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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种田]清风能几筷

绣工细匀整,这也差太多了!

略一分神,突然针尖一个错手狠狠地扎进了指尖,沈氏顿时吸了口冷气,涔涔的血珠从苍白的指腹冒出,她立刻将指尖放进口中吮/吸。

何逸清吓了一跳,连忙问道:“娘,你没事吧?”

沈氏摇了摇头,“别担心,没事儿。”她将指尖从口中拿出,见还不止血,便用布将这根指头给包了起来。

何逸清见娘的食指上包裹着厚厚的布像只蚕蛹,虽然知道这是学刺绣的必经之路,她以前学时十根手指头都被扎过,最严重的一次针直接扎指缝里去了,血沿着指缝往下淌。但还是忍不住心疼娘,劝道:“娘,你手都受伤了,先缓一整子吧!过些日子再学。”

“不成!这点小伤算什么,也值得大惊小怪?”沈氏虽然性格温和,但偶尔也是固执的,她坚持继续,何逸清也只能顺着她。

傍晚,何父从王家村回来了,他自觉这一天获满满,十分高兴。

沈氏手上的伤口在何父回来之前就不淌血了,只留下了芝麻粒大小的血痂,她便拆了止血的布条,还嘱咐何逸清不许跟何父讲,因此何父一时也没有察觉。

饭桌上,何父兴致勃勃地讲着自己一天的获,骄傲地说今天一天会了三十几个字,沈氏点点头,眼里的温柔都快溢了出来。

饭后,何父开始教他们娘三儿写字。今儿一天他学了“家,村,镇,风,雨,日,月,星,云”等字,趁着还没忘,全都一股脑儿教给他们了。为了不浪纸张,他们都是蘸清水写在光滑的石板上。

何逸清乘此机会表现起来,学的最快写的也最好,惹得何父直夸女儿聪明,沈氏次之,安哥儿是学得最慢。

他还小玩心重,忘性也大,学两个字再去玩一会儿,就全给忘了。不过对此沈氏和何父都不着急,左右安哥儿才两岁多,慢慢来,不着急。

第28章机遇

时间过得很快,一眨眼儿就进入了六月,距离何逸清重生那天已经过了整整三个月了。

天渐渐热了起来,田里的秧苗慢慢长高了,出了绿穗,放眼望去,一片绿油油的稻田地随着清风而摆,加上强烈的阳光照射都绿的刺眼,轻风吹过时还带着很浓的青草味儿。

何逸清一家都换上了轻薄的夏装,安哥儿的衣服短了一截,沈氏一量才发现他比三个月前高了半个指头,话也说得很溜了。

何父的一本“大字书”已经学了一半,各种简单的字已经难不住他了,他整个人看起来比往常自信多了,走路生风,气神都不一样了。

沈氏这几个月吃得好,心情也好,盘桓在眉宇间的忧愁彻底散了,整个人都有了神采,连药也吃得少了,从往日的三日一贴变成了五日一贴。经过何逸清的心教导,她已经会绣简单的花鸟鱼虫了,虽然不甚细,但比起初学时,总归是有进步的。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何逸清和沈氏忙活了一个多月,才终于做完了十套衣裳。

这十套衣裳的款式都一样,为了让它们各有各的特点,更好卖一些,何逸清和沈氏可谓是绞尽脑汁,从细节处入手,颜色的混搭,不同的勾边,不同的图案,使得件件都是独一无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