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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我的西虎恋人

,已经那么高了,他迫切的想要知道他在哪里,他要确认他过的好不好,有没有碰到偷猎者。

血腥画面是带给了他不好的回忆,但远比不上失去维恩的痛苦。

即使每天只能靠罐头度日,他也还是不愿意离开森林。

持续了好几天的暴雪终于过去了,太难得在空中露了个脸。冬日的暖阳对于森林中的万物来说就如同沙漠中的甘霖一样珍贵。

林煜把门口的积雪铲掉后也伸了个懒腰,准备去门口晒晒太。今天天公作美,不但太阳出来了,而且风也小了很多,如果不用裹得跟熊一样晒太阳就更好了。

在这种风和日丽的日子里,林煜当然要做些有意义的事了。上次那两个偷猎者虽然后来死不见尸,但是他们的枪却留在了原地。

林煜偷偷拿了一把,反正这是在俄罗斯,而且是在鸟无人烟的森林中,他拿枪也是为了防身而已。

而今天,这把枪将发挥它原本的作用林煜准备出去打猎了。

连续吃了一个月的罐头已经快让他吐了,林煜发誓,回国之后他一辈子都不会再碰罐头这种东西了!

难得今天太当空照,他得趁着这时候赶紧出去改善改善伙食。

以前在非洲拍摄的时候林煜曾经跟着当地的土著出去猎杀过野猪。不过那是在开阔的非洲大草原,而且他们用的武器也是非常原始的枪茅。

土著居民猎杀野猪一般是让人把猪扎成刺猬后等他血尽力竭而死,但单兵作战的林煜显然不可能这么做,所以他能依赖的,也只有那一杆□□而已。

平时没事就看看录像找找维恩的习惯在这时候起了关键作用,通过录像,他大抵推测出了一群野牛的行经路线。

因为冬天食物的匮乏,野牛常常会迁移几十公里去寻找买在雪堆下的草,即使那些草并不新鲜,但也足够他们的果腹了。

或许是林煜驻地不远处正好有这么一片干草地,所以最近几天他常常看到有野牛光临这里。牛群弄出的动静常常弄得林煜半夜睡不着,杀一头牛改善伙食,其实也夹杂着他的私人怨气。

野牛体型巨大,脾气也差,对于虎狼之类的猎手来说也不是容易得手的猎物。但他们的聪明之处在于,他们会挑选那些老弱病残,落在牛群后面的牛。

这样不容易受伤,也更容易得手。

林煜跟他们相比,他的优势在于他有□□的射程和更加细的策略准备。

他扛着枪来到了野牛经常途径的一片空地,然后躲到了高高的树丛之后。或许是庞大的身躯让牛群走的并不是很快,他们慢慢悠悠地行走在早被踩出来的大道上,晃晃脑袋,甩甩尾巴。野牛的散步无疑给了林煜更多的机会,枪这玩意儿,他也就举过一次,他根本不能保准准度。

牛群中有一只刚出生的小牛,可能是妈妈奶水充足的关系,让它有些天真无邪,对周围的一切毫无戒备。

路边一株随风飘动的小草都能吸引它的注意力,妈妈可能也因为觉得有强大牛群的庇护,所以她很放心的让小牛一个人边走边玩去了。

妈妈的粗心很快酿成了恶果,小牛与牛群渐渐脱节了,而她却还在牛群中毫不知觉。林煜瞅准机会,躲在树丛中悄悄举起了□□。

他扣上扳机,在心中默默祈祷自己的枪法一定要准一些。

枪口渐渐对向还在玩耍的小牛,林煜也缓缓屏住了呼吸。

随着“砰”的一声,受惊的牛群四散而逃,而那个被林煜一早就对上的小牛也随之倒在了雪地中。

林煜欣喜地把枪扔在了一边,然后从草丛里窜出来,奔向了自己的食物。

他心里还得意非常地想,就碰过一次枪,我的枪法就准的能去奥运会了!

触手可及的小牛在他眼里已经变成了香喷喷的烤牛肉,他甚至想到了让小助理运些香料上来。然而还没等他跑到小牛跟前,一个巨大的身影带着冲天的怒吼突然向他逼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