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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综英美]罗宾女孩儿波特

“我才不要叫你‘肯特’,”达米安抄着手臂,烦躁地回答,身上这个校服已经让他感觉很蠢了,这个姓氏问题更是让他想踢几个沙袋玩儿。

“快点儿!”达米安的话音还未落,哈莉就拉开了房门。

达米安哥哥也穿着校服,蓝色上衣灰色裤子,当然领带打得比哈莉好看多了。

女孩儿发色一夜之间的变化让少年愣了一下,眉毛微微地皱了皱。

“不知道格雷森对红发诡异的执着是怎么形成的,”达米安哥哥撇了撇嘴,“就你而言,还是黑色顺眼一点。”

“没办法啊,布鲁斯叔叔的决定,”哈莉抖了抖书包,“再说了,我觉得挺好看的。而且,不会再有人因为我们发色和瞳色类似,而非要怀疑我是你亲妹妹了。你不是最烦这个了吗?”

“也没有最烦……”少年似乎因为哈莉的直白而无暂时无话。

“走吧走吧,阿福已经在直升机上等我们了。”他正了正明明一丝不苟的领带,转身向外走去。

“直升机?!”哈莉小跑两部跟上,“真的吗!没人跟我说要坐直升机上学!”

这太科幻啦!

达米安头也不回,“那不然呢?你以为我们怎么去大都会?”

“唔,地铁?……”哈莉承认这个问题她没怎么想过,她只顾着纠结自己的发色了。

“那你起码得再早起两个小时,”达米安的语气,听上去似乎觉得哈莉蠢哭了。

他绝对想不到的是,未来哈莉使用幻影移形,可是能用一眨眼的功夫就从哥谭到大都会的,比直升机酷炫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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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会是一个和哥谭截然不同的城市,它明亮、现代、耀眼,阳光像不要钱一样洒向大地。

一海湾之隔的两个城市,是如何发展出如此大相径庭的两种气质?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们已经发表过这种各样的分析意见,但没有一篇论文能完全说服众多的读者,更无法让大都会人和哥谭人互相喜欢。

对大都会人来说,哥谭就是个全美犯罪窝点,一部分极端的大都会人无数次的抗议封锁大桥,和对面那个罪恶之都老死不相往来;而对哥谭人来说,大都会包括它的守护者超人,都过于虚伪,浮于天上,以卢瑟为代表的激进企业家更是在消耗美国的经济潜力,总有一天会带领所有美国人走向灭亡。

这种抵触情绪在每年的橄榄球比赛,以及互相比较各自城市的守护者时,往往会发展到极致。

“这是上帝的杰作,他自有他的妙,”这是牧师们和稀泥时经常用的答案。

这些弯弯绕绕,哈莉也仅仅是从媒体上有所耳闻而已,毕竟橄榄球比赛的解说员都能就两个城市的治理问题侃侃而谈半小时,而布鲁斯叔叔总是告诫她要用全面的眼光看问题,不能成为一个狭隘的人。

趴在窗上的女孩儿完全沉浸在直升机上的风光中,他们正在经过海湾大桥,两个城市因一条水域而泾渭分明的两个色调,完全可以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

“切,没见识,”达米安看着满目惊奇的哈莉,不屑地说,“以后你坐直升机的机会多着呢,别告诉我你要每次都这么大惊小怪。而且目的地只是一个学校而已,你的样子看起来像上战场。”

达米安这么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