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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论食用狗粮的正确姿势[快穿]

把你安放在我心口,这个距离,你可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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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老爹给原主留了两套房子,一套是在市中心,一套是在古玩街附近,因为上班近的缘故,原主从学校毕业后一直住在这里。

“我晚饭忘了吃了,要做点夜宵,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吃一点?”

一进门,苟梁就把毕厦放出来,像是招待普通客人一样给他取了双拖鞋。毕厦婴儿学步,模仿着苟梁的行为,亦步亦趋地跟着他走进客厅。

闻言,毕厦施了一礼,“劳烦阿宁了。”

苟梁抬手挡住他作揖的姿势,趁机握住他的手,仿佛感觉不到他冰冷的体温一样,笑着露出双颊好看的酒窝:“你太客气了,毕厦。”

毕厦这才想起来他说过现代人早已不用这些礼数,他的行为在别人眼里反而怪诞。

苟梁看出他眼里的失落,但这些变化都需要他自己去适应,便没有多说什么,只管招呼他坐在沙发上继续看资料,自己去厨房忙开了。

今天只吃了早餐,苟梁现在饿得慌,就没有做复杂的东西,而是煮了两碗面。

当香味从厨房飘出,原本凝神看百科的毕厦分心,频频看向厨房的方向。

这碗面看似平淡无奇,但不仅香味诱人,味道更是一绝。

将汤和面吃得一干二净,毕厦放下筷子,不吝称赞:“便是王宫御厨也没有阿宁手艺高绝,多谢你的款待。”

“那是,也不看看我是谁。”

苟梁毫不谦虚地自夸了一句,见毕厦露出微笑,他状似无意地问道:“看得出来毕厦大哥你出身富贵,没想到连王宫的御膳都能吃到,你不会是皇子吧?”

“皇子?”毕厦略一沉吟,道:“我生时还没有皇帝之称,我们将王上的亲子称之为公子。我出身鹤野世家,世代书香传世,不过前尘往事随人死灯灭,我已记不全了。”

“那……你还记得自己是怎么死的吗?”

苟梁咬着筷子,有些紧张地看着他。

毕厦并不觉得这个问题有冒犯之处,只是想到自己的死态,一向喜洁斯文的毕厦仍然皱了皱眉,道:“应是战死沙场。然,前因后果,我又为何从军,俱已忘怀,无从忆起。”

苟梁暗自松了一口气。

那些不愉快的经历就铭刻在魂体里,也许明天就会想起,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再被记起。

但不论如何,苟梁都希望他能不为痛苦的曾经所扰。

毕厦的智商很高,但凡苟梁说过一次的话,他都不会忘记。

鬼魂又不需要睡眠,那之后的几天时间里毕厦不眠不休地汲取现代世界的常识,首先要掌握的当然是上下五千年的华夏文明史。幸而他还听得懂现代人说话,苟梁为他在网上买了历史教学视频,也不必苟梁再力气解释了。

对于无人问津的小店索性闭门谢客,苟梁专心陪同,对毕厦的所有问题耐心作答,若是毕厦不主动询问,他也不做声,只管忙着在在绣架上刺绣。

第一次看到他拿起针线时,毕厦吃惊到失礼地问出“阿宁,你这是作甚?”的话来。

苟梁说:“我给你做件法衣,这样你穿在身上,便能如常人一样行动,有影子,有