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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老爷我要把官做

怜花所有的事情,从小到大,事无巨细俱问个清楚。

周中听着大家的话,脑袋里转得飞快,猜想怜花会怎么留下她自个儿的后手。直到怜花做二等妓子的时候的丫鬟提到怜花没事的时候曾经爱自己做绢花。

周中立时问道:“她可识字?会写字?”

不待那个丫鬟回,老鸨气恨恨地道:“那贱人整日想着攀个公子哥儿,那会不识字,当初教导的时候,就她最上心,一笔字写的秀气。”

闻言,周中和刘鹏带了衙役去了百花楼,把怜花的房间细细地搜索。别的犹可,绢花一定要一朵不漏地找出来。

这一找,近百花绢花给找了出来,周中一朵朵地拆开,对着光逆着光,正着反着看,没有一朵上面有字迹。

周中扔了手中最后一朵绢花,看着屋里,难道他猜错了?

刘鹏道:“周中,是不是还有绢花没有找到?”

“汪汪汪。”当然是了,那么重的墨汁味。

旺旺朝梳妆台后面叫。

刘鹏几步上前搬开梳妆台,一朵白底黑点的绢花卡在梳妆台背面,好似无意掉落却堪堪卡在了梳妆台的后面。

周中一把拽下那朵绢花。拆开后,这朵绢花是由整块巴掌大的白绫绸做成,上面的黑点全是一个个小指甲盖大的字。周中展开上下看了一遍,递给刘鹏,“怪道那位苏老爷会答应娶怜花做平妻。”

刘鹏仔细看过,捏着白绫绸,“周兄,莫怕是妓子捏造?世上怎么会有如此之事?”

周中摇头,三言二拍里写的故事他可看过不少,这苏家的事也不算甚古怪,唯其胆大而已。

刘鹏仍一脸不置信的样子,因着读书之事,他打小受人冷落,连父母的白眼也没少看,最多不过是低三下四哀声求旁人教几个字罢了,那有想到同族之人会如此害人。

古人最重宗族,可对来自现代的周中并不习惯宗族那一套,何况听多了同族内的欺压,尚不如两姓旁人。

周中道:“事实上,同族的人往往受同族人的欺负。”

刘鹏张了张嘴,话到了舌尖到底吞了下去,换了个说法,“也不知这事真假。”

周中拿过白绫绸,展开,再折起来,“给李知县发文到杨州,捉拿真凶,那小钟氏想必也跟姓苏的在一起吧,刚好一块儿抓获。”

李知县,刘鹏在县城待了不少年,自然比周中了解得多。李知县在吴县这几年,无功无过,太平县太老爷一个。然刘鹏之前在县城里做的是伙计这种不入流的事,私下也听到过风声,县太老爷爱财的很,只是爱财之道与别人不同,俱是别个主动捧上,再不是他强取豪夺。既然白绫绸写了苏家官宦人家,不知道李知县会不会私下漏了风声过去,给那边卖个好?

刘鹏道:“不妥,李知县说不定为了讨好那边,并不着人去逮捕,而是传信过去让苏家自行解决。”

第三十四章

闻言,周中疑惑道:“李知县为何要如此做?他派人知会杨州衙门,一是秉公处理,二是帮苏家本家出气。难道苏家人害苏家人,就不需要衙门出面?”

刘鹏道:“正是因为是苏家人,才会私下处理。同姓之间,一族之下,一荣共荣,一损俱损。况且苏氏旁枝如此歹毒,一些闲着磕牙的人必会猜测是不是苏家本枝做事不公才引得旁枝如此胆大妄为,行此恶毒之事。且苏家有人在京做官,自然受不得风言风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