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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论食用狗粮的正确姿势[快穿]

愧是我一手培植出来的大将。可惜了,徒有将我取而代之的雄心壮志,却是个蠢货,根本不是智计双全的麟王的对手。不过他杀了我,也怕有朝一日自己会步我的后尘,所以留了一手。”

“也是用这把青铜佩剑,他就像我当年锁住胡王的魂魄一样,将我锁在其内,又请方士将我练成了厉鬼。”

“麟王果然不容他,他在将死之际将我放了出来。”

麟王有创世之功勋,却没有坐享天下之主的命,第一个被厉鬼毕厦所杀。

而化作厉鬼的毕厦再降人世,造下无数杀孽,以麟国都城为首,麟国十大重城皆被他颠覆变成了死城,怨气冲天。那时人人自危,但因毕厦命格奇特,虽然身受万千业障戾气深重,但同时又有功勋无数,身负无量功德,就算是将毕厦练就的术士都对付不了他,更不说灭了他。

最后残余的勋贵启用血祭之法,用千数童男童女的命设阵将毕厦的功德和业障分离,将他的魂魄分离,这才结束了一场恶战。

青铜剑和青铜酒樽两大法器一南一北被分开封印,重聚还是在三百年年后。

就是双叶市出土的那个古墓主人,乃是个为国敛财的盗墓主,最爱集这些奇特之物,机缘巧合之下竟将它们集起来,又随他下葬。不过,这两尊青铜法器着实厉害,他们共处一个墓室中却仍然无法突破禁制,直到百年前青铜剑被盗墓贼偷走,再遇到苟梁,才得以解除禁锢。

听罢,苟梁当即让毕厦把身上的衣服脱了。

十城百姓之命,此等业障非同凡响,哪怕他刚才借用星辰之力逆天改命,也无法全部消除。

果然如他所料,毕厦的后辈、右手和左腿上仍然布满黑色的业障刺青,曾经被青铜剑贯穿的心口处,也凝结这一道蜿蜒而深刻的业障痕迹。这些刺青就像一种神秘的文字,带着极重的杀伐之气,即便是以苟梁的修为,注视过久都觉头晕目眩,触手更有一抹阴鸷的黑气迫不及待地缠住他的手指。

毕厦抬手抓住他的手,放在唇边亲了一口,将戾气吸了回去。

“不要乱碰。”

他穿回衣服,重新将苟梁拥入怀中。

苟梁说:“童男童女血祭之法,阴毒无比,那设阵施法的人和他的血亲都会当场被反噬,魂飞魄散……”

报仇不成,苟梁颇感惋惜。

毕厦笑了一声,“那牛鼻子老道士说的好听。什么愿为苍生赴死,为黎民献命,但也不过贪生怕死之辈。在施法之时,我亲眼见他用自己的儿子为壳,给自己造了一个替身,替他受业障之苦。虽然他也难逃一死,但却没有魂飞魄散,只是同样无法入轮回而已。”

“你是说他成了鬼修?”

苟梁眼睛一亮。

毕厦摇了摇头,“他若成了鬼修,我回来之时第一时间便感觉到了。想是重塑了肉身,又或者夺舍了什么人,遮掩了身上的鬼气吧。”

苟梁说:“不管怎样,他活着便好。”

毕厦见他目露凶光,势必要将那人逮住叫他魂飞魄散一偿他所受之苦的模样,心中顿感快活。

他肆意大笑起来,狠狠亲了苟梁一嘴,“阿宁,你可真让我欢喜。”

苟梁傲娇地哼了一声,“那是自然。不过,我不喜欢你叫我阿宁。”

“那你喜欢什么?”

“你自己想呗。”

毕厦没将这话看作是玩笑,认真地思索片刻,苟梁打着呵欠趴在他身上养神,待毕厦终于想到了,苟梁已经抱着他睡着了。

“他此时受不了鬼气,竟他放回静神木榻上。”

“嗦。”

毕厦对身体里的自己嗤了一声,手中温柔地将苟梁放回床榻上,凝眸看着他的睡颜片刻,才回到养魂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