外忙活的就沈伯一个人。

随着太阳慢慢高升,客人也多了起来。早上的客人基本上以打包居多,十五分钟的时间,外头已经排起了长队。

然而白烨明还没来得及感叹生意真好时,就被沈伯叫去干活了。

他摸不清状况,只能照着沈伯说的,把做好的馄饨打好包递给客人。

有些常客打趣问:“沈老爹,你儿子啊?”

沈伯笑得眼睛都快看不见了,道:“我哪那么好的福气?来帮忙的小伙子。”

常客揶揄:“我就说咧,沈老爹哪能生的出那么好看的儿子!”

屋内一串笑声。

白烨明腼腆地笑着,引来阿姨妈妈们又一次的热议,更有人问“谈朋友了吗?”“我认识个小姑娘老好的。”

“陈家妈,再不回去你家闺女上班要迟到咯!”沈伯替白烨明解了围。

早晨的高峰从七点开始,到九点差不多结束,整两个小时,手上一刻不停歇,根本无暇和沈伯详细沟通,一直到九点半,才空下来一点。

沈伯在厨房包着馄饨,一边开始和白烨明搭话:“小伙子多大了?”

“22。”

“大学?”

“今年毕业。”

“哦?是怎么认识小何的啊?”

小何?谁?白烨明纳闷,忽的一个名字在脑中冒了出来何笙?

他那么确认了,果然是何笙!

“原来你是他公司的啊!这男孩子不得了啊,年纪轻轻就自己开公司了。我第一次见他还只有那么点。”沈伯用手比划了个高度,到他腰部差不多。“是个很爱笑的孩子,街坊邻里都喜欢他。”

白烨明听着这个从未谋面的老板的事情,想着果然如此啊,人缘好的人从小就那么讨人喜欢。

闲扯完之后,沈伯就开始交待任务了。馅料准备都是前一天晚上的事,这个不用白烨明帮忙,需要他做的是每天早上四点到店里准备底汤和包馄饨。

四点!听到这时间时,白烨明倒抽了口冷气。要保持正常睡眠时间的话,晚上八点就得钻被窝了!

幸好公司那边不用去了。

早高峰时的接客工作也全权交给了他,谁让长得好看呢,小帅哥接待,生意也会更兴隆!

一如沈伯所料,沈记馄饨铺已经由口传口,变成了附近众所周知的帅哥馄饨铺,每天早上的队伍都据说都能排到小区门口!

但沈伯是见过大世面的,丝毫没乱了方寸,指挥得当。

“周家娃不吃葱,别放。”

“陈家闺女不吃香菜的,别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