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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渣了那个陈世美

笑。

在盐州城的驿馆里,由于西夏人的饮食简单粗糙,考虑到陈世美腿受了伤,为了得到他的好感,她便每日里给他开小灶,换着花样做各种致的吃食。有时陈世美手下那三个官员、西夏的钦木查和利渥加,甚至丁奎一和七弦,也会在她做饭时厚着脸皮去厨房讨要些吃的。唯独王延龄,清高的很,一直对她及她做的吃食一副很不屑的样子,每次见到她只会用鼻孔哼她,现在竟然还惦记着她做的肉饼,可见当初他是有多么的想吃又不肯说出来,多么的死要面子活受罪。

艾怜现在喜欢他,愿意给他做吃的。即使她现在一个人住在这院里,她也买了很多食材不亏待自己的肚子。看了一遍厨房里现成的东西,脑子里便决定好做些什么了。

虽然王延龄在外面是宰相大人,但在她这个院子里,就是可以任她随意差遣的男人,她给他腰上扎了个围裙,然后命令他摘菜、洗菜、淘米、烧火等等。

宰相大人笨手笨脚的,什么活儿都需要现教才会做,但好在他很有耐心,也肯学。

现在他正在她的指导下用擀面杖擀肉饼,由于用力不匀把肉馅擀得冒了出来,他傻了眼,快速看了她一眼,同时手指无意识地蹭了下鼻子,鼻尖沾上了一点面粉。他那一副做错了事怕挨她骂的样子,让艾怜觉得好可爱。

肯干家务的男人真的是很性感。既然他晚上才走,艾怜决定饭后再压他一次。

稀稀的粟米粥、喷香的小肉饼,酥烂的红烧肉,脆脆的拌黄瓜等,这些最简单又最下饭的饭菜,吃得王延龄心满意足。

饭后他回到艾怜的卧室,躺在床上等她,无聊之际,伸手摸了把枕下,果不其然,那只鎏金莲花簪子还在,他摸出了簪子,起身来到桌边坐下,把簪子冲着阳光,仔细地翻看着。

簪子不是纯金的,花样也不很致细腻,但鎏金的技艺却是非常高超,上面并没有打上制作它的金银铺的名号,这说明这只簪子是私下里找高明的金匠做的,花这么多功夫只做了只簪子,可见做这只簪子的人不是心疼钱,而是用心在做这件首饰。

他第一次见到街头痛哭的艾怜时,她头上就戴着这只簪子,在宰相府,曹氏送了她一些首饰,可她日常戴着仍旧只是这只簪子。姜怡天说遇见他们母子三人时他们穷的连饭都吃不上,那当时她肯定没这只簪子,所以这绝对不会是陈世美进京赶考前送她的。陈世美做了驸马后,这种簪子肯定看不上眼,他就是给金给银也不会给她这样的首饰。大半年不见她,她千里迢迢来到延州,每次见她时她头上戴的都是这只簪子,陈世美去了延州后,给她买了不少新衣裳和首饰,她在晚宴那日打扮的清雅美丽,可是从西夏回来后,一路上,她的那些值钱的首饰都不见了,她从荷包里掏金叶子给老丈时,他眼尖看见了她荷包里的这只簪子。

也就是说,其它的首饰皆可舍弃,唯独这只簪子永远都贴身带着,而这只簪子又不是陈世美送的。

联想到探子调查回来的情况,还有她胸口上的那个情疤,这让他心里一阵阵的不舒服。

他把簪子随手扔进了桌上的针线笸箩里,见旁边有艾怜描花样子的底布和炭笔,便惆怅地拿笔在白布上画了一枝桃花,又在桃树枝下画了一只兔子,想了想,又在上面提了一句:“本欲描花意,落笔皆成卿。”

艾怜拾好厨房,沏了一壶六安瓜片端进卧室。

看了看他画的花样,寥寥几笔,就把桃花的妩媚和兔子的可爱表现得淋漓尽致、栩栩如生。他的字体狂放洒脱、富有傲骨之气,不像陈世美那样工整严谨,端庄稳重。

不愧是探花郎,书画双绝。

艾怜在旁边看了,不解地问他:“这诗句是写给我的吗?为什么是兔子?”

王延龄解释道:“你属兔,兔子这种动物看上去温顺可爱、柔弱无害,实则最是狡猾好动,否则怎会有狡兔三窟、动若脱兔的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