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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见色起意(有肉)

,是祭祀的名字吧?和月字是一个音,念你的名字就像诗歌一样动听。”

“喂,姓沈的,你这文艺的毛病是在澳大利亚培养出来的吗?一股海水的咸臭味。”

沈宗不好意思地笑了,好像把方亦的嘲讽当成了表扬:“我喜欢看书,的确看诗歌比较多,无聊的时候也喜欢写一些东西。”

“比如你博客上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那些只是一部分,我其实更喜欢手写……啊,你的菜来了。”

服务员小妹端着方亦的鸡肉卷和西柚汁来了,还用一种小女生爱慕的眼神看了一下方亦,甜甜道:“您的餐好了。”

方亦习以为常,说了声谢谢后接过就开始用餐。他喝了一口西柚汁,抬眼一看,只见沈宗正表情复杂地看着走远的服务员小妹。

“姓沈的,你这是什么眼神。”

“……我只是在想,亦你实在太有魅力了,我感觉很没有安全感。”

方亦一口西柚汁差点喷出来,“你真是有病。”

“我是说真的,像我这么难看的男人,万一连床伴都做不成……”

“你再嗦就给我滚。”

沈宗立即闭嘴了,垂下眼默不作声,脸色僵硬得像个被老师训斥的小孩,直到他的早餐端上来才稍稍放松下来开始吃饭。

“亦,你之前在美国是不是经常去这样的咖啡厅?”沈宗喝了几口蘑菇汤后又问。

“偶尔,”方亦道,“你还挺敬业的啊,把我调查得那么清楚。”

沈宗轻勾嘴角:“因为我有朋友也在金融圈工作,所以就打听过,他说圈内的人都说你很厉害,是那种普通人根本达不到的厉害。”

方亦在金融圈的确是个厉害角色,不仅因为天资聪颖,背景突出,更因为他有常人不能及的野心和手段。

吃了一大半,沈宗便换了个话题:“亦,你平时除了工作都做些什么啊?”

“遛狗,去和朋友打打球。”

“是打篮球吗?还是羽毛球?”

“保龄球或桌球。”

“我大学时也练过点桌球,还参加过比赛呢,你是去体育馆打吗?”沈宗眼睛含着期待的笑意,“有时间切磋切磋,好不好?”

“一般是去会所,和同事。”

花天酒地、吃喝嫖赌、纸醉金迷,方亦基本每半个月都会遇到这种应酬,这些早就成了他们这种上层人士拉近距离的手段。想混开当然得于此道,但沉迷就不必了。

“这样啊,”沈宗眼神暗了下来,“那如果亦有时间的、而且想打球的话,可以一起去吗?”

“看情况吧。”方亦将手机放进口袋,“我得走了,等下还有事,你记得买单。”

“啊,还有,”沈宗听到他要走立即站起来,露出他那惯用的温润笑容:“如果狼烟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话,可以来找我。”

“我有宠物医生。”方亦走到沙坑旁将狗绳解开,轻轻一拉狼烟就欢快地跳起来。

“呃,万一他没有空的话,我可以帮你……”

“知道了。”

“好的……亦!”见他转身要走沈宗突然抬高声音,见他回头又放柔下来:“回去小心点。”

那目送他离去的眼里好像有一汪动情的湖水,深情款款的样子让方亦不忍直视,要不是对方操起来带劲,他现在就把这男人扔出窗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